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动分封到专制的脖子(一)


编辑:桐风惊心 [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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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潇水
 

秦王朝也是有有识之士的,公元前213年,博士“淳于越”先生在秦始皇召开的御前会议上,很突然地提出了一个很政治的话题。下面内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
  淳于越说:“传统的商周君王,都把王族子弟分封出去,让他们的封国像树枝一样扶助着中央。现在陛下广有海内,但是您的儿孙们,却没有像从前的周朝那样分封出去当诸侯。一旦国家出点乱子,比如出现田常、晋六卿那样的权臣,那将以何种力量来营救皇帝呢?如果有分封出去的王子作为诸侯,就可以引兵回来相救。可是,您却没有这么做,将来谁当树枝来支着您呢?”
  说这话的时候,外面大约正是冬季,粘了灰星的窗纱隐隐透露出冬天的坚固景色。唉!淳于越这个讨厌鬼又把分封制这个谁也说不清的问题再次提出来了。
  分封制虽然似乎是落后的政体结构,但分封制却也有分封制的好处:
  第一,分封王子可以壮大皇族势力,也就是淳于越所说的。我们说,皇位是个脆弱的东西,很容易被异姓的人夺去。举些例子来讲,汉刘邦驾崩以后,她媳妇吕雉的吕氏家族几乎取代了刘姓,控制了中枢。但是由于刘邦实行的是“郡县、分封双轨制”,他分封了一些“王”去统治齐楚等地。刘邦的孙子齐王刘襄从齐国举起大旗,向吕氏搞军事演习。朱虚候(不是王,是侯,刘邦的另一个孙子)则伙同大臣为内应,干掉了吕氏。终于王朝统治权回到了刘姓手里。“郡县、分封双轨制”而不是秦的“单纯郡县制”,大大提高了汉王朝的皇帝的成活系数。
  而一旦没有封王,恶例就频频出现了。譬如秦始皇死后,赵高专权,指鹿为马,直欲篡秦自代,但由于秦皇族孤弱,只能看着赵高任意胡为。唐朝时候,李世民把李氏封王的权限也压到了最低,终于出现武则天“篡权”的恶果。看着武大姐尽诛李姓子孙,外边竟无一人能救。曹操没有大封宗室,也导致驷马懿很快篡权,也是一个道理。如果曹操把子弟分为一方诸侯,他们可以带兵回来剿杀司马懿。司马氏你随便在朝里夺权,但是没有有,我从外边打你。
  总之,单一的郡县制导致了皇族的孤弱,容易被郡县大吏或者朝廷野心家所劫持。
  这就是后人所说的:“三代封建而长久,秦孤立而速亡。”
  汉朝人总结秦亡教训的时候还说:“内无骨肉本根之辅,外无尺土蕃翼之卫。吴陈奋其白挺,刘项随而毙之”,就是专指取缔分封制的失误。出于《汉书》
  当然,随着皇权专制的加强,皇帝搞专权的本事和技巧也越来越强,最后他们保住皇权的办法越来越多,越来越强,比如借助着普及专制意识形态和儒家的皇权忠孝意识与法家的驾驭约束官僚手段。到了唐宋明清,没有太多的分封王子,也照样可以保护皇权了。但这在秦朝初试皇权专制的时候,还得有个学习提高的过程,呵呵。
  分封制的第二个好处,适当满足人们对传统分封制的怀念,减少遥远地区的政治动荡。
  我们说,有个成语叫“鞭长莫及”,以当时较低的信息调查流动反馈速度、命令执行能力和落后的物质技术(没有卡车、装甲车和铁路),中央对遥远地区的控制难免力不从心。不如派一些封王过去就近治理,他们比郡长官更有责任心和对帝国的认同度。通过高效的直接管理,灵通的信息,因地制宜的政令,也许可以把当地统治得像王畿地区一样太平安定,不致于闹出大事。即便出了乱子,封王坐镇当地,及早捕获信息,采取消弭手段,竟也许可以把动荡扑灭在失控之前。 
  事实上,秦王朝正是因为没有在其力量薄弱的边远地区分封诸子以为诸侯王,直接对当地进行管理,遂让六国贵族后裔在那些地方有了充分发挥的余地。若干年后,秦末最先起来造反的,就是楚、齐这些遥远难控地区,最终导致了秦帝国的崩溃。
  历史进展是需要一个渐进型的过渡的,对于东方的齐和南方的楚来说,分封制是有两千年历史的为人们长期习惯的政治结构,突然一朝全部改掉,人民心理上是不能接受的。他们实际上非常不肯纳入郡县制体系,秦始皇出游也主要是为了去那里弹压。
  对于齐楚这样的遥远地区,派一个王子过去,既一定程度地满足了当地分封制的历史怀念,又可以加强秦势力在这些地区的直接渗透和控制。如果是任命官僚去齐楚的话,郡县制的官长,毕竟不会像皇族子孙那样对中央忠心耿耿。事实上,反秦大运动开始以后,吴越地区的郡守——名叫殷通,居然要主动率民造反,攻击中央。如果是派皇子赴当地为王,当不至于此。
  分封制的第三个好处,可以起到反独裁的作用。我们说,反抗独裁不能靠君王自己发善心或者用思想学说教化他,而只能依靠客观力量。在分封制体系下,有两个反独裁的孔道。第一,在其它诸侯国的干预下,一个诸侯国内也不能对民众过于暴虐残毒,否则必然遭到外力军事打击与干涉。春秋战国时代那些被灭的小国,通常都是因为小国国君过于对本国民众昏暴所至(譬如梁伯就是因为喜欢大兴土木,最后民怨沸腾,秦人趁机灭了它)。也就是说,有敌国的存在,可以制约本国君主不敢对民众肆意妄为。而一旦没有敌国存在,“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孟子语)。这个道理在现代社会也起着作用,很多国家不敢对民众太恶,就是因为国际势力的存在。
