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以少胜多,率老猫的军队打败了凶猛的大狗,这件事地球人都知道。当他顺着列国之间的驰道往太行山以西的山西去,他的声名已经先他而至,传到了魏文侯的耳朵里。
魏文侯问:“吴起何如人也?”
变法家,大红人儿李悝说:“吴起贪而好色(因为他娶过两个老婆?)。然而,用兵方面的话,司马穰苴(著名兵法《司马法》的作者)倒也不是他的对手。”
吴起不爱财,他一有钱,就散给自己的军卒手下。说他贪,不知依据是什么。
魏文侯见了吴起,头一句就是责难性的问话:“听说你很能打仗,但是我不爱好军事。”
翻译官把魏文侯的话翻给了吴起,吴起急了,摇摇头说:“您为什么要言不由衷呢?您一年到头都在杀兽剥皮,这皮革冬天穿不暖和、夏天穿不凉快,有什么用呢?您在皮革上涂漆绘色,烙上犀牛大象的图案,做成皮甲,又制造二丈四尺的长戟、一丈二尺的短戟。您的重车也用皮子保起来,车轮车轴加以覆盖,看在眼里不华丽,坐着打猎不舒服,您这些大规模的备战,还说是不爱打仗啊?”(现在知道了,为什么森林里的动物都绝种了)。
翻译官对文侯说完,魏文侯暗暗惊奇。
吴起说:“您想向列国用兵,却不去寻找兵家名将,这好像孵雏的母鸡和野猫搏斗,吃奶的小狗去侵犯老虎,虽有战斗的决心,遭遇的只是死亡。从前承桑氏只讲文德、废弛武备,因而亡国;有扈氏仗着兵多,恃众好勇,社稷灭亡。贤君明主有鉴于此,必定要内修文德,外治武备。所以,面对敌人而不敢进战,这说不上是义,看着阵亡将土的尸体只会悲伤,这说不上仁。”
几句话深深打动了魏文侯。魏文侯忽地站起身来,长长一揖:“请问先生,能够襄助我兴利称霸吗?”
吴起不等翻译,也明白了,咱做得就是帝王师,当的就是经理人啊(职业经理人),赶紧和魏文侯四拳相抱。
于是魏文侯亲自设宴,夫人捧洒,用隆重的仪式任命吴起为大将,负责征西。
魏文侯不是从品质角度看人,而是从气质层面选材。他不以“小恶掩其大美”,决心重用吴起。顺便说一下,当时各地都有方言,但是贵族官僚们则讲官话,小时候要学的,以陕西镐京的腔作为标准,所以吴起到各国都是讲“普通话”,应该不需要翻译官。
吴起崭露头角,从公元前413年起,吴起西出黄河,跃过秦晋大峡谷——此段黄河南北纵流,击秦。他料敌制胜,用兵如神,连战皆捷,一举夺占了韩城、大荔、澄城、合阳、华县等五座秦国城池,魏文侯将其地置为西河郡。这是魏国自对秦作战以来,第一次取得疆土上的实质胜利,充分显示了吴起作为军事家的杰出才能。吴起立下了赫赫战功,使魏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出现兴旺景象,“文侯由此得誉于诸侯”。
吴起把魏家的疆域,西推到陕西境内。具体是在黄河以西,陕西洛河以东,一条南北狭长,东西纵深150华里的战略要地,称“西河之地”,基本也就是从前晋惠公与秦穆公反复争夺的“河西五城”,在过去的百多年里,为秦国所有。终于吴起使晋人一舒百年之积怨,尽占西河之地,把战略防御前沿,推进到秦人腹地,使秦人丧失了函谷关等东部要塞的防御优势,使黄河天堑成为魏人的内陆河,从此可以从容渡河,使秦人无险可守。
秦军退过洛水以后,沿河布防,伺机反攻。吴起感觉自己背阻黄河,一旦发生战争,很难及时得到后方援助,独立作战的任务很重。他于是奉命驻扎开发西河之地,利用自己的文韬武略,用二十多年的时间,把这里变成“陕东的好江南”,表现出卓越的军政才干,“治四境之内,成驯教,变习俗”,“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建立常备军,终于把西河之地变成了可以自我依托,独立抗秦的不沉的航空母舰。
