从韩非之死看其性格悲剧


Blueski推荐 [2009-5-28]
出处:拙风文化网
作者:余新华
 

摘 要:韩非之死,史籍有两种说法。一是李斯嫉杀韩非。二是韩非谗害姚贾,结果落得谮人不成反遭其咎的可悲下场。我们认为, 韩非之死,非死于李斯、姚贾,非死于“重人”、“擅臣”;而是死于他自己,一双冷眼直面人生。韩非的死是他的性格决定了的。死于他嫉恶如仇、我行我素的性格,死于他恃才傲物、刚毅果敢的性格,是性格造成了他的死亡!故曰:韩非之死乃其性格悲剧也。

  关键词:韩非之死 性格悲剧 新论

  一、韩非之死旧说

  韩非之死,史籍有两种说法。一是李斯嫉杀韩非。依据是司马迁的《史记 老庄申韩列传》,这也是迄今为止韩非之死的母本说法和主流说法:“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杀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

  另种说法,较少为人提及,韩非谗陷姚贾;姚贾据理申辩之后,才使秦王消除了怀疑,复使他出使四国。终使韩非为秦王所弃,结果落得谮人不成反遭其咎的可悲下场。这就是韩非被杀的经过和原因所在(王举忠《李斯杀韩非原因考辨》原载1981.01辽宁大学学报)。

  我们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有可商榷之处:从《战国策》和司马迁那两段仅有的叙述看,韩非之死,至少跟三个人直接有关:李斯、姚贾、秦王。不同处,是司马迁笔下的韩非,是个无辜受害者;司马迁写韩非之死,写得简练、生动、传奇,前后相连,看上去有理有据,然若仔细推究,同样让人生疑。韩非从韩国到秦国,按司马迁的说法,是“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呼,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史记 老庄申韩列传》)“死不恨矣”、“因急攻韩”八个字,惊心动魄、排山倒海,所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被千古一帝秦始皇引为知己,以这种方式引为知己,不是空前绝后,也是绝无仅有了。然而,费尽如此心机,为着李斯一句话,秦王就把韩非杀了?

  而《战国策》里的韩非,则有引火上身,咎由自取的味道。《战国策》和《史记》对韩非之死的叙述,不约而同,写到了姚贾,《战国策》更是直指韩非死于姚贾。要知道,《战》、《史》在韩非之死的叙述上,有着显而易见的差异,从史料互证的角度说,正因为这差异的存在,也就更强化了其相同点的可信性。韩非之死,李斯只出现一次,而姚贾二度在场,就无论如何不应成为可以轻易忽略、弃置不顾的细节。姚贾在韩非之死过程中的二度在场,固然不是说这里有什么春秋笔法,但事出有因:燕、赵、吴、楚四国结成联盟,准备攻打秦国,秦王召集大臣和宾客共六十多人商议对策。秦王问道:“当下四国联合攻秦,而我国正当财力衰竭、战事失利之时,应该如何对敌?” (《战国策 秦五 四国为一》)。大臣们不知怎样回答。这时姚贾站出来自告奋勇说:“臣愿意为大王出使四国,一定破坏他们的阴谋,阻止战事的发生。”秦王很赞赏他的胆识和勇敢,便拨给他战车百辆,黄金千斤,并让他穿戴起自己的衣冠,佩上自己的宝剑。于是姚贾辞别秦王,遍访四国。姚贾此行,不但达到了制止四国攻秦的战略,而且还与四国建立了友好的外交关系。秦王十分高兴,马上封给他1000户城邑,并任命他为上卿。韩非得知此事,到秦王面前说了一通,意思是姚贾这人怎么有问题。秦王责问姚贾,姚贾对答如流,一番说话,比韩非说的漂亮多了。结果,“秦王曰:‘然’。乃可复使姚贾而诛韩非。”(《战国策 秦五 四国为一》)。“从而揭示了韩非被杀的原因是:其一反对秦国灭韩(亦即存韩);其二反对秦国破坏四国联盟。这两点是造成韩非历史悲剧的根本原因。” (王举忠《李斯杀韩非原因考辨》原载1981.01辽宁大学学报)。这根本原因,确实有让人无法释疑的地方。至此,人们不禁要问韩非为什么要反对秦国灭韩,反对秦国破坏四国联盟?如果说存韩是出于对宗国的热爱,那么反对姚贾破坏四国联盟的动机又是什么?难不成韩非是受六国的派遣抑或是受韩襄王的委托前往秦国刺探军情?如果成立,“赤膊上阵”的韩非总不至于连郑国都不如吧。“从韩非上秦王书中所提及的‘贵臣’、‘贵人’看,据考证系指姚贾”(王举忠《李斯杀韩非原因考辨》)因此,必须追问一句:姚贾何许人也?他与韩非之死的真正关联何在?翻查相关典籍,姚贾的名字,总共见到四处。除上述《史记》、《战国策》外,另两处,也在《战国策》中。一是《赵四 赵使姚贾约韩魏》“赵使姚贾约韩魏,韩魏以友之。举茅为姚贾谓赵王惠曰:‘贾也,王之忠臣也。韩、魏欲得之,故友之,将使王逐之,而己因受之。今王逐之,是韩、魏之欲得,而王之忠臣有罪也。故王不如勿逐,以明王之贤,而折韩、魏招之。’”;另一处是《魏四周最入齐》“周最入齐,秦王怒,令姚贾让魏王。”

