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音乐思想在阮籍、嵇康身上的延伸及其影响


blueski推荐 [2010-12-19]
出处: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
作者:程相占
 

人所共知,魏晋时期哲学思想的总体特征是玄学的盛行与儒、释、道三家的鼎立。孔子的思想在当时仍有着很大的影响,但它表现为一种怎样的形态呢?怎样透过盛行的玄学之风,看清儒家思想的不息潜流呢?我们认为,孔子音乐思想中所强调的真诚自然的精神,得到了魏晋名士阮籍、嵇康二人的继承,并成为他们最深的思想基础;同时,正是这一思想基础,导致了他们的复杂人格及矛盾思想。对这些问题做一探讨,有助于我们弄清魏晋时期哲学思想的纷争实质。

 

                              

 

先秦可以称得上是一个音乐的时代。从乐器和乐律看,周代文字记载的乐器已近七十种,春秋时国间已达八十余种,按质料分为金、石、土、革、丝、木、匏、竹等八类。七音阶和十二平均音律的形成,三分损益的乐律计算法和旋宫专调法的创造,标志着我国古代乐律发展的高度水平。从乐曲发展看,《诗经》中已有十种不同的曲式变化(据杨萌浏先生《中国音乐史纲》)。音乐的演奏水平也很高,并且很普及。当时已有歌手和演奏家称闻于世,如卫国的师涓,晋国师旷等;民间伯牙也以善琴著称。音乐还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各种祭祀礼仪无不伴以歌乐。在这种背景上,先秦哲学家们对音乐都很重视,其中以孔子为最著。

孔子重视音乐,首先是因为他懂得音乐的巨大魅力。《论语·述而》载: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因此,孔子对音乐进行了编订(据《论语·子罕》),并拿它来做为教学的重要内容。他把一个人的成长过程概括为三阶段:“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一个人理想人格的达到,道德修养的最终完成 ,最后一个阶段必须借助于音乐。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礼记·乐记》),无论小人抑或君子都爱音乐,但小人(道德修养低下者)只知满足自己的欲望,要想使他们由求欲而求道,必须先用诗来引发他们,然后用礼来约束他们(“兴于诗,立于礼”)。等他们的认识水平、道德修养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再用音乐来熏陶他们。“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一个人仅仅懂得道的可贵,未必愿意去追求,能“好之”才能去追求;仅仅从理智上督促自己去追求,自己与道尚处于分离状态,行为未必能合于道。只有以道为欲,以道为乐,道才能与人合为一体,欲即是道,道即是欲,感官的生理欲望与理性的道德追求合二为一,追求道就象自然欲望的流露那样自然而然,这时人格修养才会完成,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的大道自然的境界。因此《论语》及孔门后学,都重视一个乐字,如“乐以忘忧”(《述而》),“回也不改其乐”(《雍也》),“乐则生矣”(《孟子·离娄》)。可见,孔子在重视人的自然欲望的基础上,提倡礼乐并重,最终达到“乐之者”“成于乐”的人生境界。这是美与善的统一,美以养善,善以致美,真诚自然,审美静观与道德超脱浑然无分。

    战国以后儒法趋向合流,礼乐治天下的理想为礼法治天下所代替,乐只成了礼法的辅助形式,成为启发善心,治国安民的工具。《礼记·乐记》把这种思想表达得很明确:

 

        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

 

汉代乐府盛行,也是为了“观风俗,知厚薄”(《汉书·艺文志》),司马迁也说:“夫上古明王举乐者,非以娱心自乐,快意恣欲,将欲为治也”(《史记·乐书》)。这和孔子的音乐思想已相去甚远:因为他们已把人们欣赏音乐的正常欲望完全摒弃了。

魏晋时代是礼乐大崩坏的时代。以三曹为代表的文人大量模仿汉乐府声调,借题寓意,使乐府成为抒发个人情志的工具。如《薤露》本汉代丧歌,曹操以之咏怀时事。同时,曹氏父子酷爱俗乐,《三国志·魏武帝纪》注引《曹瞒传》称曹“好音乐,倡优在侧,常以日达夕”。曹植《正会诗》描绘了纵情声乐的盛况:“初岁元祚,吉日惟良;乃为嘉会,䜩此高堂。……笙磬既设,筝瑟俱张;悲歌厉响,咀嚼清商。……欢笑尽娱,乐哉未央。”这样,先秦两汉“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礼记·乐记》)的音乐完全成了戏娱享受的工具。这一方面是对传统儒学的反叛,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统治者的淫靡腐化。这与孔子重视人格修养的乐教又是相背逆的。