  皇帝的暴脾气,全是分封制被郡县制取代后,给养出来的。
  在没有诸侯国或敌国可以制约皇权的皇权时代,皇帝老子一人独大,没有什么客观力量制约他(除了最后同归于尽的人民起义),他为所欲为,又严又暴,脾气大急了,被形容为“老虎屁股摸不得”以及“伴君如伴虎”的老虎,随时就要咆哮,随时就要吃人。他的金口玉言等于绝对圣旨,往往独断专行,任意宰割天下,形成极大的独裁。在这种情况下,臣子们失去了春秋战国时代的士人风格,而沦落为战战兢兢没有骨头的“奴才”,也就毫不奇怪的。
  分封制下,制约国君,还有一个孔道。就是在一个诸侯国内,权力和城邑也是再次分封给卿大夫家族的,我们管这个叫小分封。这就形成了一个“多家族联合体执政”,带有“贵族民主政治”特点。譬如晋国就是六卿就是轮流合作执政。如果这种多家族、贵族的联合民主执政继续演化下去,有可能就形成贵族的议会,成为西方的那一套。西方的封建时代,就是在这种分封机制下,产生了贵族联合体的议会,议会对王权进行巨大限制,从而最终走上了西方的民主。
  所以,整个皇权时代出现那么多昏君和暴君,即便不是昏君暴君,也一个个威严专肃,但分封制时代的国君则随和得多。这就是因为分封制下的天子被诸侯制约着,诸侯国君则被其它诸侯国以及国内卿大夫们所制约着,使得他们施政必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克职尽责,举动合规,以求本国壮大。他们对士人也被迫恭敬延引,谦虚容让,所以才有了春秋战国士人很man的风格,很牛气的气节。
  总之,秦王朝之所以出现轻用民力、大兴事功导致荼毒海内这样的错误,跟郡县制促成皇帝独裁、一意孤行、不受制约,不能说没有关系。(另外,假如秦始皇把齐、楚分割封王而治,封王也许在辖区采取不同于秦始皇急于事功的错误作法而另选因地制宜的合理之术,就不会闹的全国一盆炭火,以至全局不可收拾。)
  分封制的第四个好处,减少大规模人民起义:我们说陈胜吴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大起义,而在此之前的商周一千多年,很少闻说有如此炽热、广泛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这是因为在从前的分封制下,各个诸侯国直接管理地面,民生参差不齐,有高有低,但不会处处都低。即便哪个诸侯国出了乱子,也会是局部地区政策不当导致的,不会天下各个诸侯国都乱,形成全天下范围的大起义。
  中世纪的西欧也是一样,其人民起义数量远远少于同期中国,规模也远远小于中国。这就是因为它们当时也是分封制社会。即便爆发起义也只是反对个别残暴的领主,很难发展为反对国王的大规模运动。
  所以,分封制下会较少全国大起义,是中西方历史所共同证明的。而郡县制下就不同了。郡县制下,皇帝一人独裁,全国政令统一,一旦皇帝发了疯,错误政策就通过郡县制波及全国,造成广泛的风险,农民大起义也就成为了中国历史周期性的恶梦,实不足怪。
  这是从地理因素的角度来解释,分封制下,两种势力对国君独裁的制约,也是减少人民起义的重要因素。
  分封制的第五个好处,提高管理效率,减少劳役奔波。
  在分封制时代,一个人出远门——譬如服兵役,最多是跑到本诸侯国的边境上,足迹不出一个省。而现在统一成一个大帝国了,出远门的机会也就多了。比如说刘邦往中央送犯人,就要一路从苏北走到陕西去。交公粮也是如此。农民们交公粮,要在地方官的组织下,雇车运输到中央去。以当时落后的交通手段,向中央运输公粮和木材皮革等等物资,动辄一两千里,势必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运输价值一钱的物资给中央,需要耗费几十个钱的人工和路费。中央所得的甚少,而民间受其毒苦已深。这些送公粮和物资的农民走在路上,衣服和口粮都得自我解决,走不到半道,新衣服就已经破旧了,其它费用也一样高昂,所以人们受不了,干脆纷纷逃亡,有的则怀念起分封制时的美好,喜欢有个本地的诸侯王,可以让自己服兵役或者交公粮什么的,足不出“省”——这大约也确实是分封制的一个好处吧。确实,以当时相对落后的技术手段,庞大的中国硬要从分封制统一成一个大帝国来运转,成本一定会提高,效率却未必提高。
  但是,不知道怎么搞的,秦王朝偏偏特别喜欢这种“宇宙流”的大调动,用汉朝人的话说,秦喜欢“转海濒之粟,致于西河”,也就是把东海之滨的粟,转运到陕西去,这不是故意折腾老百姓吗。《汉书》中伍被曰:“往者秦为无道,残贼天下,杀术士,燔《诗》、《书》,灭圣迹,弃礼义,任刑法,转海濒之粟,致于西河。” 
  人们饱受秦王朝这种不科学的“计划经济”的毒苦,所以离开家门的时候愁眉苦脸。后来汉朝人贾宜提议在距离中央较远地区譬如淮南曾设了一些诸侯国,从而让人们就近建设本诸侯国,减少人们的长途奔波。汉文帝接收了这个提议。
  
