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清军战俘在日本待遇如何


blueski推荐 [2014-1-18]
出处:腾讯网
作者:不详
 

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海陆军将士总计阵亡24600余人,被俘1790人。当日国势累卵,生还者尚且落实不了抚恤,战死者也未获享祭之所,战俘们的命运,自然更是无人关心。所幸的是,日方所保存的一些史料,使我们对这些清军战俘们当日的命运,还能够勉强勾勒出一个大致的轮廓。从这个轮廓里,不难窥见日军当日战俘政策的实质。

为跻身“文明国家”,日军宣战后不久,就制定了符合国际法的战俘政策

1894年8月22日,日本陆军省向日本陆军第5师团留守处下发《战俘管理之件》。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甲午战争期间最早的一份日军关于战俘政策的文件。也就是说,至晚在对清政府宣战后的第22天,日本方面已经制定了战俘政策。

这种积极性,与日本政府希望通过这场战争,获得西方世界对自己“文明国家”身份的认同有很大的关系。明治时代日本思想和精神的化身福泽谕吉曾全盘接受西方世界对“文明”的划分,认为“现代世界的文明情况,要以欧洲各国和美国为最文明的国家,土耳其、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为半开化的国家,而非洲和澳洲的国家算是野蛮的国家。这种说法已经成为世界的通论”,为跻身“文明国家”,日本全盘接受了西方新的游戏规则“国际法”,并在历次对外扩张中(如1874年入侵台湾、1875年逼迫朝鲜签订《江华岛条约》)积极研究和援用国际法,以证明日本的“合法”与“文明”。

甲午战争前夕,日本在国内法方面已基本采纳西方标准基本;在国际法方面也有多次成功运用。这种“文明化”的结果,是在1894年7月16日,对中国宣战前14天,英国同意与日本签订新的通商与航海条约,根据新条约,英国将在五年后放弃在日本的领事裁判权。其他西方国家也随之跟进,准备与日本签订新的平等条约。这是个很敏感时期——可想而知,如果日本在甲午战争中表现得不够“文明”,西方国家很可能会借故继续坚持领事裁判权,新的平等条约也有可能落空,日本将继续被排斥在“文明国家”之外。所以,福泽渝吉说得非常明白:甲午战争“实际上是一场文明和野蛮之间的战争”,日本不但要在军事上击败中国,还必须在“文明”上也击败中国。这也正是日本在战争爆发后,积极制定战俘政策最主要的缘故。1886年,日本已加入国际红十字会和《日内瓦公约》,誓约在战争中保障战俘的基本人权,履行文明战争的职责和义务。1894年8月22日下发的《战俘管理之件》,如战俘营的设置、战俘粮食和被服寝具的发放、病患战俘的治疗、战俘的移动等,也确实都符合当时国际法中有关战俘待遇的条款规定。…[详细]

平壤日军野战医院,日军为清军战俘实施手术。日本随军记者拍摄

柴山矢八在信函里说得明白,俘虏政策主要是做给西方世界看的

最能说明日本甲午战争期间的战俘政策之本质者,莫过于佐世保镇守府司令柴山矢八致函海军大臣西乡从道的一封信函。在信函中,柴山矢八请求将关押在镇守府内监狱的清军战俘转移到别处,理由是这些战俘关押在镇守府内监狱的清军战俘如同囚徒,若被外人探知实情,将对“国家之前途”产生不好的影响。柴山在函件中说道:

“(清军战俘)同囚徒没有丝毫区别。如为内外人窥知内情,可能会产生种种中伤和妄评。虽然在待遇上不是与囚徒同视,但毕竟与大臣阁下之意见相悖,至有不少遗憾之事。此次日清战争系帝国之侠义和威信展现给(世界)诸国之好机会。更何况我国平素尊重国际公法慎重有加,在文明之动作上并无耻辱之事。然今日对归顺者如囚徒一般待遇,实为国家之前途担忧。毕竟世人今日对彼等同囚监禁,不会感到其间之异同,定会有感而发。况当地并无适当之家屋,故此应在他处选定适当位置是为上策。谨此上陈”。

日本赤十字社当年的一份《俘虏宣传单》,也很明确地表明日本政府的俘虏政策与西方世界“文明之公法”之间的紧密关系。该传单说道:

