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人何以难养?


blueski推荐 [2011-5-13]
出处:国学网
作者:沈善增
 

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看到我的引文,就可以知道,我的引文与其他注释本的引文都是不同的。不同不在字,在标点。而我认为,以前所有的误解,都是标点错误惹的祸。

  这段话的知名度也是很高的。仅就知名度而言,可能并不比《论语》头条低。但《论语》头条的知名度高,是正面的。这段话的知名度高,则是负面的,是被批出来的。以前每当过“三八”妇女节,或者讨论妇女问题,孔老夫子总不免要被牵一回头皮。谁叫他说这样的公然蔑视女同胞,说“女子”“难养”的话呢?女人是让男人养的吗?还是男人是由女人养的?说“养”倒还罢了,还说“难养”,真正岂有此理,欺女子太甚!

  在当初“批林批孔”的年头自不必说,即使到今天,学术界已能实事求是地或曰同情性地理解孔子,对这段话的解释还是有点勉强。

  金良年先生在《论语译注》里把这段话译成:“女子和小人可算是难以养护了,亲近了就放肆,疏远了就抱怨。”他把“难养”译成“难以养护”,可见他对《论语》的同情的理解和他对孔子的辩护态度了。但他显然感到这样的辩护还不够有力,所以又归纳了几种辩解意见:一、“女子与小人”不是泛指,朱熹说,是家中的仆役(yì)与婢妾(qiè)。二、邢昺(bǐng)(宋代官方的《论语》注释本的首席作者)说,这是说的大概情况,至于特别贤明的如周文王的母亲,就不在其中。三、孔子所说的重点是小人,女子不过是借以作比喻。

  这三种见解,其实同样是经不起一驳的。第一种朱熹的说法,没什么根据,凭什么说,这里的“女子与小人”是特指“仆役和婢妾”?作为读后感发表是可以的,作为注释,难以判定对错,所以没有什么学术价值。第二种邢昺的说法,只有更加引起众怒,只有特别贤明的女人不在其中,那么,就是绝大多数女人无疑在“难养”之列。这种观点,对宗法制集权社会加强夫权当然是有好处的,在今天,孔子如果真是持这样的观点,那么,即使考虑当时的历史条件,批判还是要批判的。说这样的观点在今天也是合理的,今天的女人与小孩(照于丹的说法)的确是“难养”的,这我是不能同意的。第三种明显与原话的字面意思不相符合。“女子与小人”,“女子”在前,“小人”在后,不说重点在“女子”,至少两者是并列关系,怎么变成重点在“小人”,“女子”只是“借以作比喻”呢?这样解释,太随心所欲了。

  这样的辩护,与反过来,批判用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从思想方法上说是一样的,都不是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而是主观的情绪的“爱者欲其生,恨者欲其死”的态度。对《老子》《论语》《庄子》的注释错得那么厉害,与这种治学态度有很大的关系。

这句话其实是标点错误,我是在撰写《还吾老子》时意外发现的。“女子”中间应有标点断开,如“女、子”。“女”指的是君主的妻妾,“子”指的是君主的儿子,“小人”指的是君主周围的宠臣、佞臣、优伶、宦官之类。这“君主”可以推广到有土地占有权因而有土地继承问题的贵族士大夫,可以称之为“领主”。这里其实是谈的统治权的交接、继承问题。这是先秦政治中的一个大问题,也是世袭制、宗法制政治体制的一个重大问题。

  谈这个问题,先要介绍一下世袭制、宗法制的区别。

  世袭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从史料记载来看,中国是从夏朝开始进入世袭制社会的,但那时的社会是世袭制族盟社会,夏、商两朝都是世袭制族盟社会。世袭制族盟社会是由推举制族盟社会变化而来的。推举制族盟社会的中国,国家是由各部族联合组成的文化共同体。中央政权的首领是由各部族首领推举、协商产生的,这从尧传位给舜,舜传位给禹的过程可以看到。这种制度叫“禅让”。

