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吴越春秋〉,你会觉得,这本书与其叫史书,倒不如叫通俗小说,满眼逃亡、叛乱、阴谋和血腥(看得出来,作者对血淋淋的东西有近乎病态的迷恋,在并不必要的时候也一定要出现抹脖子掉脑袋、血流成河的场面)。
也许这段历史只能这么写,也只应该这么写;也许历史本身就是这样血腥和疯狂的。事实上,对于春秋时代我们又了解些什么呢?对那个时代的人,我们又能理解多少呢?
伍子胥的故事,更是书中的华采乐章。这是关于一个复仇者和三个国家之间的故事,他摧毁了一个,兴盛了一个,失败于最后一个。这是一个完全由铁与血勾勒描画的、笼罩在阵阵腥风血雨中的传奇,这是一个毫无节制的暴力大师的作品,好象故意在刺激着、考验着我们的承受能力。血,到处是血——屠刀上,利剑上,脸上和手上。血仇、血性、血战、血泪……
公元前五二六年,楚平王派遣大臣费无极前往秦国,为他的儿子太子建迎娶国君的妹妹孟赢。这是一次政治联姻,目的是为了对付长期与楚国争霸的晋国,但是却被引导上了一条诡异的道路,使楚国几乎招致灭亡的厄运,并激发了中国历史上最富有传奇色彩的复仇。
孟赢是一位美女,正如海伦让希腊人打了十年的仗,这样的女人似乎命中注定要成为祸水,让千万个男人人头落地。但是真正的祸水不是她们,而是男人的垂涎。费无极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小政客,当时他的身份是太子的第二老师,但是他急于攀上高枝。小人自有他的算盘和逻辑。对这种人来说,不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为自己捞好处是不能忍受的,美丽的孟赢他当然无法染指,但却可以兑换为利益。
当他把孟赢迎接到郢都后,立即向楚平王渲染孟赢绝世美丽,天下无双,建议楚平王自己娶她。然后费无极告诉秦国护送大臣,按照楚国的风俗,新娘要先到皇宫拜见公婆,孟赢进宫就如肉包子打狗。一年之后,孟赢生下一个儿子,丑闻也开始泄露。
为了避免尴尬局面,楚平王给太子建娶了一位齐国女子,又把他远远支开,去镇守北方边疆的一座城堡——城父。
费无极却紧张起来,他在利益面前是短视的,但是忧虑却很长远。他想像得到:一旦楚平王死掉,太子建继位,他会吃不了兜着走。于是费无极诬陷太子建谋反,建议把太子建杀掉,改立孟赢的儿子轸当太子。在这方面,费无极似乎是第一个发明家,他发明了“诬以谋反”的秘密武器,专门供当权派打击要排除的人之用。自此之后,这种凶残、恶毒、危险,甚至可能反过来自我毁灭的手段,成为中国历史上具有最大杀伤力的武器,随时随地都会被祭出来,发挥它的恶毒功能,并成为中国文化最大的污点之一。
费无极的建议很对楚平王心思:在他看来,这确实是解决丑闻后遗症的最佳方案。即可以讨好孟赢,又可以从根本上“解除”长子的怨恨。因此,楚平王召回太子建的第一老师伍奢,命令他检举太子罪状。
伍氏是楚国名门,三代以忠良著称,这个时候当然不会出卖原则。伍奢当面拆穿这个老畜牲的假面具:“大王受到佞臣蒙蔽,已经夺去了儿媳,又要谋杀儿子,于心何忍?”这话使楚平王大发其疯,立即把伍奢囚禁,下令城父将领逮捕太子。城父将领也不愿接受这个丧尽天良的命令,密告太子建。太子建逃到宋国。楚平王遂顺理成章的立公子轸当太子,任命费无极作太子的宫廷教师——当太子登极之后,宫廷教师通常都会担任令尹(宰相),费无极长久的经营,现在一切都依照他的愿望实现。
然而费无极还不放心,他提醒楚平王:伍奢必须处死,而他的长子伍尚、次子伍员(子胥)都有超人的智慧,留着显然是祸患。楚平王命伍奢写信给他的两位儿子:“招你的两个儿子来,我一齐赦免你们。”伍奢当然知道楚平王的用意,说:“伍尚是仁厚君子,一定会来;子胥性情刚烈,才兼文武,能成大事,岂会看不出这种圈套吗?他是不会来的。”
伍尚看到信就要动身,伍子胥警告他:“这是阴谋,楚王忌惮我们的威名,不敢伤害父亲。他们把父亲扣作人质,就是要把我们一网打尽。你先不要去,我来设法救出父亲。”伍尚回答:“我知道这是阴谋,但是父亲被害,我们做儿子的,怎能袖手旁观?我没什么能力,只能随父就死;复仇的责任就交给你了。”子胥说:“既然如此,我们兄弟只好就此别过。”使臣见伍子胥不肯就范,打算动粗,子胥张弓搭箭,对准他的胸膛,警告他:“回去告诉你的主子,不要杀害我的父兄,否则我一定把楚国变成一片废墟!”