“我国古来与外国交战,善待敌国俘虏和负伤者,久有世论记载。天皇陛下布告本邦加盟赤十字条约,其主旨即教育我军人遵守,善待,爱抚敌伤兵及放下武器之敌。战是国与国之战,非个人间的相互仇恨。敌伤兵、病兵、降兵的救护和仁爱心,此乃必遵文明之公法。即便对敌将之尸,也须以官礼相待。天皇陛下的军人,刚勇和仁爱之行为须受到表彰。”…[详细]

1000多名清军战俘被运到了日本,另有600余名被关押在辽宁海城

首批登陆日本的清军战俘,是海战中被俘获的北洋水师“操江”号上的82名海军官兵。这些战俘,也就是关押在柴山矢八镇守府监狱内的那些清军战俘。1894年9月,他们被押运到广岛,并从广岛押运到松山长建寺。平壤战役后,日军开始陆续将收容在平壤附近的清军战俘也押运回日本国内。这些清国陆军战俘首批抵达日本的时间是1894年9月7日。抵日后,他们先期被收容在丸龟临时战俘营,后又被押运至松山长建寺战俘营,与先期抵达的北洋海军战俘汇合。

1894年9月20日,第二批清军战俘登陆广岛。鉴于平壤战俘营押送来的清军战俘“六百余名”将“不日抵达”,日本陆军省向日军第1、第3、第4和第5留守师团下达通知,要求各相关师团设置战俘营房,安置清军战俘。日军第1师团管区从1894年12月至第二年3月共3次接收清军战俘,将他们分别关押在东京浅草本愿寺、千叶县佐仓和群马县高崎。其中,东京本愿寺关押清军战俘179名、千叶县佐仓关押61名、群马县高崎关押42名,另有5名战俘伤兵在东京红十字会医院接受治疗,合计287名。此外,日军在名古屋、大阪以及仙台市东渐寺等地也设立了关押清军战俘的战俘营,其关押人数在200名左右。

总括而言之:在平壤等战役中被日军俘获的清军战俘,在战役结束后被集中收容到在平壤临时开设的战俘营,后经由朝鲜半岛和广岛被分别关押在日本国内的战俘营中;而在海城、旅顺等地战役中被日军俘获的清军战俘被集中收容到了海城附近日军临时开设的战俘营中。日本国内收容的清军战俘约有1000余名,海城附近收容的清军战俘约600余名,合计1600余名。这些战俘一直被关押收容到战争结束,中日两国签署《马关条约》后才被释放归国。…[详细]

日本浮世绘,平壤会战被俘的清军战俘遭日军斩首。原图名“暴行清兵斩首图”

一方面,战俘被押送到日本后备受“人道关怀”

清军战俘所受到的待遇究竟如何?按照日本陆军大臣公布的战俘处理规则,安置待遇依照日军军阶的标准,按等级区分清军将校、下士、兵卒的居室饮食。俘虏分成班组,选定组长协助管理俘虏的日常生活。俘虏中的伤病者由各地陆军预备医院、日本赤十字社救护员负责治疗,痊愈者出院后仍回到指定的收容所。死亡者按照军人待遇安葬在陆军指定的区域,墓碑的建造以日本陆军将校下士卒的规定为基准。俘虏的被服寝具配给,从军需仓库的库存中调拨。饮食营养供给,适用《陆军给予令》第九章规定的标准,将官24钱,上长官、士官、准士官18钱,下士以下16钱;其他生活必要的消耗用品,采用现物支给的方法。各所配备若干卫兵,负责收容所的警戒、保安等管理事务,配置医务员负责收容所的日常卫生和健康管理。在所俘虏允许与国内家人通信,提供信件接收发送的便利条件,但信件内容需要经过检查,确定对日本安全无害方可放行。

就目前所见资料来看,这些被关押在日本国内的清军战俘,没有被迫从事苦役。一份名为《俘虏收容所管理报告回复》的文件中如此记载对清军战俘的处置:“(1)俘虏使用之被服,从军需库的古品中支给。(2)雨具外套中古品支给,不足分支给伞或桐油布。(3)清国人的辫发断剃,可以各自随意。(4)暖炉或火钵按军队配置支给。(5)饮食炊事、室内外、浴室、厕所的扫除、衣物洗涤,俘虏内自行管理。(6)死亡者墓标记载文字,可在名字后添加俘虏,或俘虏二字消去。(7)俘虏从本国穿来的污秽被服,清洁后可永久保管,或根据本人意愿破弃卖却。”对不知国际红十字会公约为何物的清军士兵而言,上述待遇显然相当宽容,以至于据日本官方的说法,战俘当中“惊异之下落泪者有之,合掌作揖施谢者亦有之,俘虏收容所里的清军官兵,纷纷赞叹日本给予的宽大待遇”,日方的随军记者自然也不失时机地将这一幕展示给了国际媒体。…[详细]