  据《尚书·尧典》中说:尧选定自己接班人的过程是很复杂与漫长的。他在国家安定,大洪水还没有到来之前,就有了传位的想法,召开会议,咨询大臣与“四岳”(也就是四方的诸侯之长,他们各分管一方的部落),尧对他们说,你们看,谁能顺应天命,接替我做全国首脑。有个大臣放齐说:“您儿子丹朱就很合适,他很开明。”尧说:“唉,他说话虚妄,又好强辩,这哪里行啊?”尧又问:“那么,谁适合来担任处理全国政务的重任呢?”国家元首一时没有合适的人选,那就选拔一个政府总理吧。有个叫欢兜的大臣推荐说:“共工在广泛聚集人力方面很有成绩。”这个“共工”是尧的大臣,不是和五帝之一颛(zhuān)顼(xū)争帝位,失败以后一头怒撞不周山,造成“天柱折、地维绝”,天下发大洪水,女娲出来补天的共工。“共工”其实是官职名称,大概相当于今天的工程部长。上古各个时代都有共工。尧对那个共工很不以为然,说:“哼!他花言巧语,阳奉阴违,貌似谦恭,其实对老天也轻慢不敬。”这次会议没有结果,后来就来了大洪水。尧又召集会议,要大家推举一个治水总指挥。人们都说:“让鲧(gǔn)来干吧。”鲧就是禹的父亲。治水工程成功以后,功劳相当大,很可能就是帝位的继承人,所以尧开始不同意由鲧来领导治水,说:“他这个人刚愎自用,会是集体的祸害。”四方诸侯之长出来替鲧说话:“恐怕还不至于吧,让他试试吧。”尧说:“好吧,你去治水吧,可要谨慎啊,鲧!”结果,鲧指挥治水九年,没有取得成果。此后几年,尧又一次召开会议,对四方诸侯之长说:“我在位已经七十年了,你们谁能顺应天命,接替我的帝位?”四方诸侯之长异口同声地说:“我们德行不足以继承帝位。”尧说:“那么,你们可以推荐贵族中的贤人,也可以推举底层的贤人。”大家一致推举舜(shùn)。尧说:“这名字我听见过,具体情况怎么样?”四方诸侯之长说:“他是盲乐师的儿子,父亲脾气很坏,后母不诚信,兄弟象很傲慢,而舜能与他们和睦相处,以孝行来感化他们,又加强自身修养,不与邪恶同流合污。”尧说:“那好,让我来考察一下。我先把两个女儿嫁给他,从我的女儿那里观察舜的德行。”后来,尧又把舜调到中央来,让他负责教化、行政、外交等各项任务,全面考察他的品德和能力,然后在三年以后传位给他。舜晚年传位给禹,相比之下要简单些,因为禹领导治水成功,功劳很大,德行和能力都得到了最好的证明,众望所归。按说,禹死后,是把帝位禅让给他的助手益。但三年后益把王位让给了禹的儿子启,自己退出政坛、隐居山林。启接禹位,有几种说法:一种是益自己感到德行与能力不如启,主动让出王位。另一种是禹在世时就为儿子启作了人事准备,死后由一批诸侯、大臣出面表示不服益的领导,逼益让出王位。这有点像在台湾的蒋介石死后,由副总统严家淦接任总统,其实儿子蒋经国羽翼已丰,实权在握,接任中华民国总统只是早晚的事。但在禹的时代,完全是前无古人的创意。如果禹真是这么安排的,那应该是很巧妙的。但即使再巧妙,还是不能遮天下人的耳目。春秋战国时代,说到这段历史,就有人说,禹是表面上让位给益,实际上是让儿子启自己去夺取。禹也因此被给予较低的评价。“德衰”从禹开始,是当时比较公认的一种说法,孔子明确说禹只是“君子”,称“圣人”还不够格。《老子》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下德”就是指的从禹开始世袭制、宗法制的君主。本来,治水成功这样大的功劳,“三过家门而不入”这样的公心,应该是可以称为“圣人”的,够不上称“圣人”,与他实际开始了政权的世袭制有莫大的关系。从这样的价值评判,也可以看到老子、孔子等先秦诸子的鲜明的民本立场。他们都认为世袭制是不好的。

  还有一种说法,是启起兵用武力驱逐了益,夺到了帝位。这种说法在公开崇尚武力的战国时代比较流行,可以援引来为实力政策张目,所以,它的可靠性如何,还是值得怀疑的。比较下来,第二种说法可能性较大。

  但夏、商两朝,一千多年,虽然是世袭制,中央政权、诸侯国、大夫采邑的首领位置在一家一姓中依照父系血统代代相传;但整个社会的组成还是部族联盟。中央政权与诸侯国类似当家的男子和其他兄弟的关系,还不是类似父子关系的君臣关系、上下级关系。中央政权和诸侯国是各自为政,为了大的事情,如修订历法、大规模的异族入侵战争,才统一行动。诸侯国君位世袭,只要上报备案就可以了,不需要中央政权批准。到周朝,才进入宗法制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与族盟社会的差别,就是诸侯国是由中央政权(或称“宗主国”)分封的,中央政权的首脑“天子”(王)和诸侯的关系,类似父子的君臣关系、上下级关系。之所以周朝进入封建社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商周战争极其残酷,“血流漂杵”,中原地区出现了政权真空。周武王就把围绕首都镐京周围的土地分封给同姓的叔伯兄弟,这就是晋、鲁、郑、卫等诸侯国;把外围比较富庶、地理位置比较重要的分封给亲戚和功臣,这就是齐国等;其他地区分封给远亲、夏、商后裔、远古部族,这就是秦、楚、吴、越、宋等国。诸侯又以和周王室关系的亲疏、在伐商战争中功劳的大小,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这样,从王到诸侯,到卿、大夫,到士,到庶民,到仆役、臣妾的等级制度就形成了,这就叫封建等级制度。

  周朝除了封建等级制度,在政治体制上还有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实行了君位继承的宗法制。宗法制是对世袭制的改进。它确立了传位的三项基本原则:传子不传弟,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幼。就是君主死了,有兒子的话,不管年纪多小,少不更事,君位还是传给儿子,而不是传给兄弟。只有没有儿子,才考虑传位给兄弟。但往往是没有儿子从旁门中过继一个姪子做儿子,或者长子死了传位给长子的长子(长孙),也不传位给兄弟。但周朝以前,君主死后,儿子尚幼,兄弟接位,是常有的事。就是周朝实行宗法制以后,在周王室是基本按此原则传位继承的,各诸侯国却还是经常有传弟不传子的事,其他如传庶不传嫡、传幼不传长,也是经常发生的。传嫡不传庶,就是有几个儿子,有大老婆生的,有小老婆生的,传给大老婆生的儿子。传长不传幼,就是在同等条件(都是大老婆生的,或都是小老婆生的)的几个儿子中,传位给年长的。