魏明帝是历史上有名的奢靡之君,它比其先祖更加耽于声乐。青龙四年(公元263年)明帝大治宫殿,西取长安大钟。阮籍很可能是在此时写下了《乐论》,针对明帝耽于声乐之好,讽喻时弊。在《乐论》中,阮籍开宗明义提出了孔丘“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的主张,并作了进一步发挥:

 

    刑教一体,礼乐外内也。……礼踰其制,则尊卑乖;乐失其序,则亲疏乱。礼定其象,乐平其心;礼治其外,乐化其内,礼乐正而天下平。

 

这和荀子所讲的“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荀子·乐论》)是一个意思。阮籍对乐的“化心”作用至为强调,他认为好的音乐可以“使人无欲,心平气定”;“定万物之情,一天下之意”;而坏的音乐则可以起到相反的作用。所以他主张“正乐”,“夫正乐者,所以屏淫声也,……乐法不修,淫声随起”。他认为圣人制乐在于“立调适之音,建平和之声,制便事之节,定顺从之容”。如果一味地“纵耳目之观,崇曲房之言 ,沉湎于猗靡之音,就会德败国衰,招来亡国之祸。这和孔子区分音乐之雅正,主张放郑声的主张一脉相承。但阮籍企图通过劝谏使当政者有所收敛的幻想破灭后,他在《大人先生传》中则反对礼法之士制礼作乐,揭露他们“造音以乱声,作色以诡形”的虚伪本质。可见阮籍的音乐观和孔子有很多相通之处。

嵇康和阮籍的不同之处在于,自始至终反对明教,斥责儒家君子们制礼作乐的伪善行为。他指出,儒家关于音乐的一些神话,如“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识众国之风”之类,都是“滥于名实”的无稽之谈。他在《声无哀乐论》中说:“心之与声,明为二物”。声音的发生和传播就象气味传播一样,不会因人的爱憎而改变。声音本无哀乐之情,音乐本身是“自然之和”,“不假人心为用”。艺术本身并不具有移风易俗的功能,只是因为人们都喜欢听和谐的声音,所以把“乐”和“礼”配合,起到了教化的作用。他指出:

 

        使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辑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此礼。……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同上)

 

就是说,使诗歌、音乐、舞蹈等艺术形式始终与礼教相配合,久而不变,习惯成自然,人们就受教化而移风易俗了。

可见,籍康最终并未否定音乐的教化功能。他批评儒家关于乐的一些神话迷信,强调声音本身有它的“自然之和”,是对当政者神化礼乐之教、打着以礼乐治天下旗号而追逐声色淫靡的批判;他强调声音之美同主观哀乐的区别,实则把艺术的美同道德的善区分了开来,这在美学理论上是个进步。如前所述,孔子追求的“成于乐”的至善境界,本质上也是美的境界。《论语·先进》“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章中,孔子之所以独许曾点,是因为曾点所描绘的“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五六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种境界,是种道德精神的自由境界,同时又是一种物我两忘,“大乐与天地同和”的艺术境界,即美的境界。进入审美静观状态后,其精神活动与道德超脱是一致的,二者只是逻辑起点不同。美善一体乃是中国古代美学的突出特色。籍康在《释弘论》中讲到:“心有足焉,匿之以私;志有善焉,措之为恶”,理智能把握“是”,意志趋向于“善”。然而如果自私用智,真理便会被隐匿,善便会变成恶,所以一定要“弃名以任实”。另一方面,如果克服了自私用智之病,真正做到了“心无措乎是非”,那就能“行不违乎道”而“物情通顺”,行为便都成为“善”的了。所以他又说:

 

    是故君子,则以无措为主,以通物为美。(《释弘论》) 

 