可是楚平王和费无极无视这个警告——小人得志,利令智昏从来是这种人的典型表现。他们根本不相信,还有什么能动摇他们的优势——一个逃犯算得了什么呢?他们等伍尚一到郢都,就将伍奢父子同时斩首。
在逃亡途中,子胥碰到了他的好友申包胥。朋友在这种情形下相见,自然百感交集。子胥告诉包胥:“我必覆楚。”申包胥陷入忠与义的矛盾旋涡之中,只有长叹:“如果我帮助你,就是不忠;如果出卖你,就是不义。看来我们只好各自完成自己的使命了。你要灭亡它,而我却要保护它。”
伍子胥逃到宋国,跟太子建会合,偏又逢上宋国内乱,两人再逃到郑国。也许是复仇心切,太子建牵涉到一次失败的政变,被杀。伍子胥抱着太子建四岁儿子的公子胜,侥幸逃出虎口。可是天下虽大,却找不到立足之地,只有新兴的吴国远在楚国背后,正在跟楚王国对抗,可能收容他们。
从郑国到吴王国首都姑苏,路途千里,还要穿过楚王国的领土,这是一段杀机四伏的路程。当伍子胥抱着公子胜到达吴楚交界的昭关时,街头已贴出悬赏缉拿逃犯伍子胥的告示,盘查极严。伍子胥躲到郊外田野里露宿,苦无办法通过。愁闷忧虑,使他一夜之间须发全白。却正因此相貌改变,反而得以混出国境。
〈吴越春秋〉对过昭关却是另一样记载。说伍子胥被守关军官发现,伍子胥告诉他:楚王抓我,是因为我有一颗价值连城的宝珠,如果你抓了我,我就告诉他们:宝珠被你私吞了。军官怕被剖腹取珠,只好放他逃走。
伍子胥逃到江边,躲藏在芦苇丛中,这时,一个渔父唱着歌划船过来。渔父渡他过江,伍子胥询问他的姓名,渔父说:“今日凶凶,两贼相逢,你是芦中人,我是渔丈人,还问什么姓名!”子胥解下随身的七星宝剑,告诉渔父:此剑价值百金,作为酬谢。渔父笑答:我知道你比它要值钱得多。子胥又请求他不要泄露,渔父让他放心。子胥上岸,走出不远,就见渔父连人带船,沉于江中。子胥看见,渔父幼小的孩子站在江边,目光灼灼地望着他。
公元前五二二年,伍子胥进入吴国,他举目无亲,只好在姑苏沿街吹萧讨食。向一个君王报仇,已是世上最困难的事;对一个乞丐而言更是一场幻梦。但是他并不灰心,心中熊熊燃烧的怒火,使他在不动声色中,寻找着任何可能的机会。
他这个人物是不可能被淹没在茫茫人海中的——他身材魁梧、相貌不凡,走到哪里都会引人注目。市场上的人都去看这个乞讨的大个子,议论纷纷。有个善于相面的管理市场的官吏看见了他,大为惊叹:“我相过很多人的面,但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人。这是别国的亡命之臣么?”就报告了吴王僚。
于是吴王僚召子胥进宫拜见。一连谈了三天,子胥侃侃而谈,没有一句罗嗦重复的话。吴王赞叹:“是个贤能的人。”于是接连召见。子胥每次进宫交谈,英雄豪壮之气纵横,一旦言及自己的仇恨便咬牙切齿。王僚知道他想要吴国为他起兵报仇,他也很表同情,但是以这个新兴国家挑战霸主楚国,吴王僚还没有这个准备。
此时,吴国内部的权力斗争正面临爆发阶段,公子光一心谋杀吴王僚,夺回他认为本该属于自己的王位。听说了伍子胥这件事,暗自高兴:他早听说过子胥的遭遇和他的才能,很想利用这个机会,将这个人才据为己用。他怕子胥辅佐王僚,妨害了自己阴谋,于是就诋毁伍子胥:“子胥要攻打楚国,不过是想自己报私仇罢了。”