  在推举制与世袭制社会,选择君位继承人,首要标准是能力。而宗法制选择君位继承人,首要标准是血统亲系的程序。能力是后天决定的,血统亲系的程序是先天决定的,宗法制继承似乎否定了候选继承人的后天的努力。而对一国一家的事业来说,继承人能力强,领导有方,当然是好事,生下来就在血统亲系的程序上占优先地位的候选继承人,未必就是能力最强的,所以,宗法制继承,对家国事业似乎是有损的,宗法制似乎是从世袭制倒退。

  周朝之所以选择从世袭制的能力标准“倒退”到宗法制的程序标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从进入世袭制以来,从根本上已经否定了推举制的继承人的能力标准。世袭制就是建立在一家一姓的血统亲系的程序基础上的。所以,孔子说,推举制及之前的社会是“大同”社会,大同社会的首要标志是“天下为公”。“天下为公”的意思,就是全国(中国古代将国家称为“天下”)的政权首领是公推的。从世袭制开始的社会,孔子称之为“小康”社会,小康社会的首要标志是“天下为家”,“天下为家”的意思,就是全国政权在一家一姓中传承了。从大同社会到小康社会,孔子认为是退步。大同社会还出“圣人”,像黄帝、尧舜,到小康社会,再好,像禹、汤、周文王、周武王、周公,也只能是“君子”,称不上“圣人”了。从孔子定的这些概念,也可见他的民本立场,他从根本上是反对世袭制的,当然也是反对宗法制和封建等级制度的。但他不是要推翻宗法制封建制,而是要以从推举制中汲取来的民本理念,改造、改善当前的制度。从这样的观念出发,孔子非常欣赏周公的将世袭制改进为宗法制的作为。

  能力本来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见仁见智的概念。所以,候选继承人谁都可以说自己能力强,适宜接班。而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力,加强自己的实力,形成自己的势力,就在朝廷上拉帮结派,培植党羽。从世袭制开始以来,为了继位发生的动乱,就不断地上演,而且越演越烈。这可以从“乱”这个字的演变过程就可以看出来。

  “乱”,繁体字为“亂”,金文(刻在青铜器上的古老的汉字)写作,上部“爪”,下部“又”,表示两只手;中间竖着相连的两个圆圈,表示物品,当中一横,表示分割;旁边四个“口”,表示众多的器具。这个字是会意字,用两只手来分割物品,放到众多的器具里,来表示分配。后来又加了个“乚(yǐn)”旁上去,表示跪坐着的人(古人都是跪坐,因此跪坐并不表示地位低下),意思还是一样的。“乱”就表示分配权。分配权是古代领导人的最主要的权力,因此也是最高的权力。随着社会组织的扩大,其他的权力(如指挥权、管理权、甚至决策权)可以下放,让别人去做,分配权,一定牢牢掌握在最高领导人手中。因此,后来把觊觎、谋夺这分配权,叫做“称乱”、“作乱”,后来就变成形容词的“乱”,来指称“动乱”了。老子、孔子时代,指称“乱”,一般专指篡夺君位。乱邦、乱世,就是指君主的分配权旁落的邦国与时代。

  在这样的情况下,周公旦以身作则,改能力继承为程序继承,使世袭制进化为宗法制,的确解决了政治的大问题。周公姬旦,是周武王的兄弟。周武王取得对商纣(zhòu)战争的胜利,建立周朝后不久就去世了,周武王的儿子姬诵年纪很小,按照世袭制的原则,辅助周武王打下天下的大功臣,周武王的弟弟姬旦可以名正言顺地登上王位。但他提出了宗法制的三项基本原则,让姬诵登位,这就是周成王,而他只当辅政大臣,主持朝政。在周公旦执政期间,还平定了他的兄弟管叔、蔡叔勾结商纣王的儿子武庚禄父发动的叛乱。本来,建立周朝后,周武王把商的王畿(商朝直接统治的地方)一分为三,由三子管叔、五子蔡叔和商纣的儿子武庚禄父分而治之,称为“三监”,就是为了防止商族后裔叛乱,没想到“三监”监守自盗,发动叛乱。三监叛乱,核心人物是管叔,他是周公旦的哥哥,叛乱的目的还是因为管叔想称王。周公旦执政七、八年后,姬诵成年,他就还政给周成王。不久,他又畏避流言,流亡楚地。直到周成王发现自己幼年生重病时,周公旦对上天的祈祷文,祈求上天让自己代姪子姬诵去死,这使周成王很感动,派人把周公旦接回来。周公旦就着手搞文化、制度建设,为三千年中华文明打下了深厚的基础。由于周公旦的身体力行,所以,周王室(无论西周、东周)基本上没有发生夺位政变或战争。周王室的继位的稳定,对整个社会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

  改世袭制为宗法制,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已经形成了君权和宰权的分离。用现代术语来比喻,就是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角色分离。随着社会组织的扩大,调节社会组织内部关系的任务越来越重,人们对最高领导人的角色期望,从一个能力超强的指挥者,逐渐转向一个公正的仲裁者和调解人。最高领导人的角色转换,是宗法制程序继承得以实行的基础。