  其实即使不知道这两条,单从《秦五 四国为一》也能看出,姚贾的职业与身份(加上这两条就更加清楚):姚贾是个地地道道、专以外交为务的游说之士,也就是所谓的纵横家。至此,韩非与姚贾冲突的起因与实质,已清楚显现,呼之欲出法家与纵横家的矛盾。韩非固有的嫉恶如仇的性格在此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韩非平生两大仇敌,在内,是“重人”、“擅臣”;在外,即是姚贾之流的纵横家。如果说韩非对于儒、墨两家的指责,主要在于“无用”,那对于纵横家的攻击,则直指“有害”。韩国正是毁于“有害”的纵横运动。其实毁于纵横的又何止是韩国?这场发生在先秦结束前夕、席卷当时天下、持续百年的“国际化运动”,不仅是中国历史在那个阶段的必然发作,反过来,又以风卷残云的气势,强力推动、改变了当时,乃至今后中国历史的进程与面貌。韩非痛恨纵横家,韩国的毁亡是主要和直接原因,但在思想上至少还有三点,也是冲突的要害所在。其一,纵横家没有任何固定不变的理念与道义,只讲成败,不论是非。而韩非,却是一个顽固、顽强的原则主义者。韩非在不同文中,多次强调,投机取巧、侥幸图存的“恃外”(即纵横之术),是最凶险、最不可靠的败亡之道。只有“强法”、“守法”、“以法治国”,即内部自强,才是长治久安的大道。韩非在肯定外交重要性的同时,一而再,再而三地指出,靠外援,是靠不住的(见《韩非子》中《亡征》、《饰邪》、《五蠹》等文),针对的都是纵横家。这是韩非与纵横家的根本冲突和矛盾所在。其二,韩非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君主)至上主义者,而纵横家则是“国家股票经纪人”,因此,在纵横家与国家(君主)之间,就存在着尖锐的公利与私利的对立状况。即韩非所谓“君臣不两利”,也就是照韩非的看法,纵横游戏的最终结果,必定是国家被掏空,从而败亡,而纵横家却赚得盆满钵满。其三,韩非是极端规矩主义者和安定主义者,而纵横家的本质,却是商人。商人的一个特点,是流动性,纵横家更是流动的专家。商人、经纪人还有个特点,就是炒作,又名煽乎,没事都能给你忽悠出两道彩虹,何况时代到了,正是翻江倒海的好年头,什么样的人间奇迹创造不出来?纵横家最明显的特点有二:一是在个人行为上较之其他各家在思想观念上有较大的相对自由,所谓“论行结交”,择主而从;二是其外交政治思想“择交安民,进取为人”,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受此种影响而形成的。这两点显著表现出纵横家的政治思想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在战国的历史条件下,离开自己的母邦而游说异国,他们游说奔走,往来各国之间,提出并推动合纵连横及其他社会政治运动。纵横家的外交政治思想就建立在他们对于外交政治活动的体验及理性的认识之上。在当时的国际政治形势下,今天的盟友,明天可能就是敌人;昨天奉行连横政策是一种必要,今天也许就得变换策略,重行合纵,缔结新的政治联盟才能救亡图存。用儒家源于天下大一统思想的礼治仁学政治思想来衡量,纵横家自然是诡谲权谋,以邪为正的小人之行。数千年来,不论是在情绪渲染的层面上,还是学术意义的层面上,最受到非议与贬抑的却又正是纵横家的外交活动,与纵横家的外交政治思想。韩非亦然,这是韩非的性格所决定了的。问题是这就能说明韩非谗陷姚贾;姚贾反讼胜而使秦王杀韩非吗?如果司马迁的《史记 老庄申韩列传》还有几分可信的话,人们不禁要问,如此景慕之人焉能凭旁人一句话就下其大狱?而任手下毒杀之。我们认为:韩非是自己把自己给杀了,韩非的死是他的性格决定了的。性格是环境的产物,有什么的环境就有可能孕育什么样的性格。因此,很有必要回顾一下韩非的生活环境。