子胥知道公子光的阴谋,他明白自己必须在这两个人中选择一个。就故意试探王僚说:“诸侯应胸怀天下大计,不应为个人的私怨决定国策。所以,我不敢用我的不幸遭遇,影响大王的宏图大业。”王僚本来就对与楚国决战决心不足,再加上公子光的劝告,见子胥这么表态,正好下台阶,收回了帮助子胥复仇的表示。子胥暗自失望,决定投向公子光。
深知伍子胥才能的公子光收容了他,把他引做亲信,参加机要密谋。
六年之后(前五一六年),楚平王逝世,孟赢的儿子轸继位。伍子胥捶胸痛哭,他失去了向楚平王面对面复仇的机会。现在他只能将一腔怒火发泄到楚国身上了。
明年(前五一五年),公子光发动政变,把吴王僚刺死。公子光继位,即吴王阖庐。伍子胥出任相国。现在,他终于可以开始报复行动了。伍子胥却没有轻率请求阖庐出兵,他知道楚国是个强大的敌人,他并不只是想打几个胜仗而已,而是要把这个国家彻底摧毁,为此,他必须让吴国更加强大。
他以极大的热情建设这个一切草创的国家。他亲自设计、建造了都城姑苏,请孙武帮助他训练军队,招集良工巧匠发展兵器工业(干将莫邪,这两把旷世名剑就诞生于此时)……
这时,伯嚭从楚国逃亡(他是费无极另一次夺权阴谋中的受害者),投奔伍子胥。同病相怜,子胥向吴王推荐了他。当时就有人提出警告:伯嚭“鹰视虎步”,是个追求功利不择手段的人,但子胥听不进去,他太需要与他同心复仇的战友了。
当伍子胥再次出现在政治舞台上,楚国君臣想起了他逃亡时的誓言。他们怨恨给楚国制造可怕敌人的费无极,将其全家屠灭。但是这一迟来的正义,并不能平息伍子胥的复仇之心。
经过十年的精心策划和准备,前五○六年——距楚王国新台丑闻二十年,距伍奢被杀、伍子胥过昭关十六年——吴国向楚国发动大规模总攻,吴王阖庐自任统帅,伍子胥担任参谋总长。从姑苏到郢都直线距离八百公里,吴兵团水军分别沿长江淮河,逆流而上,陆军则从昭关向西挺进,三路大军节节胜利,不久进抵郢都,楚昭王轸逃走。
伍子胥进入郢都后,把楚平王的尸体从坟墓里掘出来,亲自抽打三百皮鞭,直到把尸体打得粉碎。这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鞭尸事件,数千年以来,一直有人为伍子胥这项艰难的英雄事迹发出感叹和歌颂。
伍子胥的报复是可怕的,被长期压抑的血海深仇,不可能是“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吴越春秋》记载:伍子胥在鞭尸后,还不解恨,于是和吴王、孙武一起“妻”了楚王和令尹(楚相国)子常的妻女,这“妻”当然不是什么明媒正取,说白了,就是强奸。这是真的吗?铁血丹心的伍子胥和我们的兵圣孙武都是强奸犯?实在叫人难以接受。我们只能希望这是这本书的作者病态心理的再次发作。可是看看今日世界的种族仇杀,却每每不缺少这一道手续——通常还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又不得不令人感慨万分。难道这就是人类解开仇恨之结的必然方式吗?