  但即使实行了宗法制,也还是程序继承与遗嘱继承相结合,而形式上以君主选择继承人(遗嘱继承)为最终的决定。何况在周朝一代,也只是在周王位的传承上基本实行了宗法制,诸侯国就难说了。于是,就凸现了储君制度,储君制是程序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结合。本来要在君主临终前才提出的继位人问题,而今在君主年富力强的时候就确定了,安排好了。储君(太子)制度,是程序继承与能力选择的折中,从正面意义说,可以在较长时间里对继位人进行培养、考察;从负面影响说,把夺位斗争的时间拉长了,也复杂化了,使君位继承成为国家政治的一个首屈一指的重大问题,耗费了执政者的大量的心思与精力,也成为政治动乱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段语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从先秦典籍文献中看,君主的妻妾参政,就是为了自己生的儿子当继位者。所以伙同儿子,与近臣相勾结,争夺继承权。这是当时政治家非常关心的问题。《管子·小匡》讲了这样一则故事。管仲拜相三日后,齐桓公就对管仲说:“我有三样大毛病,还能不能当好国君呢?”管仲回答说:“我没听说过,不知道。”齐桓公说:“很不幸,我非常喜欢打猎,夜里也会出去打猎,打不到飞鸟就不回家。诸侯派来的使者找不到我,行政和司法长官也无法向我汇报工作,耽误了外交内政的大事。”管仲说:“这嗜好虽然不好,但还不要紧。”齐桓公又说:“很不幸,我还特别爱喝酒,白天喝了夜里还接着喝,耽误了外交内政的大事。”管仲说:“虽然是不好,但还不要紧。”齐桓公再说:“我的行为有污点,很不幸,我非常喜欢女色,因此,亲属中美丽的姑娘也有不嫁出去,占为己有的。”管仲说:“虽然是不好,但还不是最要紧的。”齐桓公闻言板下脸来,说:“如果这三桩行为都还可以,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做的?”《管子·小匡》篇接着说:“(管仲)对曰:‘人君唯优与不敏为不可。优则亡众,不敏不及事。’”照管仲的说法,对国君来说,有“优”与“不敏”这两样缺点,比“好田(猎)”、“好酒”、“好色”更危险得多。“不敏”是“不勤勉”的意思,故曰“不敏不及事”,就是“不勤勉办不成事情”。那么,“优”又是怎么回事呢?“优”,作“优游”解时,正面的意思是和乐优闲的意思,相当于今天说的“享乐”与“休闲”。古代贵族宴游时常有人演剧、跳舞、玩杂耍等以供取乐,这类演员就称之为“优”或“倡”或“俳”。先秦时君主与贵族有养优之风,这和古希腊贵族有养同性恋的娈童差不多。但中国的“优”作为君主的亲信,在政治方面是一股重要势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助长君主的不良意识,怂恿君主为所欲为,所以,管子将之视为政治上的最大一大祸患。孔子在本句中所指的“小人”,应该有一大部分是指的“优”。

  《韩非子》中对此有反复的论述。特别是其中一篇《八奸》。头三条:一曰在同床。何谓同床?曰:贵夫人,爱孺(rú)子,便(蹁(pián))僻(嬖(bì))好色,此人主之所惑也。托于燕处之虞,乘醉饱之时,而求其所欲,此必听之术也。为人臣者内事之以金玉,使惑其主,此之谓同床。可见这“同床”指的就是“女”。“贵夫人”是君主的妻,“爱孺子”是君主的妾。“孺子”,是指年轻的、幼小的人,现在专指儿童,如“孺子可教”、“孺子牛”等,先秦时还指妾,因为妾比妻一般要年龄小许多。后来,大夫的妻子封号叫“孺人”,“孺子”就专指儿童了。这里的“爱孺子”还是指妾。君主的妻妾,“便僻好色”,逢迎谄(chǎn)媚叫“便僻”,“好色”就是美好的容颜,这是能使君主目迷心惑的。在私下欢娱之时,乘酒醉饭饱的当口,提出要求,希望欲望得到满足,这是君主必定会听的。有臣子贿赂君主的妻妾,让她们迷惑君主,这就是“同床”之奸。二曰在旁。何谓在旁?曰:优笑侏儒,左右近习,此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而诺诺,先意承旨,观貌察色以先主心者也。此皆俱进俱退,皆应皆对,一辞同轨以移主心者也。为人臣者内事之以金玉玩好,外为之行不法,使之化其主,此之谓在旁。“在旁”就是“小人”。“优笑侏儒”,是娱乐君主的,也是供君主差遣的。君主因为他们不可能篡位夺权,就对他们放心使用,渐渐地就为他们控制,当然这是柔性的控制,就像网把人罩住。“左右近习”,“左右”,现在写作“佐佑”,帮助的意思。君主一直把“优笑侏儒”当左右手来使用,慢慢的就习惯成自然了,“近习”,接近于习惯。怎么会使君主习惯被小人“左右”呢?你看,“此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而诺诺,先意承旨,观貌察色以先主心者也。”君主还没有说出口的话,小人已经领会了;君主还没有使唤,小人已经去做了。“先意承旨”,甚至在君主的意愿明确之前,小人就揣摩到了他的心思,先去筹办了,“观貌察色以先主心者也”。君主被伺候得这么舒舒服服,怎么会不甘心情愿地受其控制?而且,小人们还很团结,步调一致,“此皆俱进俱退,皆应皆对,一辞同轨以移主心者也”,这让君主感到他们是出于公心、代表民意,就更加相信自己的英明。有臣子一方面贿赂他们,另一方面帮他们在外面横行不法。让他们去使君主不知不觉地发生改变(化)君,这就是“在旁”之奸。三曰父兄。何谓父兄?曰:侧室公子,人主之所亲爱也,大臣廷吏,人主之所与度计也,此皆尽力毕议,人主之所必听也。为人臣者事公子侧室以音声子女,收大臣廷吏以辞言,处约言事事成则进爵益禄,以劝其心使犯其主,此之谓父兄。