  二、韩非的故国与身世

  (一)从春秋五霸到三家分晋—— 韩国的产生

  西周初年分封列国,并没有韩国,韩国是到了战国初期,将原来的晋国一分为三后的一个“新兴国家”。春秋以降晋国的大权渐为世卿大族所把持,经过彼此间的兼并斗争,最大的剩下六家。其后,这六卿(六家世卿为赵氏、范氏、知氏、中行氏、魏氏和韩氏)又经过将近百年的厮杀、兼并,结果仅存赵、魏、韩三家。这时,晋国国君只领有国都绛及曲沃的小块地盘,他还要朝拜三家之君,实则反成了附庸小国。到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53 年),王室不得已正式册封三家为诸侯,晋遂分裂为赵、魏、韩三国。

  韩国国都在平阳,即今山西临汾县境。韩武子于前416 年迁到宜阳(今属洛阳市宜阳县),以后韩景侯迁于阳翟(今河南禹县)。这里的古城遗址保存较好,高大的城墙今日犹存。其时韩国的疆土拥有今山西省东南部和河南省中部。在战国七雄当中,韩国土地最狭小,国力较弱。

  (二)韩国贵族之后

  韩非,大约生于公元前280 年,卒于公元前233 年。他的祖先是周王的宗室,《史记· 韩世家》 说:“韩之先与周同姓,姓姬氏”。后裔在晋国被封在韩原,即今天的陕西韩城,遂以韩为姓。三家分晋后,(公元前408 年)韩景侯在位。韩非则是韩景侯的后代,韩哀侯之孙,韩襄王之弟。所以说韩非出身于贵族世家,是韩国的公子。

  (三)秦始皇最想见的人

  韩非由于天生有口吃的毛病,不善于言辞交际,但他的文章却被传到了秦国。当秦始皇知道文章的作者是韩国的韩非时,他立即下令攻打韩国,要求将韩非送交秦国。韩王任命韩非“出使”秦国,去向秦始皇求情。这样,公元前234 年韩非便以使者和俘虏的双重身份到了秦国。

  (四)性格特征

  1.恃才傲物、嫉恶如仇

  韩非刚到秦国,板凳还没坐热,面对秦王身边的重臣的无所作为,抛出的第一篇奇文是《初见秦》,文中反复论证“谋臣不尽忠、不作为、误秦而失霸王之道”的观点,对秦始皇重用的一帮功臣元勋大肆责难直至攻击。这岂不是恃才傲物、目中无人,不把秦国的文臣武将当回事儿吗?秦始皇得到韩非之后,内心本来是十分高兴的,但并没有急于委以重任,他要全面观察、考验韩非,因才施位。在此关键时刻,韩非直言不讳,就把秦始皇倚重的一帮功臣元勋,鄙薄得一无是处,这不是明摆地说他秦始皇不识人才也不会用人才吗?这样,他秦始皇还能用你韩非吗?谁让你嫉恶如仇一点面子也不给!

