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掉进井里,还得爱有商量


blueski推荐 [2012-1-21]
出处:我山之石:儒墨道法的救世之策(易中天再谈先秦诸子)
作者:易中天
 

□ 墨子怎么就踩痛了儒家的鸡眼呢?

  ■ 要害就在巫马子的话——我爱自己,肯定超过爱父母。

  □ 不大可能吧?巫马子不是儒家之徒吗,怎么会说这样有违“孝道”的话?

  ■ 所以冯友兰先生推测,这“大概是墨家对儒家的夸张之词”。

  □ 我看也是墨家编出来的。

  ■ 问题是,不管有没有巫马子这个人,也不论他说了什么,“爱我身于吾亲”这句话,都可以逻辑地推导出来。因为按照儒家的理论,爱是因为亲,亲是因为近。越近就越亲,越亲就越爱。如此说来,最多的爱,岂非该给自己?凭什么爱父母就该超过爱自己,也超过爱一切人呢?又凭什么对父亲的爱,要超过母亲?还有,君主跟我们,既不亲,也不近,凭什么要给他最多的爱?这可没道理。

  □ 那儒家怎么答辩?

  ■ 没有答辩。孟子只是说,不这样,就不是人。在孟子那里,“不是人”的思想家有两个,一个是主张“兼爱天下”的墨子,一个是主张“一毛不拔”的杨朱。

  □ 孟子怎么骂他们?

  ■ 孟子说,杨朱主张为我,这是“无君”;墨子主张兼爱,这是“无父”。“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必须坚决反击。其中,就包括讲清楚为什么仁爱是对的,兼爱是错的。

  □ 孟子怎么讲?

  ■ 辩论。墨子跟儒家之徒辩,孟子就跟墨家信徒辩。跟孟子辩论的这个墨家信徒,名叫夷之。不过这次辩论,双方没有见面,是托人带话。夷之说,你们儒家不是一再讲,古代的圣人爱护民众就像爱护婴儿吗?可见“爱无差等”。

  □ 这话什么意思?

  ■ 因为婴儿都是一样的。爱民如子,就是把民众看得和自己的孩子一样,看成一样的人,这难道不是“爱无差等”,不是“兼爱”吗?

  □ 孟子怎么答辩?

  ■ 孟子说,墨家不过是钻了一个空子。比方说,一个婴儿在地上爬,眼看就要掉到井里去了,任何人都会上前去救。墨家以为,这就证明了“爱无差等”,证明了人人都有兼爱之心,其实不是的。

  □ 那是什么?

  ■ 是“恻隐之心”。恻隐之心是人人都有的“天性”。只要是人,就会有恻隐之心(请参看《相信无尽的力量》)。因此,只要是人,就不会见死不救。这个时候,处于危险之中的婴儿是谁家的孩子,已经不重要了。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还考虑人与人的差别。

□ 人与人的差别既然是可以不考虑的,为什么还要主张有差别的爱呢?

  ■ 因为在儒家看来,没有差别,就没有礼义,没有廉耻。比方说,男人和女人,要不要有差别?孟子就认为要。不讲男女之别,那就是禽兽。正因为男女有别,这才必须“授受不亲”。但是,如果嫂子掉进水里了,请问拉不拉她?

  □ 当然要拉。

  ■ 孟子也认为要拉。孟子说,嫂子掉进水里了还不赶快拉一把,那就是畜生(嫂溺不援,是豺狼也)。但是,你能够因为救了嫂子,就说爱嫂子和爱老婆一样吗?你能够因为这回拉了嫂子一把,就从此天天和嫂子牵手,亲密无间吗?

  □ 哈哈!不能。

  ■ 所以,嫂溺而援之以手,不是“兼爱”,而是“恻隐之心”。也所以,孟子只会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绝对不会说“妻吾妻以及人之妻”。

  □ 但是,别人的老婆掉进水里了,还是得赶紧拉一把?

  ■ 对!这就是儒家所谓“经”与“权”。经,就是经常,也就是原则。权,就是权宜,也就是变通。比方说,原则上必须“男女授受不亲”,但在特殊情况下,该拉还得拉一把。这就叫“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这就是儒家的主张。

  □ 也就是说,在通常的情况下,还是爱有商量?

  ■ 是的,除非所有人都掉进了井里,这当然并不可能。所以,儒家认为,在通常的情况下,还是要讲有差别的“仁爱”。更何况,在孟子看来,爱有商量,不但是礼义廉耻,也是人之常情。孟子说,墨家的那位信徒夷之,当真相信爱邻居的孩子,能够和爱哥哥的孩子一样吗?不可能吧?

  □ 换句话说,兼爱没有可能性?

  ■ 墨子认为有可能,孟子认为没可能。所以,这场争论结束不了,还会引发新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