  “侧室公子”,就是君主庶出的儿子,君主往往因为喜欢年轻貌美的小妾而喜欢庶出的小儿子。“大臣廷吏”,是在朝廷上有发言权的重臣,“人主之所与度计也”,君主要和他们讨论国家大事。他们的意见,君主是非常重视的。有臣子就去攀附侧室公子,送他们歌舞班子,把女儿送上门去;又去拉拢大臣廷吏,许诺他们如果能使侧室公子继位,就加官晋爵。这就是“父兄”之奸。“父兄”就是本句中所说的“子”。

  韩非子还说: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弒主也。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故李兑傅赵王而饿主父。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故优施傅丽姬,杀申生而立奚齐。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

  君主招致祸患的根源,在于太相信人了,相信人就反过来受制于人。做臣子的和他的君主并没有骨肉亲情,是因为迫于权势而不得不服侍。故而做臣下的,没有一刻不在窥探君主的心思,而君主处于高位却懈怠傲慢,这就是世上不断有劫持杀害君主的事情发生的原因。做君主的太相信自己的儿子,就有奸臣能够通过利用他的儿子来达到他个人的目的,这就是李兑帮助赵惠文王饿死他父亲赵武灵王(那时他已经让出王位,做了太上王,号称“主父”)的故事。做君主的太相信自己的妻妾,就有奸臣能够利用他的妻妾来达到他个人目的,这就是优施帮助丽姬杀害太子申生而立丽姬的儿子奚齐继承君位的故事。以妻妾这样的接近与儿子这样的亲密,尚且不可相信,其他人就没有谁是可信的了。

  韩非子的话赤裸裸地揭示了春秋战国期间,为了争夺君位,父子相残,兄弟阋(xì)墙,同床异梦的残酷的残酷现实。所以,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实在是相当婉委的说法。

  这里,还要解释一下“小人”的含义。前面已经说到过“君子”。孔子对“君子”的定义是有所改造的。在《老子》中,“君子”是与“圣人”相对而言的,“君子”就是指诸侯等有封地的贵族。“君”和“子”都是尊称,所以合起来就是对贵族的尊称。从孔子开始,把“君子”的外延扩大了。一是向上拓展,把进入小康社会,实行世袭制以后的国王,像禹、汤、周文武都划到“君子”范围内,而这之前的有道的国王是称“圣人”的。二是向下扩大,“不亦君子乎?”一句话,就把安贫乐道,學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民办学校教师扩大到“君子”的行列中,这样,“君子”就从一个社会身份的概念,变成了伦理价值的概念。在《论语》中,“君子”主要是与“小人”相对而言的,所以,也是一个伦理价值的概念。

  “小人”所指的人的伦理水准是什么呢?《孟子·告子上》篇中有段对话对此说得很清楚: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小人”就是“从其小体”,志向不高的人。综合老孔庄孟的其他论述来看,圣人修的是道德,君子重的是仁义,小人求的是功利。所以,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你对君子,晓以大义,他会激动、振奋,对小人就不行,要对他说干这件事怎么有利,他才会被鼓动。

  所以,在《论语》中,说“小人”,并不是严厉的批评,更不是道德谴责。更多的是看作一种世俗常态。但负有经世济民的责任的君子,不能随波逐流,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因为混同于小人,就担不起使命。

  孔子接下来解释为什么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也是婉委的说法。中国古代就有婉委修辞,把很严重的事情用很温和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也有利于说话被对方接受。这里的“不孙”,就是“胆大妄为”的意思,“怨”就是“图谋不轨”的意思。

  还需要解释的是这个“则”字。“则”,我们通常作副词“即”、“就”来理解,但根据我的考证,在《论语》成书时代,有许多字应该首先考虑从本初义来理解,因为方块汉字作为表意文字,在早期首先是以本初义来使用的。

  像“则”字,本初义是等划物。“贝”代表钱财货物,“刂”代表收到钱财货物以后,用刀在木板或竹片上刻下的条纹,就是古人记的账。这个刀刻条纹就等于是钱财货物,所以,有等价物的意思。计算钱财货物的数量,以刀刻条纹为准,就引申出了“标准”“法则”的意思,从作名词的“标准”引申出作动词的“规范”的意思,从作名词的“法则”引申出作动词的“效法”的意思。从作名词的“等价物”的意思,引申出作动词的“等于”的意思,再引申出作副词的“即”的意思,再引申出作连词的“就”的意思。今天,我们一般在“就”的意义上使用“则”,只在“准则”、“法则”、“原则”等词中保留了它的本初义,但尽管还经常在使用这些词,不查词典,却不知道这些词中为什么要用“则”。而在孔子时代,一个字就是一个词,“则”应该在本初义上用得多,转义再转义的“就”的义项用得少。所以,能用本初义解释得通,甚至意思更符合当时人的说话、思维习惯的,就应该从本初义。

  根据这项原则,我认为,本句中的两个“则”,应该解释为“规范”。“近之则不孙”,意思是,你亲近他们,然后去规范他们,他们可能不听教训;“远之则怨”,你和他们保持一定的距离,然后去规范他们,他们又会抱怨。

  “则”作“规范”来理解,那么,按古汉语的习惯,“之”不是作代词理解,而是作连词“而”理解,则更好。这句话,如标点为“近之(而)则,不孙,远之(而)则,怨”,今人理解起来可能更容易些。