  所以,对于一个脆弱的新建王朝来讲(说它脆弱,是指它是从两千年的分封历史习惯上转折建立起来的),适当分封诸王子出去,以浓于水的血亲关系作为保障皇族势强,二世、三世不断传下去的有力措施,确实如淳于越所言,能够起到中央的枝辅的作用。
  总之,对于一个刚刚建国十几年就由于急于事功闹得风雨飘摇、民怨并起的秦王朝,从医得眼前疮,安定当前局面的角度看,搞一点分封制(不是全盘的分封制,而只是把一些王子封到边远齐楚地区去,是部分的分封制,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分封制中的积极因素),不失是一种短期救弊的急药,大有裨益。淳于越的这一“分封王子去远方”的建议,即便在最慎重和挑剔的人来看,也是应该被采纳的!
  
  
  
  可惜,秦始皇没有接受他的建议。他宁愿要百分之百的纯郡县制!
  后代的王朝借鉴了秦亡的教训,在分封制的历史惯性还很大的专制时代前半期,多数是改行“郡县、分封双轨制”而不是秦的“单纯郡县制”,譬如汉就是这样,从而大大提高了王朝的成活系数。
  不过,光讲分封制的五大好处也不算“讲理”,分封制的坏处似乎并不比它的好处少。那些被封出去的浓于水的“血”(皇族子弟),随着世代的传延间隔,终于会淡得比水还淡。他们翻眼不认人,势力坐大,从开国之初的枝辅作用,慢慢变成了威胁中央的割据反叛势力。这就是为什么汉朝后来出现七王之反,晋朝有八王之乱,明有靖难之战,而春秋战国的诸侯王们更是混战不休,把老周天子根本不当正经对待。总之,一句话,分封的诸王在开国初期的枝辅积极作用随后又会变成离心的反作用。
  秦始皇和李斯,就是看到了分封制会带来割据混战、天下苦于战斗、相攻击如仇雠的恶果,所以终于一棒子把的淳于越的“部分地区分封制”的合理化建议给打下去了,秦王朝从此走向了一维郡县制的不归路。
  淳于越踉踉跄跄走出朝堂,他感到岁月悠长,但是所余单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