  2.刚毅果敢、我行我素

  最能说明其性格特征的莫过于“问田”了;堂谿公谓韩子曰:“臣闻服礼辞让,全之术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术,设度数,臣窃以为危于身而殆于躯。何以效之?所闻先生术曰:‘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而富强。二子之言已亦当矣,然而吴起支解而商君车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祸不可斥也。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窃为先生无取焉。”韩子曰:“臣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齐民萌之度,甚未易处也。然所以废先王之教,而行贱臣之所取者,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故不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必思以齐民萌之资利者,仁智之行也。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臣不忍向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先王(王当是“生”字之坏)有幸臣之意,然有大伤臣之实”(《韩非子 问田第四十二》)。一番义正词严,表现了法家不惮患祸而图民萌之利的博大精神,认为如此方显法家的仁智之行。韩非认为,堂谿公虽是一番好意,但不了解自己,误解了自己,甚至,伤害了自己。刚毅果敢、我行我素的性格特征显露无遗,决心废先王之教,公开宣言不惧怕乱主暗上之患祸,只求立法术,设度数,利民萌、便众庶。充分展示了法家人物虽九死犹未悔的改革初衷。

  3.一双冷眼直面人生

  诚如易中天所言:“韩非呢,韩非是一双冷眼,这个性格。……‘他说有一个人是开马车铺的,卖马车的,还有一个人是开棺材铺的,卖棺材。这个开马车铺的人天天祈祷说:愿天下人升官发财。那个卖棺材的天天祈祷说我愿天下人早点得病去死,韩非说:难道是开马车铺的人仁慈吗?不是,因为只有你升官发财,他马车才卖得出去,他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啊。’所以韩非他是直面惨淡的人生,他是冷冰冰的、赤裸裸的、血淋淋的,把这个人世间的利害冲突,人与人之间的算计他都无情地给你揭露出来,一点面子都不讲。因此他认为这个社会要建设得好,只有两个东西:一个是刑法,一个是权术,严刑峻法,阴谋诡计,这两条管用。”之所以管用就在于它能揭露黑暗。 ‘所以历史上很多革命者、批判者,是爱读韩非的,当然历史上那么多野心家、阴谋家也是爱读韩非的,革命者、批判者从韩非那里拿到了思想武器去揭露那些反动统治的欺骗性,使我们不再麻醉于瞒和骗的艺术;阴谋家、野心家从韩非那儿拿到一些办法,来搞他的阴谋诡计,所以它是双刃剑’”(易中天《我读经典》系列之先秦诸子)。如果说一个人生下来,天生注定要做一件最符合自己的事,那最符合韩非的事就是:“官场监工”。韩非是天生的“官场猫头鹰”。那大大小小的官吏,就是“官场森林”里的“虫子”。终其一身,韩非都是以一种警惕、紧张、锐利、仇视的目光,紧盯官场。

  三、韩非之死新论

  韩非,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法家的代表人物。出身于韩国君主之家。《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说他是“韩之诸公子”,曾与李斯一道求学于荀子,专攻“刑名法术之学”。意在为宗国所用,追求富国强兵。这“诸公子”的身份,有学者认为指君主的妾所生的儿子。

  (一)庶出而非嫡生,终其不能登上高位。

  西周时期的“封建”制度,非晚出的封建含义,乃封土建国之意,亦即周代宗法关系之政治体现。根据文献,周初封国七十一,其中同姓之国五十三,异姓之国十八。这种“封建”制度特点有二; 一是就其设立的目的而言,是为了“封建亲戚,以藩屏周”。二是就受封之国与周王朝的关系来说,是父子关系与亲家关系。因为凡受封之同姓国,均原周王室之子,而受封异姓国则与周王朝保持着联姻关系。而诸侯国相互之间关系则或为兄弟关系,或为甥舅关系等等,其理同上。

  这种“封建”制度就其本质而言,是宗主国与受封国之间通过宗法纽带,保持着政治和文化统一的手段。周天子在名义上,为天下所共主。所谓:“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封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何非君臣”(《左传》)。《诗经》又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受封诸侯国,则有为天子守土和纳贡的义务。所谓:“捍御侮者,莫如亲亲。故以屏周。”此外,这种封建制度也被原则性地引用到各诸侯国内,来处理诸侯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士的关系。因此,西周所形成的是家天下的政治格局;家族中处理父子,夫妻,兄弟关系以及群体中处理人与人关系的种种伦理法则也就自然而然地移植到了政治行为中。能处理好社会关系也就必然能处理好政治关系,政治的混浊紊乱一定根由于伦理的失常。因而宗亲关系的德的强化甚至高于君臣关系的维护。孔子认为:“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论语学而》)意思就是说;孝顺父母,敬爱兄长而好犯上作乱的人不大有吧。一次齐景公问政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臣的关系犹如父子的关系,如果父不父,子不子,那就会君不君,臣不臣,天下就要动乱。只有使贵贱有筹,上下有序,各出其位,各称其事,社会才能安定。只要社会群体仍然主要依赖亲缘关系凝聚而成,宗亲关系就永远是可靠的自身防护系统。 “而族人之间,族体之间,要克服对立,消弭仇恨,强化人与人之间的忠信仁义等等品行就格外重要。”周人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左传隐公三年》),低贱妨害尊贵,年少驾凌年长,疏远离间亲近,新人离间旧人,弱小欺侮强大,淫欲破坏道义,称为六逆;国君推崇道义,臣下谨慎施行,父亲慈爱,儿子孝顺,兄长宽和,兄弟恭敬,就是六顺。违背顺而效法逆,祸害很快就会降临。为此周人在王族子弟中专设“公族大史”一职,乃“庶子之正于公族者,教之以孝悌睦友之爱,明父子之义,长幼之序”(《礼记文王世子》)。庶出而非嫡生的韩非,故无登大位之可能。