这里说的“美”,是在“智”与“善”的基础上产生的美的人格。这种人格具有“体清神正,而是非允当”的特征,他“神以默醇,体以和成”(《答难养生论》),真象个超脱尘世的仙子。而这个“仙子”与孔子所追求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圣人,不是有很多相同之处吗?嵇康既有“目送归鸿,手挥五弦”(《赠兄秀才入军》)的飘逸潇洒,却更有“弹琴咏诗,聊以忘忧;贵得肆志,纵心无悔”(同上)的难以排遣之忧思,这又是多么执著!因此我们认为,嵇康出于对虚伪名教的激愤而反对礼乐,但与孔子所追求的人生境界是一致的。这正是孔子音乐精神的延伸。

由此可见,阮籍、嵇康二人同孔子一样,都不否认音乐可以满足人们正常欲望的功能,认为自然欲望是自然真诚的;而用音乐来教化民众的方式也应该是潜移默化,自然而然。他们二人一生都在执著地追求真诚自然,强烈地反对狡诈造作。正因为有着这样地追求,在那个充满狡诈虚伪的社会中,他们的思想变得极其矛盾复杂,以至于掩盖了这一精神底蕴,从而导致歧义纷纭。我们下文对二人的精神世界做一具体剖析。

 

                          

 

魏晋时代众多的名士当中,历来对阮籍的论说最为纷纭。阮籍(公元210263年),字嗣宗,陈留尉氏(今属河南)人。曾经做过从事中郎、步兵校尉。与嵇康同为“竹林七贤”中的两杰。人们对阮籍发生歧义,主要因为阮籍自身的巨大矛盾:生活当中任诞不羁,纵酒越礼;政治上却至为谨慎,“言皆玄远,未尝藏否人物”(《德行》)。思想上表现为儒、老、庄三家纷然杂陈,互相水火。如在《乐论》中他阐发了儒家的礼乐观,把礼乐看成是维护等级制度不可或缺的东西;在《通老论》和《通易论》中则表现了明显的儒道结合思想,认为君臣之制合于自然之道,憧憬“君臣垂拱,完太素之朴”的无为而治的社会政治。而《达庄论》和《大人先生传》则完全是一派庄学的精神,主张无条件的精神自由,反对礼法,贬斥君臣之制,主张无君。这些矛盾令人迷惘,只能慨叹“阮旨遥深”。

我们认为,造成这种矛盾有一个最终根源,那就是儒家“圣人”的理想人格建构与道家“至人”的理想人格建构的矛盾和冲突。阮籍的理想人格是儒家的,外部人格形象却是道家的。造成这种矛盾冲突的原因有二,其一为儒道两种不同的思想体系所给定的文化环境,其二是魏晋禅代之际所给定的政治环境。

传统儒家倡言“志于道”或“从道”,如孔子言“志于道”,孟子言“君子有志于道”,荀子讲“从道不从君”。道在儒家这里一方面是以仁义为核心内容的道德意识,它着眼于个体人格的完善;另一方面是以君臣、父子、夫妇等关系为内容的等级秩序,它着眼于社会整体的和谐。内在的道德修养和外部的治平天下的结合,便是“内圣外王”式的儒家最高理想。道家也以“道”为最高追求目标,但他们却把道理解为自然无穷、无事无欲,以内心世界的自由逍遥与人性的真朴完美为价值旨归,其理想人格是“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至人;而非入世的圣人。汉代的独尊儒术,使儒家思想由一家之言而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意识。但虽则式微的道家并未完全消失,并成为批判天人感应、谶纬迷信的重要武器。汉末之世,被汉儒神学化了的儒学逐渐衰微,道家之学乘机而起,形成了与儒学互相并力的思想文化格局。具体在某一个人身上,便是产生矛盾人格的文化根源。