伍子胥的复仇,不仅仅这一件事令人心惊。从他背负着父兄之仇逃离楚国,到大破楚军,鞭尸泄愤,十六年间,他是一台毫无感情的复仇机器,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他利用专诸,帮助公子光杀掉了谈不到有什么罪孽、而且对自己很友善的吴王僚;利用要离,杀掉了吴王僚之子、真正的完美英雄庆忌;他甚至长期压抑了复仇冲动,只是为了它能更猛烈地爆发;他不仅要报复楚国,而是要消灭楚国,为此,他可以花费十年时间,将吴国从一个野蛮的草莽之国打造成了当时世界的一流强国,他可以用漫长的消耗战削弱楚国的实力……其忍耐、冷酷甚至凶残都令人胆战。连他自己都不否认。
也许这就是他的可怕之处。“刚戾忍卼,能成大事”,知子莫如父,伍尚的评价并未提到他的才智和能力,一个人能力再强,本事再大,毕竟也是有限的,而心机和信念,却可以是深不可测、坚不可摧的。
此时,申包胥逃亡到山中,派人送信给子胥说:“你的报仇,是不是太过分了!我听说,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你过去是平王之臣,曾经向他表示过忠顺,现在却如此报复,这岂不是太违背天道了?”伍子胥告诉送信人:“为我答谢申包胥,我来日无多,责任重大,只能倒行逆施了。(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意思是:为了完成复仇这个愿望,我只能不择手段。
他不是不明白:想不弄脏手就达到目的是不可能的。他的倒行逆施令人齿冷,也使他失去了同情,可是同情有什么用呢?在暴虐面前,它多么无力。所谓“正义”“天理”都是如此。如果没有强力作为支持,它们什么都不是;而有了强力支持,什么都可以成为“正义”和“天理”。
他要实现的,是自己的正义。从这个意义说,他是一个尼采式的“超人”。
伍子胥实现了他的誓言,现在轮到申包胥了。在收到伍子胥的回信后,申包胥知道劝告已经不能奏效,于是马上动身去秦国,请求救援。秦国国君本来拒绝赴援,但申包胥站在皇宫门前恸哭,七日七夜不进一滴饮食,泪水流尽,继而泣血。秦国君臣们为他的忠心深深感动。秦君为他亲自赋诗: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这就是成语“同仇敌忾”的来历。)发战车五百乘救楚。
此时,伍子胥也发现他不可能把楚国“从地图上抹掉”,因为楚国的面积太大了。为了抓住楚王,他已经错过了全身而退的最好时机。楚国残余力量的反抗还未平息,秦国的援军已到,这个军事强国的力量果然是新兴的吴国军队对抗不了的。而且,野蛮人越国已经在东方蠢动。吴王之弟,那个在伐楚战役中立过大功的夫概王又潜回国内,起兵反叛。三面临敌,在孙武的劝告下,他狂野的心终于平静下来。“自霸王以来,未有人臣报仇如此者也。”他已经竭尽全力,可以无憾地回去了。
很难说,此时伍子胥是感到失望还是解脱。复仇是快意的,可是代价太大了,十六年来,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冷酷杀手,把曾经效忠的故国变成了一片废墟。过去的情感、价值观,都被他抛在一边,作为“三代忠良”,这些东西是根深蒂固的,不可能不撕裂着他的心。“倒行逆施”的自我鉴定,就说明在内心深处,他对自己的行为也是否定的。如果不是复仇的欲望如此强烈,他不可能走到这一步。现在,他总算对自己有了交代,可以停止这让他痛并快乐的复仇了。