  按照本来的解释,亲近了,他们会“不孙”,疏远了,他们会“怨”,近不得,远不得,那就不是“难养”,而是简直不能养。但不养又不行,不要说君主,就是一般人,没有条件养“小人”,妻子和孩子总还是要养的,那怎么办呢?所以,这句话的重点还在不起眼的“则”上。不去规范他们的行为,可能“近之”、“远之”都无所谓,“女”“子”“小人”会把君主哄得团团转、很开心,君主也察觉不到他们的“不孙”和“怨”。你要去“则”了,要去规范他们的行为了,他们就不高兴了,就给你颜色看了。君主才觉得“养”的难了。但不规范他们的行为是不行的,尤其是君主身边亲近的人,因为他们的行为会直接对政治造成影响,若产生负面作用,破坏性是很大的。所以,孔子说“唯”——只有“女”“子”“小人”这些君主亲近的人的“养”的问题“难”处理,提醒处理好这些关系是个“难”题,是个必须花心思去做好的大事。对他们的养,不仅仅是“生养”,保证他们有优裕的生活条件,更重要的是“教养”,要让他们行为规矩,品质高尚,对国家政治起到正面的有益的作用。所以,“则”得好是帮手,“则”得不好是祸患。

  但韩非子说“奸”,孔子说“难养”,不只是表现了韩非子的峻急,孔子的通情达理。韩非子是站在君本的立场上,把责任全部推到“女”“子”“小人”的头上,君主完全是受害者,而之所以受害,就因为他太相信别人,包括他自己的老婆与儿子。而孔子说“难养”,其实隐含着祸起萧墙的责任,还在君主没有“养”好的意思。“难养”,非不能养,而“养”者是君主,养得好不好,责任当然还在君主。“不孙”与“怨”,原因不在“近之”“远之”,而在以前没有“则”或没有“则”好。

  说“难养”还包含着一层意思,就是君主自己是不是以身作则了。你既然要去“则”人,要使人心服口服,就必须自己以身作则。否则,不管你是用亲近的办法,还是用疏远以保持威严架子的办法,只能招致“不孙”或“怨”。在这方面,君主的权威地位并不能增加他“则”人言辞的分量,反可能使他招致杀身之祸。春秋战国时期“女”“子”“小人”勾结起来篡权乱国的典型例子,仔细分析,祸根还是君主种下的。

  《韩非子》中援引的李兑辅助赵惠文王俄死主父赵武灵王的故事,可以说完全是赵武灵王咎由自取。

  本来,赵武灵王赵雍是战国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他十五岁接位,就面临魏、楚、秦、燕、齐五国以参加他父亲赵肃侯会葬之名,各派万名锐师大军压境的严峻形势,全凭他高超的政治智慧、军事谋略予以化解。此后,他大胆改革,胡服骑射,消灭了中山国,使赵国土地连城一片,成为战国初期中原最强大的国家,在国内也有很高的威望。但就因为在继承人问题上犯了大错误,结果导致了他的悲惨下场。

  赵武灵王的第一位夫人是韩国国君的女儿,是赵肃侯生前定下的政治婚姻,在赵武灵王在位第五年(公元前321年),他二十岁上完婚。韩夫人为他生了公子章,被立为太子,也是孔武有力,英勇善战,不足十五岁时,就在攻伐中山国的战役中指挥中军,立下了赫赫战功。以后又多次随赵武灵王出征,深得赵武灵王的喜欢。但韩夫人死后,赵武灵王又于公元前310年,他三十一岁上,得到了大臣吴广的女儿孟姚,与他梦中见到的美丽少女十分想象,因此非常宠爱,封为夫人,国人称之为“吴娃”。可惜九年后吴娃就生病死了,死前请求把自己的儿子赵何立为太子,赵武灵王答应了。那时,公子章十八九岁,赵何才八九岁。但过了两年,赵武灵王就传位给赵何,这就是赵惠文王,让自己登基时的辅政大臣肥义为相,兼任赵何的师傅,把国内政治、经济事务全部交由赵何负责,自号主父(就是太上王),专心赵国的战争事务。他主外,儿子赵何主内,这个构想,似乎与胡服骑射一样很有创意,也含有如果自己在战争中阵亡,赵国政局不致于发生动乱的考虑在。但因为他当初废长立幼完全是出于私情,所以他以后在处理赵何与公子章的关系上就一着错,着着错。他废了公子章的太子后,封他为安阳君。在传位给赵何后,为了弥补,赵武灵王经常和公子章住在一起,衣食住行均命人准备两份,公子章的仪仗用度与赵王何的几乎一样。这样,就给人公子章可能东山再起的感觉,朝中的许多大臣们见此便暗中与公子章来往,而公子章的相田不礼更是鼓动公子章夺回本该属于他的王位。而赵武灵王不仅没有制止公子章的行动,反而去向肥义提出,打算把代郡封给公子章,让他也称王。代郡相当于赵国一半国土,这样等于把赵国一分为二了,所以肥义断然拒绝了赵武灵王。公子章、田不礼见请封不成,就积极策划谋杀赵何的政变。肥义觉得事态严重,就布置李兑等人反政变。结果,公子章发动政变,肥义以自己的牺牲来赢得反政变的胜机。李兑等人冲入宫中,杀了公子章、田不礼,把其余人都赶出宫中,把沙丘宫团团围困了三个月,把主父活活饿死在宫中。虽然谁也没有动手杀死赵武灵王,但谁都知道赵武灵王是死在他儿子赵何的手中。然而,正因为赵武灵王一错再错,最后有怂恿公子章发动政变之嫌,所以赵国大臣和国民并不因此唾弃赵惠文王。赵惠文王还是比较有作为的国君,在他在位期间,赵国是列国中唯一能与秦国抗衡的国家。如果是赵何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阴谋杀害了父亲和哥哥,那么,他在前决不能得到肥义这样的老臣的舍命相帮,以后也不能有蔺相如、廉颇、乐毅这样的贤人辅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是比韩非子的权势术硬得多的道理。赵武灵王在最后落得孤家寡人的悲惨下场,也与他以为凭自己的聪明,可以为所欲为,使自己的意志通行于天下的错误观念分不开的。