阮籍出身于世儒家庭,“诸阮前世皆儒学”(《任诞》注引《竹林七贤论》)。他年轻时酷爱诗书,立志按照儒家的理想做一番事业。“昔年十四五,志尚好诗书,被褐怀珠玉 ,颜闵相与期”(《咏怀诗》)。《晋书》本传亦称阮籍“本有济世志”。但是,阮籍先是经历了魏文帝、魏明帝时曹爽与司马氏两大集团的互相倾轧,饱受正始时期的政局动荡不安;后来又度过了司马氏高压专权的艰难岁月。几十年中的政治风云和社会思潮对他有着深刻影响。上引《咏怀诗》的后几句概述了自己的思想变化:“开轩临四野,登高望所思。丘暮蔽山冈,万代同一时。千秋万岁后,荣名安所之?乃误羡门子,嗷嗷今自蚩”。这是因为司马氏集团篡用了儒家所理想的名教,使它完全堕落为阴谋夺权的工具;险恶的政局造成了名士少有全者的恐怖。阮籍之所以幸免一死,只是因为司马氏集团考虑到政治影响,为了笼络当时名士。因此,他“或登临山水,经日忘归”(《晋书》本传),借山水对内心焦虑的抑制与消融;他一生泡在酒中,“酣饮为常”(同上),因为“胸中块垒,故须酒浇之”(《任诞》载王大语);他理论上的幻化,作出《达庄论》与《大人先生传》;实际上只是他自我意识的幻化。阮籍的一生始终交织着灵魂的痛苦与失衡。在那种“天时有否泰,人事多盈冲”(《咏怀诗》)的政治漩涡中,他发出了“嗟嗟涂上士,何用自保持”(同上)的深沉慨叹。这是阮籍对当政者的失望与鄙薄,也是对当政者奸诈残酷的无可奈何。因此,他早年的豪情壮志,诸如“弯弓挂扶桑,长剑依天外,泰山成砥砺,黄河为裳带”(同上)遭到了摧残,他对庄子的嘲笑,如“视彼庄周子,荣枯何足赖。……岂若雄杰士,功名从此大”(同上)也消失了,反而在《大人先生传》及《清思赋》中描绘了一个纯然庄子式的人生境界:“飘繇于天地之外,与造化为友;朝餐阳谷,夕饮西海;将变化易迁,与道周始。”(《大人先生传》)。只有在这样一个人生境界中,他才可以保持自己清虚寥廓、飘繇恍惚、冰心玉质、恬淡无欲的心境:“夫清虚寥廓,则神物来集;飘繇恍惚,则洞幽贯冥;冰心玉质,则皦洁思存;恬淡无欲,则泰志适情。”(《清思赋》)这种如同庄子所绘的没有物累、妙合于道的人生境界,实非当时人间所能有,阮籍却对此进行了坚贞不渝的追求。在《咏怀诗》中,他曾多次用到“邓林”之典,“焉见王子乔,乘运游邓林”(其五十四)。“夏后乘灵舆,夸父为邓林”(其二十二);“西北登不周,东南望邓林”(其五十四)。人生苦短,稍纵即逝,唯淡泊养生可以永年;沧海桑田,一切终逝,唯王子晋登仙为历代向往;世俗污浊,愤懑难遣,只有遗世远游方能彻底摆脱。所以这三首诗用“邓林”之典皆未离其人生追求。《与晋王荐卢播书》中也用到“邓林”之典作为理想境界的喻示:“诚以邓林、昆吾,翔凤所栖;悬黎和肆,垂棘所集。”这时的阮籍,已完全成了追日者夸父的形象。他的一切放诞不羁的越礼行为,诸如别嫂归宁还,哭吊兵家女,罪眠邻妇侧,居丧食酒肉等等,都是出于对以名教为借口而杀人无度、勾心斗角的当政者的激愤;而他内心深处,却极为诚挚忠贞。《世说新语》记录的一则故事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阮籍当葬母,蒸一肥豚,饮酒二斗,然后临诀,直言“穷矣”!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任诞》)

 

上文注引《晋记》也有近似的记载:“举声一号,呕血数升,废顿久之。”这是阮籍对母亲的至孝。其时他在晋文王面前“饮噉不辍,神色自若”,正是对晋文王及司隶何曾口称“以孝治天下”的无情嘲讽(事见《任诞》第二则)。在《大人先生传》里,他对礼法士君子的虚伪行径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揭露,把他们誉为裤裆里的虱子,直斥“汝君子之礼法,诚天下残贼、乱危、死亡之术耳”。由此可见,阮籍在形式上旷达放纵,但本质上儒家式的理想与信念依然在心里底层起着作用。只因为他强烈的道德感遭到了现实的蹂躏,他才由对名教的笃信转而对当时虚伪名教的激愤,进而发展为否定名教、超越名教。这是阮籍人格的分裂,其本质乃是儒道关系的对立,自然与名教的对立,理想与现实的对立。