在平壤被俘的清军战俘。日军随军记者拍摄

另一方面,战场上对战俘的残暴虐杀层出不穷

但事实的另一面是:日军对战俘的残暴虐杀同样严重。广岛人原田鹤次,在甲午战争期间是日军第5师团大岛混成旅团联队军旗护卫手。他留下了一本《原田鹤次从军日记》,将自己战争期间每一天的见闻都写了进去。平壤战役结束后的第二天,即1894年9月16日,原田被派去负责看守清军战俘;次日,他在日记中写道:“前日看守战俘,午后十时左右有战俘试图抢夺巡查佩刀逃跑,余用刺刀将其刺倒,其他(清军)战俘有三十八名被枭首,同十二时换岗。”

原田日记中所记载的这次屠杀战俘事件,没有被战后日本参谋本部编写的《明治二十七八年日清战史》记录其中。但据日本官方统计资料,平壤战役期间,日军共俘虏清军616名,其中仅军阶不详的59名清军战俘中,就有47名被枪杀,至于被枪杀的具体原因,则已不得而知(一种说法是:少数清军俘虏试图逃走,被镇压后,日军展开报复,至少60名战俘被砍头处死)。

屠杀之外,战俘的受辱问题也很严重。“操江”号投降后被押送到佐世保港。据一同被俘的丹麦人弥伦斯回忆:“午后2点钟,上岸之时极备凌辱……船近码头即放气钟摇铃,吹号筒,使该处居民尽来观看。其监即在码头相近地方,将所拘之人分作二排并行,使之游行各街,游毕方收入监,以示凌辱。”游行示众的凌辱之外,还有饮食上的虐待,被俘士兵栾述善回忆说:“被拘者甚众,均系道署中,饮食俱无,并有火焚刀裂之说……死既不能,生更犹死,两手背缚,发用绳联。十八日申刻,始发给饭团一握,舌为匕箸,膝作杯盘,俯首就餐,忽尘埃上坠,泥沙兼半,口难下咽,渴极频呼,仅给臭水一滴。如是者二十余日,忽称送往伊国。足无整履,身少完衣,由中和至黄州,奔波百余里之遥,不容喘息。九月初八日在江口上船,如入陷阱。坐卧不出寸步,便溺均在一舱,秽气薰蒸,时欲呕吐。十六日至日本广岛下船,狂奔十余里,立毙数人,始登火车。十七日到大阪府,往南御堂厂舍……一日三餐,入口者无非霉烂萝卜。数月间,遍身尽是腌脏衣服。”

其实,从这些史料中不难看出,日军对俘虏的屠杀,主要集中在战场上。押回日本国内的清军战俘,因须顾及国际视听,一般很少受到虐杀。但在战场上则不同,清军不重视随军报道,西方国家的记者也极少出现在前线,报道前线状况的主要是日军的随军记者。这种情形,使得日军在前线丝毫不受所谓国际法的约束,虐杀投降清军的案例数不胜数,如在平壤枪杀了600多清军俘虏;在旅顺至少虐杀了900名清军俘虏(据戚其章先生统计推断)、持续了4天3夜的抢劫、屠杀和强奸,因之而死者高达两万余人;再如“高升号”中弹下沉,清军水兵落水逃难,日舰非但不营救落水者,还向已经失去战斗力的清兵射击,也属公然违背国际红十字会宪章。

据日方统计资料,甲午战争期间,清军被俘总计1790人,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后交换战俘时,日方只交还了1539人,其余251名战俘,除1人宣誓“归化”日本外,其余250名死因不明。…[详细]

日本铜版画:被俘的“操江”舰官兵抵达日本
02

西方世界也果然对日本大加赞赏

日军在甲午战争中对清军战俘的处置,只是其操弄国际法,将这场战争的侵略与被侵略关系,置换成文明与野蛮的规训和被规训关系的手段的一部分。这种操弄的结果,是日本大获全胜,侵略者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被侵略者却饱受批判。