  《韩非子》里还常提到的晋献公的宠妃骊姬勾结优施谗杀太子申生的故事,晋献公也是罪魁祸首。他生性淫荡,早年和父亲武公的小妾齐姜私通,生下儿子申生,接位后就封齐姜为夫人,立申生为太子。但到他接位的第五年(公元前672年),征伐骊戎,骊戎国君把两个女儿骊姬与少姬献给晋献公,姐妹俩美貌非常,深得晋献公的欢心。本来齐姜死后,已立贾君为夫人,为了博取骊姬的欢心,不顾占卜所现的凶兆,晋献公断然改立骊姬为夫人。到他在位十二年(公元前665年)时,骊姬生下儿子奚齐,晋献公就想废掉申生的太子位,改立奚齐做太子。骊姬看出晋献公的心思,就贿赂勾结晋献公的宠幸大夫梁五和东关五(当时人称“二五”),想晋献公进言。晋献公采纳了他们的建议,说,“曲沃是我们先祖宗庙之所在,而蒲城边临秦国,屈城边临翟国,不派我的儿子去镇守,我不放心。”他就以此理由,派太子申生去镇守曲沃,公子重耳(就是后来的晋文公)守蒲城,公子夷吾(后来的晋惠公)守屈城,他自己和骊姬、奚齐居住在都城绛。晋国人由此知道申生的太子位子恐怕保不住了。后来,晋献公又对骊姬明确说了他要废长立幼的想法,但那时骊姬觉得时机尚未成熟,而且太子申生贤能孝悌,又屡立战功,深受群臣百姓拥戴,所以她哭着推辞,甚至说:“您一定要这样做,那我就自杀。”骊姬表面上这样表态,暗底里却是和优施勾结起来,加紧谋划怎么除掉太子申生。

  到晋献公二十一年(公元前656年),乘晋献公出猎之际,骊姬派人去对太子申生说,你父亲梦见你母亲齐姜,你快在曲沃祭奠你母亲。太子申生举行祭礼后,派人把胙肉给晋献公送来。骊姬乘晋献公还没回来,在肉里下了毒。晋献公回来后,见到胙肉,正要食用,骊姬拦住,说,这胙肉从远处送来,应该先试一下。先祭地,一点胙肉倒在地上,泥土立刻隆了起来。喂狗吃,狗就死了。骊姬还让侍从的小臣吃,小臣也当场死亡。骊姬哭着说:“太子怎么这样残忍哪!对自己的父亲也想杀害,取而代之,何况他人?而且您已经老了,朝不保夕,他还等不及了要下手杀害。”她又对晋献公说:“太子之所以要这么做,无非是因为您宠爱我和奚齐。我愿意母子到其他国家去避祸,或者早早自杀,不要让我们母子成为太子刀下的鱼肉。当初您想废掉太子,我还埋怨您,到今天,我真是自作自受!”晋献公下令去抓太子申生,太子申生逃奔新城,晋献公更加相信太子申生要害死他,怒不可遏,就把太子的师傅杜原款杀了。有人对太子申生说:“这药肯定是骊姬下的,你为什么不为自己辩护,说明真相呢?”太子申生说:“我爸已经老了,没有骊姬,寝不安席,食不甘味。如果辩白,他会迁怒骊姬,这不行。”又有人对他说:“那你可以投奔他国。”他说:“蒙上这样的恶名,谁能接纳我呢?我还是自杀吧。”太子申生自杀后,公子重耳、公子夷吾来朝见晋献公。有人来报告骊姬,说两位公子都怨恨骊姬陷害杀死了太子。骊姬害怕了,就抢先向晋献公进谗说:“申生在胙肉里下毒,两公子是知道的。”公子重耳、公子夷吾听到这消息,就不辞而别,各自回到自己的守城。晋献公更加怀疑两个儿子与申生案有牵连,到第二年,就派兵去讨伐。重耳从蒲城逃到翟国去,夷吾坚守在屈城(一年后屈城被攻破,夷吾出奔梁国)。到公元前651年,也就是申生死后五年,晋献公死了。尽管他死前把辅助奚齐的重任委托给了大臣荀息,荀息也表示誓死不负此重托,但因为晋献公、骊姬等人倒行逆施,尽失人心,所以,就在晋献公治丧期间,大臣里克杀了奚齐。荀息本来要为奚齐殉死,有人对他说,还不如立奚齐的弟弟,骊姬妹妹少姬的儿子悼子为君,全力辅助他,也算是没有辜负晋献公的重托。荀息觉得有理,就立悼子而葬献公,但一个月后,里克又把悼子杀了,荀息也实现诺言,随之而死。从此,晋国开始了十多年的内乱,直到晋文公即位,政局才恢复安定。

