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改革的重点,是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


blueski推荐 [2012-1-21]
出处:我山之石:儒墨道法的救世之策(易中天再谈先秦诸子)
作者:易中天
 

□ 前面你说,墨子的“救市方案”,就是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那么请问,公平正义的标准是什么?怎样的社会,才是公平正义的?

  ■ 五条标准——自食其力,按劳分配,各尽所能,机会均等,互利互爱。这是墨子代表“草根阶级”提出的社会理想,也只有“草根阶级”才可能提出这样的理想。所以我把墨家学派的出现,称之为“草根有话说”。

  □ 为什么这样讲?

  ■ 因为草根是劳动者。只有亲自参加劳动的人,才知道劳动的重要,劳动的可贵,劳动的价值,也才会提出“自食其力”的主张。墨子便正是这样一个人。他几乎终其一生都亲自参加劳动,成名以后也一样。

  □ 因此他对劳动和劳动人民,有朴素的阶级感情,是这样吗?

  ■ 也不光是这样。如果只有“朴素的感情”,那就不是思想家了。墨子的了不起,更在于他看到了劳动的重要性。

  □ 怎样重要?

  ■ 劳动是人的本质特征。墨子说,动物是可以不劳动的。它们生活在自然界,羽毛就是衣服,蹄爪就是鞋袜,水草就是粮食。所以,雄的不必种庄稼,雌的不必搞纺织,而“衣食之财固已具矣”。人则相反,是“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不劳动,就没有饭吃,没有衣穿,活不下去。这就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这样看,劳动者得食,不劳动者不得食,才叫“天经地义”。

  □ 那又怎么样?

  ■ 就可以逻辑地得出四个结论,并成为四条原则。第一,每个人都要劳动,都要对社会作出贡献。这就是“自食其力原则”。

  □ 每个人都要下地干活?

  ■ 不是这个意思。劳动并不就是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贡献也不是做同样的事情,也要有分工。分工在墨子那里叫做“分事”,即“分内之事”。比如君王的分事是搞政治,士人的分事是当助理,农民的分事是种庄稼,妇人的分事是做纺织。这些都是劳动,都是贡献,也都有理由、有资格得到报酬。但有一个原则——

  □ 什么原则?

  ■ 根据贡献大小来获得报酬,这就是“按劳分配原则”。也就是说,出力的得,不出力的不得,多出力的多得,少出力的少得。或者说,有贡献的得,没贡献的不得,贡献大的多得,贡献小的少得。如果像当时那样,占有社会资源和财富最多的,往往是出力最少的,甚至是不出力的,那就是不劳而获,取非所得,无故富贵。

□ 第三条原则呢?

  ■ 第三,分配的原则既然是按劳取酬,那么,为了体现公平,社会也应该保证各行各业“各从事其所能”,让每个人的才能都得到充分的发挥。这就是“各尽所能原则”。而且,分工原则既然是各尽所能,分配原则既然是按劳取酬,那就应该为每个人都创造同等的机会,以便那些有能力的人为社会多作贡献,也多拿酬劳。

  □ 这就是第四条原则?

  ■ 对,机会均等原则。

  □ 怎样机会均等?

  ■ 有能力的上,没能力的下。墨子的原话,是“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墨子说,即便是地位卑贱的农民、工人、商贩(虽在农与工肆之人),只要有能力,也应该给他崇高的地位,叫做“高予之爵”;给他丰厚的报酬,叫做“重予之禄”;给他职务责任,叫做“任之以事”;给他实际权力,叫做“断予之令”。相反,即便是王公大人的骨肉之亲,没有能力也不能做官。总之,尊卑贵贱,都必须根据每个人的能力、表现和贡献进行调整,做到“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这就是机会均等,能上能下。

  □ 呵呵,这话怎么听着耳熟啊,不会是在讲“国企改革”吧?

  ■ 我在前面不是讲过了吗,墨子就是主张“国企改革”的,而且主要是改革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是分配制度的改革。机会均等,能上能下,是人事制度的改革。或者说,自食其力,劳者得食,是基本原则;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是分配原则;各尽所能,知人善任,是分工原则;机会均等,能上能下,则是干部任命的原则。

  □ 真没想到,我们今天的改革内容,墨子在两千四百多年前就提出来了。

  ■ 所以说,墨子非常了不起。

  □ 这就是墨子“国企改革”的内容?

  ■ 是。这四条,都是改革的重点,但不是目的。

  □ 目的是什么?

  ■ 建立公平正义的新秩序,建设公平正义的新社会。所以,墨子不但要改革分配制度,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还要改善人际关系,解决“弱肉强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