包括战俘问题在内,战争期间日本全方位大秀对国际法的忠诚,将自己打扮成“文明国家”

1894年8月1日,日本对华正式宣战,明治天皇在开战诏敕中明确表示日本将在这场战争中遵守国际法。随后,有贺长雄《万国战时公法》、原敬《陆战公法》、藤田隆三郎《海上万国公法》等著作公开刊行,成为日本军队在作战时的国际法参考用书。次年马关议和,中村进午的《媾和类例》,一本用来指导战胜国如何敲诈战败国的案例集又及时问世。为应付三国干涉还辽,众议院议员集会所调查部又编纂了《干涉及仲裁、战使、降伏》一书。总而言之,日本人将整个甲午战争的各个方面都用国际法全面包装了起来。

为了将日本政府对“国际法”的忠诚宣传给西方,有贺长雄们还用西方语言创作了诸如《日清战役国际法论》(法语)、《中日战争中的国际法案例》(英语)等国际法作品。高桥卫作在他的一部面向西方读者的作品中如此描述日本军人对国际法的无限忠诚:

“日本发布了保护停留在日本的中国人的法令,这在上文已述及。她克制自己不去使用志愿者,因为这些人不属于正规军。她禁止使用私掠船作为报复,并严禁甚至是最轻微种类的抢劫。此外,她对受伤战俘照料得如同自己军人一样好。她给予所有战俘以最大的宽容。她有效地治理着占领地的人民,并释放了上千战斗人员,这些人已在威海卫投降。我们不敢冒险去列举完这类例子,因为它们实在太多了……”

同样在这些面向西方读者的国际法著作里,有贺长雄们竭力将中国描述成了一个“未开化”的野蛮国家——中国士兵对日军伤病俘虏施加虐待;中国士兵依然保持着割取敌军尸体首级的野蛮习惯;中国士兵甚至虐杀并肢解日军俘虏;中国政府在宣战诏书要求将所有日本帆船;国不仅杀害战斗人员,还杀害战争爆发后滞留在中国的非战斗人员……总而言之,正如有贺长雄所总结的那样,“日清战役中最重要的一点,即是此次战争的某种特异性质,在这场战争中,交战两国中的一方严格尊奉着战争法惯例,而另一方却严重违反了它。” …[详细1]…[详细2]

大阪真田山日本陆军公墓内的清军战俘墓,埋葬的是部分在日本去世未能归国的清军官兵

中国在战争前后对国际法一窍不通,作为被侵略者,反遭到国际舆论一致的批评

与日本相反,在整个甲午战争期间,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试图利用国际法和西方语言,向西方世界展示中国的遭遇,表达中国的意见。其结果,是作为侵略者的日本,反而收获了国际舆论的赞许与同情。在中国传教多年的林乐知在《万国公报》上发表文章,指责中国政府公然违背了国际法,认为中国政府的行径激起了英法各国乃至日本的愤怒;而日本则表现良好,显示出很好的“教化”。最典型者,莫过于牛津大学的霍兰德(T.E.Holland)教授,战争结束后不久,他曾发表过一次影响很大的演讲,公开赞许日本,认为“我们可以说,在这场战争之前,日本就已经被允许试用于‘国际大家庭’,而中国则只是一个被允许的候选人”,即便霍兰德承认旅顺大屠杀的真实性,承认“登陆首日之后的整整四天,对非战斗人员、妇女和儿童的屠杀在冷血中持续进行着……据说这座城市最终只有36名中国人存活”,他还是认为,在这场战争中,应该被肯定、被褒奖的是侵略者日本,而非被侵略者中国,理由是:

日本没有使用私掠船,没有违反圣彼得堡宣言中关于禁止使用会爆裂子弹的规定,日本政府努力禁止双手拿刀的武士参战,日本军队对居民和外国人的对待值得表扬,日本军队对大部分不再抵抗的战斗人员给予了宽恕,并对伤员给予良好的救治……所以,“日本,除了在亚瑟港(编辑注:即旅顺港)的那次令人惋惜的野性爆发,己经符合战争法的要求,不论是在对待敌人方面还是在与中立国关系方面,其表现都可与西欧最文明国家的习惯相媲美。与此相反,中国则没有显示出试图接受文明战争惯例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