  回顾这一动乱的过程,与晋献公错误的政治观念是密切有关的。他把国家政权当作他的私人财产,活着的时候,用这权力来满足个人的贪欲,死了以后,想给谁就给谁。他即位之初,封齐姜为夫人,立申生为太子,其实已经是凭个人喜好,舍长立幼,公子重耳在晋献公接位时已经二十一岁,比申生大好多。而他纳宠骊姬以后,又要废申生而立奚齐,如果申生或者重耳像赵何一样不买账,那么,祸乱可能等不到晋献公咽气以后才发生,他的下场可能比赵武灵王更惨。

  同样下场很惨的还有齐桓公。前面已经说过,他自己对管仲说有好酒、好田猎、好色三大毛病。其实,他还有一个更大的毛病,就是“近优”。管仲说:“人君唯优与不敏为不可”,是很有针对性的。但齐桓公这毛病一直没改,只是有管仲、鲍叔牙等贤人辅助,成就了霸业,他的这些缺点被掩盖了。齐桓公四十一年(前645年),管仲病重垂危,桓公问他:“群臣中谁可以代你为相?”管仲说:“了解臣下没有人比得上君主。”桓公说:“易牙如何?”管仲回答:“杀掉孩子来讨好君主,不合人情,不可以。”易牙本是以厨艺服侍齐桓公的,听齐桓公说:“只有蒸婴儿肉还没尝过。”他就将长子蒸了献给齐桓公吃。桓公又问:“开方如何?”管仲回答:“背弃亲人来讨好君主,不合人情,难以亲近。”开方本是卫国的公子,齐伐卫,卫国派来做人质的,所以管仲这么说。桓公说:“竖刀如何?”管仲回答:“自己阉割来讨好君主,不合人情,不能亲信。”管仲死后,齐桓公听从他的话,将此三人逐出宫廷。但没多久,齐桓公食不甘味,寝不安席,跟晋献公一样的毛病,不得已,就复召三人回宫。去而复归,三人知道自己在齐桓公心中的分量,也知道怎么能更好地控制齐桓公,齐桓公就完全被他们摆布了。

  齐桓公有三个夫人,都没有生儿子,六个如夫人,生了十几个儿子。本来齐桓公与管仲是选择公子昭做接班人的,还请宋襄公做公子昭的援手。但后来齐桓公听了佞臣雍巫和竖刀的话,又答应让公子无诡接班。其时,齐桓公年事已高,已面临立储之事。竖貂、易牙、开方极力主张立长子。后来齐桓公生病,因此,到管仲死后的两年(公元前643年),齐桓公卧床不起,五公子(公子无诡、公子昭、公子潘、公子元、公子商人)就各率党羽争位。竖刀、易牙他们为了矫托王命,把王宫用高墙围起,只留一个小洞,桓公饮食,全靠小太监从洞里送入。很快连饭也不送了,齐桓公在饥渴中悲惨死去,三百多年后的赵武灵王死时又重演了这场惨剧。发生在两个叱咤风云的英雄身上的相似的悲剧下场,是很发人深省的。齐桓公一死,易牙就进宫,和竖刀一起杀死反对他们的大夫、官吏,立公子无诡为国君。公子昭出奔到宋国,其他公子也率兵来攻打无诡,齐国一片混乱。桓公尸体在床上放了六十七天,尸虫都从窗子里爬了出来。十二月,新立的齐君无诡才把桓公收敛。但到次年三月,宋襄公就率诸侯兵送公子昭回国来夺权。齐国的大夫就杀了无诡,迎接公子昭。但公子昭尚未接位,其他四公子的党徒又来攻打,公子昭不敌,有逃到宋国,宋国又出兵来和四公子的联军交战,到五月,才取得胜利,公子昭接位,这就是齐孝公。因为战乱不息,齐桓公的棺材到八月才落葬,搁了十个月之久。

  从齐桓公的悲剧下场也可以看到,“女”“子”“小人”的“难养”,他们狼狈为奸制造动乱,根子还在君主的教养不当,以身作则不够,而不是像韩非子说的,以谁也不能相信的原则,用处处提防、事事监视的办法可以解决的。韩非子说“奸”,孔子说“难养”,虽然所论是同一现象,但对此现象的分析和提出的解决办法,却是有天壤之别。这就是仁义道德和功利权术的差别。当把老子、孔子和荀子、韩非子混为一谈时,就可知专制残酷(鲁迅概言之为“杀人”)的观念是怎么阉割了我们民族的优秀的人文精神。

  也因此,虽然孔子这话是针对能养“小人”的“君子”(贵族)说的,但完全可以引申到普通人的家教方面,引起我们对道德、素质教育的足够的重视。两千多年来,孔子这番婉委入理,谆谆善诱的话,竟被理解为对妇女、儿童的鄙视,成为压制妇女、儿童的理论根据,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大的寃案了。孔子蒙冤还在其次,他本来豁达得很,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最冤的还是中国人,不能享用我们祖先留下的像金子一样珍贵的文化遗产,反 要承受用这金子打造成的桎(zhì)梏(gù)。今天,我们还不该赶快打破桎梏,用这金子打造可以盛装幸福琼浆的酒杯吗?

  最后,再把这段话串起来意译一遍:

  只有妻妾、儿子、只求功利的侍臣,这些君主周围关系亲密的人,是最难教养的。用接近然后规范他们的办法去教养,他们会不听话;用保持距离然后规范他们的办法去教养,他们会怨恨。

  请听,孔子原来是这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