吴起认为,兵员数量无关要害,关键在于战斗力,于是他首创了列国的第一支常备精锐部队,叫做武卒。
吴起简募良材,以招募而不是传统征发的形式组建了这支职业化常备军。招兵需要经过苛刻的考核,其标准是:全副三层甲胃(上身甲、股甲、胫甲),着胄(头盔),操十二石之弩,挎箭50枚,带剑,荷戈,裹三日之口粮,负重奔跑,由拂晓至日中,能奔跑100里,才能应征人伍。当时的100里相当于现在的41.5公里,等于全程马拉松赛,要求半天跑完,而且这些大兵可不是穿着背心裤衩跑的呀(我们也由此可以判断,先秦中国人在身高和体力耐力方面,都比现代人出色。他们顶着一个西瓜大的青铜头盔,穿着厚甲,能够这么跑,身大力不亏)。
武卒被录取后,按各人特长进行编队,武器职责各有序列。吴起采取由单兵到多兵、分队到合成的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使他们完全脱离生产,专心操演。而且武卒享受特殊待遇,不但全家免去徭役赋税,还给家里以土地房屋(真是一人入伍,全家共荣)。这些武卒跟传统的征兵制最大的区别在于,吴起给武卒们发工资,立功了还有赏爵和田地,成为职业化的军人,所以骁勇善战。这是一种史无先例的创举,开后代募兵制的先河。
而传统的征兵制,征来的人不光没工资,还得自己解决武器和粮食(花木兰从军的时候,不是自己到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鞭,盾牌刀枪都得自己买吗。有时候打仗打到半道,天转冷了,还得自己写信给老家,让老娘给做冬衣,让老爹给送过来——曾出土过这样的信笺),真是赔本又赔命啊。打完仗,征发来的兵员,如果摸摸脑袋还在地华,就各回各家继续从事城邑工作或乡间劳动。战场上的事,好像梦一场,只把那黄沙战血染过的武器,藏在仓库地窖里,希望再也不要拿出来用它。
魏国的“武卒”在当时诸侯各国引起很大反响。列国看到了这种军队好用,相续花钱组建常备军。齐的“技击”、秦的“锐士”、韩的“材士”、赵的“百金之士”、楚的“选练之士”,等等,都是。军队走向职业化、专业化。
当然,这种招募来的常备军也有缺点,就是因为他们成本高,有家产工资,所以打起仗来也许怕死,一旦死了,意味着再也领不到工资了,家里面的福利,也打折扣了。所以他们无论如何,不能死,一定要把自己打活(办法有两个,一是打仗时候躲着点儿,把头猫着点儿;二是要打必须打胜,否则军队覆灭,老家破产)。募兵制令一个问题是,兵员年龄越来越大,战斗力会下降,而且老兵油子,打仗更惜力(因为家里有地,他们还是地主,这帮上战场的,都是地主,打仗能玩命吗?弄不好,他会雇个长工来,替他上战场)。还有,军官也会中饱私囊,克扣兵饷,弄不好激起哗变;军官还可以虚报5000人,只招1000人,侵吞兵饷,总之,办法很多,都是后代军队里的可耻花样。
吴起对自己这只能征惯战的队伍,像眼睛一样爱护。他睡觉不设席子,和普通士兵吃相同的饭菜,穿一样的衣服,行军时不骑马,不乘车,而是背负干粮,坚持与士卒一道步行,从不搞特殊化。这就叫廉平。吴起尽得士卒之心,士卒乐死。
据说,有一个士兵身上长了毒疮,脓血满身,辗转呻吟,痛苦不堪。吴起发现这一情况后,便毫不犹豫地跪下身子,把这位士兵身上毒疮中的脓血一口一口吸吮出来,解除了这位士兵的痛苦。吴起这种率先垂范、爱兵如子的行为,极大地感动了西河驻军上下,增强了部队的凝聚力。
不料这个士卒的母亲知道这件事后号啕大哭,说:“往年,吴起将军给孩子的父亲吮脓,他父亲作战一往无前,决不后退,所以就战死了。现在将军又为我儿子吸脓,儿子也长不了啦,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