伍子胥复仇之举,令劫后余生的楚国君臣大感震慑之余,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尊严和刚烈。他们并没记恨他——而是怕他。楚王派人请他归国,态度十分恳切,甚至有些谦卑:我的父亲杀了您的父亲,是他的不对;您这样报复,我也不敢怀恨。现在咱们总算扯平了,请您回来吧,楚国地方不大,人口不多,但我愿意与您分享。伍子胥拒绝:为名为利,我都可以回去。但是国恨家仇,不共戴天,我只能永远做个异乡人了。不过,楚王的和解态度还是收到了效果,伍子胥从此不再对楚国报复——对他来说,这一页已经翻过去了。
尽管总算复国,但楚国遭到这种亡国的浩劫,已残破不堪,首都迁至郢都北一百二十公里的若阝城,长期霸权也到此结束。
吴国,这个五霸中的最后一霸,由这一战而确定它的霸权。
(春秋五霸,历来说法不同,一般认为是齐桓公、宋襄公、秦穆公、晋文公和楚庄王。但宋襄公这个“霸主”是带引号的,并不权威。这个名额有时被算在吴王阖庐、夫差或越王勾践头上。)
五年后,吴王阖庐伐越。越王句践迎击,吴军遭遇了闻所未闻的抵抗方式——几百名断发文身的野蛮人在阵前一齐自刎,吴军心理受到极大震撼,阵脚大乱。勾践趁机发动攻势,大败吴军,阖庐被越军毒箭射伤,不治而死。在临终之际,他问太子夫差:“你记得勾践杀父之仇吗?”夫差含泪回答:“永志不忘!”
从此以后,夫差命令一个侍从每天向他呼喊这句临终遗言,每次他都重复那句回答。伍子胥为没能保护好主公而内疚悔恨,同时对少主的这一行为深感欣慰:他没看错人。他决心要让那个野蛮酋长懂得“复仇”的真正含义。
几年以后,吴军击破越军抵抗,攻入越国都。勾践率领残余部队五千人困守会稽山,派出大夫文种请求投降,甘愿做吴国的附庸。
接受了勾践重金贿赂的吴太宰伯嚭极力主张答应,而伍子胥坚决主张杀掉勾践——作为一个复仇者,他从这个尖嘴长颈、断发文身的野蛮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看出了卑恭屈膝的外表下隐藏着耻辱和仇恨的怒火,这个人越是奴颜卑膝,就越让他害怕。他太了解这些了,只有他才能懂得,耻辱和仇恨的力量。
可是夫差看不到。这个心高气躁的年轻国王太嫩了,他认为自己已漂亮地完成了复仇大业,他不是已经把敌人打翻在地、向他摇尾乞怜了吗?他的志向远大,要成为齐桓、晋文那样的霸主,要天下归心,怎么能不讲一点“费厄泼赖”呢?再说,勾践已经被他攥在手里,还有什么办法能够比这更好地控制这个野蛮国度呢?
伍子胥早已远离这一切荣辱成败——他的尸体乘着皮筏子顺流而下,漂向大海。群鸦围绕飞旋,犹如死神之舟,所到之处,浪潮奔涌,破岸溃堤。一个影响了三个国家的兴亡的伟大人物,一个叛逆者、逃亡者和复仇者,以这种方式逃离了世界。他只能这样释放他那可怕的能量。他曾经指望,有朝一日能结束叛逆、逃亡和复仇,摆脱这种残酷的宿命,成为某个体制的维护者,而不再是破坏者。可是命运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