嵇康(公元224—263年),字叔夜,谯国铚人(今安徽宿县西南)人,在魏做过中散大夫,又称嵇中散。他同阮籍一样生活在司马氏力谋曹魏政权、统治阶级内部斗争十分尖锐的时代。因反对司马氏的统治,反对礼法,排斥六经,“言论放荡,非毁典谟”(《晋书·嵇康传》),为司马昭所杀。

对于“自然名教”这个魏晋时期哲学论争的焦点问题,嵇康自称“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山巨源绝交书》),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释宏论》) 的思想。东汉末年经由黄巾大起义的冲击,加之封建统治阶级自己的破坏,名教已陷入极端危机。魏晋统治阶级为了挽救名教面临的危机,寻找新的哲学武器代替已遭致命打击的儒家神学,便试图以老、庄解释儒经,把《老子》、《庄子》、《周易》这三部书抬出来(是之谓三玄),从中去寻找名教的形而上学即玄学的根据,并用“玄谈”来替他们腐朽的生活方式作辩护和掩饰,这样以何晏、王弼为代表的玄学就应运而生了。何、王把名教置于道的从属地位,如王弼把“道”和名教的关系看作是母与子、本与末的关系,言称“母,本也 ;子,末也。得本以知末,不舍本以逐末”(《老子注》五十二章)。这貌似把名教放在了次要位置,但实际上却又赋予了名教以形而上学的根据,使唯心主义的天命论取得了精致以致迷人的形式。嵇康则公开要求摆脱名教的束缚,认为名教不是出于自然,而是统治者“造立”出来的。他指出:

 

造立仁义,以婴其心;制为名分,以检其外;劝学讲义,以神其教,故六经纷错,百家繁炽,开荣利之涂,故奔骛而不觉。(《难自然好学论》)

 

这就是说,统治者鼓吹仁义,是为了束缚人们的思想;制定名分,是为了约束人们的举动;办学讲经,是为了神化自己的统治。所有这些最终只有一个结果,即把人引上了争夺名利之途。而人生来都有食色之欲,欲望得到满足则自得其乐,“人性以从欲为欢,……从欲则得自然”(同上),人的天性是不乐意接受礼教束缚的,只因为当今学习儒家经典能使人得到荣华富贵,所以人们便以六经为太阳了。这样,嵇康就把自然——人的自然欲望与名教完全对立了起来。因此,他同庄子一样赞美人类的自然状态,向往原始人“饱则安寝,饥则求食,怡然鼓腹,不知为至德之世也。若此,则安知仁义之端,礼律之文?(同上)进而把“鸿荒之世,大朴未亏”当作最理想的社会形态。嵇康曾称“老子、庄周、吾之师也”,他的思想和道家确有继承关系。但如果把嵇康等同于庄周,那就是字面之见了。嵇康和庄子的生活态度大相径庭:庄子很随便,嵇康却很执着,他的人格形象是“刚肠疾恶,遇事便发”(《与山巨源绝交书》);庄子反对“师其成心”,主张“和之以是非”,而嵇康则“师心以遣论”(刘勰《文心雕龙·才略》)。他在《家戒》中宣言:

 

        若志之所之,则口与心誓,守死无二。耻躬不逮,期于必济。

 

这种坚定自己志向、心口相应、言行一致、至死不渝的性格,并不是道家的人生理想。“嵇中散临刑东市,神气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散”,曲终并有令千古英雄折腰的慨叹(《世说新语·雅量》),这正是孔孟舍生取义、以身殉道的原则精神。所以鲁迅先生早已指出,嵇康、阮籍等之所以反对礼教,是因为当时统治者打着“以孝治天下”的幌子进行篡弑掠夺,并利用名教的名义,加罪于异己之人。嵇康等人“以为如此利用,亵渎了礼教,不平之极,无计可施,激而变成不谈礼教,不信礼教,甚至反对礼教――但其实不过是态度,至于他们的本心,恐怕倒是相信礼教,当作宝贝” (《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由此可见,阮籍、嵇康二人在骨子里都是儒家式的理想与理念。在当时残酷的险恶环境里,这种理想与信念遭到了强大的压抑,反而与道家自然无为的消极一面病态地结合了起来,构成了他们的复杂而又矛盾的思想。这种矛盾的总根源和本质乃是真诚自然与虚伪狡诈的对立。我们从他们二人和当时其他名士的对比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到这一切。