  (二)贵族血统,又使他无法自甘人后;时时刻刻关注着韩氏家族命运。目睹战国七雄中韩国的最为弱小,曾多次上书韩王,力劝变法治强,但主张均未被采纳。转而发奋著书,有《说难》、《孤愤》、《五蠹》等十万言,秦王嬴政观其文,叹赏有嘉: “‘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而强使入秦,欲与共治天下。即便如此,韩非依然放不下韩国。在《存韩》篇中:“韩事秦三十余年,出则为扞蔽,入则为席荐。秦特出锐师取韩地,而随之怨悬于天下,功归于强秦。且夫韩入贡职,与郡县无异也。今臣窃闻贵臣之计,举兵将伐韩。夫赵氏聚士卒,养从徒,欲赘天下之兵,明秦不弱,则诸侯必灭宗庙,欲西面行其意,非一日之计也。今释赵之患,而攘内臣之韩,则天下明赵氏之计矣。”诉说韩国三十余年来侍奉秦国、结怨诸侯的实情。

  “夫韩,小国也,而以应天下四击,主辱臣苦,上下相与同忧久矣。修守备,戒强敌,有蓄积,筑城池以守固。今伐韩,未可一年而灭,拔一城而退,则权轻于天下,天下摧我兵矣。韩叛,则魏应之,赵据齐以为原,如此,则以韩、魏资赵假齐,以固其从,而以与争强,赵之福而秦之祸也。夫进而击赵不能取,退而攻韩弗能拔,则陷锐之卒勤于野战,负任之旅罢于内攻;则合群苦弱以敌而共二万乘,非所以亡赵之心也。均如贵人之计,则秦必为天下兵质矣。陛下虽以金石相弊,则兼天下之日未也”。指出“贵臣”揪小放大的不当。
 
  “今贱臣之愚计:使人使荆,重币用事之臣,明赵之所以欺秦者;与魏质以安其心,从韩而伐赵,赵虽与齐为一,不足患也。二国事毕,则韩可以移书定也。是我一举,二国有亡形,则荆、魏又必自服矣。故曰;“兵者,凶器也。”不可不审用也。以秦与赵敌衡,加以齐,今又背韩,而未有以坚荆、魏之心。夫一战而不胜,则祸构矣。计者,所以定事也,不可不察也。韩、秦强弱,在今年耳。且赵与诸侯阴谋久矣。夫一动而弱于诸侯,危事也;为计而使诸侯有意伐之心,至殆也。见二疏,非所以强于诸侯也。臣窃愿陛下之幸熟图之!夫攻伐而使从者间焉,不可悔也。”(张觉 点校《商君书·韩非子·存韩》)