  《世说新语·任诞》第十三则曰:

 

       阮浑(长成),风气韵度似父,亦欲作达。步兵曰:“仲容已预之,卿不得复尔。”

 

阮籍(步兵)之所以干涉自己儿子“作达”,是因为他从阮咸(仲容)身上看到,并非人人皆能达。阮咸为阮籍家兄之子,《世说新语》中除了记载他借驴遣婢、偕猪共饮、贻讥清议之外,并不见他脱俗之处,反而只是一个狂生。时人列他为竹林七贤之一,只因为他是阮籍的附庸。阮籍对此应是很清楚的。《晋书》本传载阮籍能做青白眼,对礼俗之士常以白眼对之,如对嵇康之兄嵇喜也不例外,可见他对礼俗之士的卑夷。《竹林七贤论》指出了阮籍的用心:

 

    籍之抑浑,盖以浑未识己之所以为达也。后咸兄子简,亦以旷达自居。……是时竹林之贤之风虽高,而礼教尚峻;迨元康中,遂至放荡越礼……彼非玄心,徒利其纵恣而已。

 

可见从竹林名士到元康名士,士风日下,哗众取宠,欺世盗名者日众。所以尽管阮浑“器量弘旷”(《赏誉》),“清虚寡欲”(前文引《世语》),阮籍还是阻止他效法自己,以免摹虎不成反类犬。《言语》中的另一条故事也很能说明问题:

 

        周仆射(周,字伯仁)雍容好仪形,诣王公,……既坐,傲然啸咏。王公曰:“卿欲希嵇、阮邪?”答曰:“何敢近舍明公,远希嵇、阮!”

 

本条注引《晋纪》曰:伯“仁仪容弘伟,精神足以荫映数人。”尽管如此超众,周 “好仪形”、“傲然啸咏”等举动,无论怎样“善于俛仰应答”,也难以掩盖他矫揉造作、追模嵇康、阮籍之嫌。由此可见阮、嵇二人在当时标领风尚的盛况。《晋书》本传载阮籍“容貌瑰杰,志气宏放”;《世说新语》称嵇康“风姿特秀”(《言语》),其注引《康别传》称康“不加饰厉,而龙章凤姿,天姿自然”。所起一些礼俗之士,刻意模仿。在当时众多名士当中,有专事容貌,徒模其外形者,其实则刻鹄类鹜,如周觊;有奢言庄老,貌似其旷达者,其实乃奸诈多端,如孙绰;有放浪形骸,如其越礼任性者,其实则纵欲无度,如王澄;有自鸣脱俗,如其浮云富贵者,其实则利禄熏心,如山涛。这些风流名士和阮籍、嵇康二人的根本差异之处在于:是真诚自然还是虚伪造作。

由此我们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当论及“达”或“旷达”的时候,有人常常归之为庄子的精神或佛教的影响。道家自然无为的观点已带有明显的消极倾向,受其影响的达者往往表现为狂放不羁,无所事事;而佛教的“无我”观中则更具有自我欺骗、自我麻醉的因素,受其影响的“达”者往往表现为不分是非,无可无不可。这是否真正的达者呢?至少他们不是阮籍所认可的达者。儒家式的达者,根本上以真诚自然为思想基础,敢于执着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并能透过纷繁的现象看到尘世的本质,表现出一种不可征服的恢宏气概,如嵇康。这才是一种真正的达者。在儒、道、佛三家进一步融合、调和的封建社会后半世,出现了不少道佛思想糅杂的达者,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社会悲剧。而我们今天所要学习和继承的,难道不应该是儒家式的达者吗?

 

 

 

《孔子研究》1993年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