  真也待亡而无奈。在此种情势之下,韩国统治集团内部的奢淫腐败更变本加厉,不可遏止。韩非明知回天无力,却仍然“不惮乱主暗上之祸患”,而必思“立法术,设度数”。治国家之权柄,齐民萌之资利。他直斥明哲保身是贪鄙之为,自称不忍向之,刚正之气难为收敛。字里行间处处能发现远见而明察、刚毅而劲直的性格特征。亮出自己的观点,希望秦王不要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三)天生口吃却爱进言,为“重人”们所嫉恨。韩非对“重人”定义为;“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谓重人也。”(《韩非子·孤愤》)“重人”多半是有着世袭特权的宗法旧贵族,他们反对变法,仇视新制,又有着丰富的政治斗争经验,动辄搞宫廷政变,迫害变法人物,无所不用其极。“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尚存之仇也。”(《孤愤》)乃当时的真实写照。战国时代龙蛇战野,玄黄变色,那驳杂的激烈程度尽人皆知;而在各国统治集团内部,那明争暗斗的激烈状况丝毫不亚于外战。“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而人主奚道得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缪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孤愤》)。作为变法人物的韩非,自然为 “重人”们所不容,必欲除之而后快。他们官高爵重,党羽众多,全国都为他们唱赞歌。而法术之士想要得到君王重用,既没有受到信用和宠爱的亲近关系,也没有亲昵和熟悉的交情,还要用术法言论矫正人主的偏邪之心,这是与君主心意相反的,这恐怕也是韩非始终不为韩王所用的主要原因之一。

  韩非死,名义上死于祸从口出。韩非刚入秦,就以一篇《存韩》引起本就疑心十足的秦王的警觉,加上秦相李斯的煽动,“非之来也,未必不以其能存韩也为重于韩也。辩说属辞,饰非诈谋,以钓利于秦,而以韩利窥陛下。夫秦、韩之交亲,则非重矣,此自便之计也。”(《韩非子 存韩第二》)如此一来,焉得不死?其实不然;是其养尊处优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使然。

  为君幼弟,口无遮拦。什么都敢说敢干,被长辈和兄长看不惯也是很自然的,这样他的《孤愤》也就有来由的了。入秦,始皇问政,韩非放胆直言,指斥秦王近臣无作为而构怨于权贵姚贾: “贾以珍珠重宝,南使荆、吴,北使燕、代之间三年,四国之交未必合也,而珍珠重宝尽于内。是贾以王之权,国之宝,外自交于诸侯,愿王察之。且梁监门子,尝盗于梁,臣于赵而逐。取世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与同知社稷之计,非所以厉群臣也。” 翻译成白话文就是说;“姚贾拿着珍珠重宝,出使荆、吴、燕、代等地,长达三年,这些地方的国家未必真心实意和秦国结盟,而本国国库中的珍宝却已散尽。这实际上是姚贾借大王的权势,用秦国的珍宝,私自结交诸侯,希望大王明察。更何况姚贾不过是魏都大梁一个守门人的儿子,曾在魏国作过盗贼,虽然在赵国作过官,后来却被驱逐出境,这样一个看门人的儿子、魏国的盗贼、赵国的逐臣,让他参与国家大事,不是勉励群臣的办法!”按今天的话说,韩非在秦国地皮尚未踏热,秦王尚未給他安排工作,(待分配的宾客)更何况姚贾为秦王之宠儿、朝廷之重臣,一般的人巴结都来不及,怎么会当庭揭人老底,(近似于人身攻击)。至此, 姚贾决意报复,“自认为弗如”的李斯害怕韩非受到秦王重用,与姚贾一拍即合,假手秦王除去韩非。二人便在秦王面前搬弄是非:“终为韩,不为秦”;劝秦王“以过法诛之”。但这充其量只是韩、姚冲突的导火索。其深层次原因仍然是韩非那嫉恶如仇、“不合时宜”的性格特征。终为李斯、姚贾毒杀于狱中,年仅四十余岁。我们认为;韩非之死,非死于李斯、姚贾,非死于“重人”“擅臣”;而是死于他自己,一双冷眼直面人生。韩非的死是他的性格决定了的。死于他嫉恶如仇、我行我素的性格,死于他恃才傲物、刚毅果敢的性格,如此性格,即使李斯念同窗之谊,即使姚贾有海量,韩非那固有的性格,最终仍会落入秦王之厌弃也。故曰:韩非之死乃其性格悲剧也。

  参考文献:

  [1]赵晓耕,《三晋法文化的源与流― 先秦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的思想渊源》[j ]原载2004. 05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王举忠,《李斯杀韩非原因考辨》[j ]原载1981.01辽宁大学学报
  [3]张觉,点校《商君书.韩非子》[M ]长沙,岳麓书社, 2006
  [4]洛克,《重释韩非 一个功利主义时代思想家的死亡》原载2006.09.14《国学论坛》

  作者简介:余新华(1956-),男,湖南临武人,湖南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文学批评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