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始皇嬴政的个性、行为和焚书坑儒事件的分析


blueski推荐 [2015-2-20]
出处:来自网上
作者:至柔无为
 

不同的人书写不同的历史。人都是主观的,凡主观的都难免片面。对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历史事件:秦始皇“焚书”和“坑‘儒’”两大事件需要历史的看待和分析。从《史记》中透露的点滴信息分析,这两个相关联的历史事件背后是不同的哲学思想、不同的政治制度、不同的文化和不同学派间竞争和冲突的结果。这种竞争和冲突主要是在儒家和法家两大学派、郡县制和诸侯制两大政治制度间发生的。本文尝试着以《史记》为研究路径探讨、解读和解构“焚书”和“坑‘儒’”事件背后的真相。
  一、 秦统一六国后,国都咸阳的文化环境变迁
  秦始皇通过战争手段征服了六国之后,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安定六国民心,防止六国叛乱,为此秦始皇采取了怀柔的政策,把六国的大户都迁徙到咸阳。
  《史记.秦始皇本记第六》记载:“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诸廟及章臺、上林皆在渭南。秦每破诸侯,寫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涇、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 天下豪富十二万户,意味着多少人口呢?一户三人,十二万户意味着36万人;一户十人意味着120万人,而豪富之家只有区区十几个人,未免太不豪富了吧!?这十二万户豪富聚集在一起意味着一股新力量,一种新文化,更意味着一种繁华和繁荣,另一种:“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竟豪奢” 的繁华和繁荣。
  天下十二万户豪富迁居咸阳是稳定天下的方法,但对咸阳局部地区而言也意味着是一种不稳定因素,如何消弭这种稳定中的不稳定呢?秦王嬴政选择的方法是这样:“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涇、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秦始皇嬴政在咸阳的这种重建旧诸侯宫室以及迁人的政策,对迁居咸阳的十二万户豪富而言,意味着心理上的归属感,可以充分稳定迁徙到咸阳的豪富们的人心。这种迁徙豪富的怀柔政策割断了六国豪富和旧地的联系,彻底地破坏了既有社会的组织结构,造成群龙无首,安定了民心。
  秦始皇嬴政并未采取屠杀天下富豪的手段并诸侯而统一天下,而是采取迁徙诸侯豪富于咸阳的政策囊括四海,并吞八荒。这种政策策略能够实现控制和震慑诸侯旧贵族目的,通过软禁、控制和震慑旧诸侯国豪富的方法,进而可以安定旧诸侯国的民心,防止当地人的反叛。咸阳地区的庞大的迁徙人口,改变了咸阳的人口结构,文化结构,在形成一种文化繁荣同时,也对咸阳地区的社会安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对于秦始皇嬴政的新生政权而言必需要时时防止这些迁徙豪富们的祸乱。
  任何一个政策都有利弊两方面,割断旧六国豪富大户同故地联系政策本身,对于维护全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稳定无疑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同时对咸阳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造成了潜在的威胁。
  二、 儒学在秦国的地位。
  历史如此的悠远,隔断了今人和真实历史的直接联系,要想了解千年以前儒学在秦国的真实地位,只能依靠隐含在历史书籍中的片言支语推测。评判一种学问、一种文化的地位可以从民间普及程度评判,也可以从官方的接受程度推测。《史记》所载与儒学有关的事件基本上都是贵族或者说是官方的事件。现在以《史记》为一孔,窥儒学在秦之地位之全貌。
  1、《秦始皇本纪第六》载:“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嶧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 始皇帝并不歧视孔夫子的儒学。
  2、在坑“儒”时(实际上是坑有儒学背景的方士!),嬴政的长子扶苏谏言是:“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扶苏建议不要重法惩罚这些犯禁的方士的根本原因,不是这些人不应该受到惩罚,而是因为这些人都有儒学的背景,都是“诵法孔子”的,由此可见儒学在秦国的势力还是很强大的,以致太子都有所忌讳!?而扶苏之死,更是死于孝字?!
  3、赵高和胡亥的对话。《史记李斯列传第二十七》载:“胡亥曰:‘废兄而立弟,是不义也;不奉父诏而畏死,是不孝也;能薄而材谫,将因人之功,是不能也。三者逆德,天下不服,身殆倾危,社稷不血食。’高曰:‘臣闻汤、武弑其主,天下称义焉,不为不忠。卫君弑其父,而卫国载其德,孔子著之,不为不孝。’” 秦国宫室之内,贵族子弟对儒学还是很推重的。
  儒学作为一种文化,作为一种学派,在秦国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三、 秦始皇嬴政的个性特征。
  秦始皇嬴政的个性特征是最为传统主流文化所诟病的:暴虐。但事实真是这样的吗?从史记中提供的有限的事件看,始皇嬴政并非街谈巷议的那样暴虐!
  1、尉缭与秦王嬴政。《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大梁人尉缭来,说秦王曰:‘以秦之强,诸侯譬如郡县之君,臣但恐诸侯合從,翕而出不意,此乃智伯、夫差、缗王之所以亡也。愿大王毋爱财务,赂其豪臣,以乱其谋,不过亡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秦王从其计,见尉缭亢礼,衣服食饮与缭同。缭曰:‘秦王为人,蜂凖,长目,摯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乃亡去。秦王觉,固止,以为秦国尉,卒用其计策。而李斯用事。” 此段说明什么?秦王嬴政礼贤下士,唯才是举,唯能是用;尉缭尽管衣服饮食与嬴政同,但却是富而不荣,有名无位,所以有微辞而抱怨秦王嬴政,但是始皇嬴政却不顾忌这些微辞甚至容忍对自己的慢侮,并委以重任。
  2、赵高与嬴政。《史记蒙恬列传第二十八》:“赵高者,诸赵疏远属者也。赵高昆弟数人,皆生于隐宫,其母被行戮,世世卑贱。秦王闻高强力,通于狱法,举以为中车府令。高即私事公子胡亥,喻之决狱。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当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于事也,赦之,复其官爵。” 此段文字提供的事实说明,秦王嬴政选贤与能不论背景,但有才干即用之。赵高世世卑贱之人,秦王嬴政仅仅是“闻其强力,通于狱法”即举为中车府令。赵高犯法,按律令当杀,而秦王嬴政认为赵高“敦于事也,赦之,复其官爵”,不仅赦免了他的罪行,而且还恢复了他的官爵。这件事说明,秦始皇的暴虐、好杀之名值得怀疑!?这从侧面说明了秦国何以人才济济,国家何以富强的原因。
  3、嬴政杀中人事件。《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 “卢生说始皇曰:‘臣等求芝奇药仙者常弗遇,类物有害之者。方中,人主时为微行以避恶鬼,恶鬼辟,真人至。人主所居而人臣知之,则害于神。真人者,入水不濡,入火不热,陵云气,与天地久长。今上治天下,未能恬淡。愿上所居宫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药殆可得也。’于是始皇曰:‘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乃令咸阳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复道甬道相连,帷帐钟鼓美人充之,各案属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处者,罪死。始皇帝幸梁山宫,从山上见丞相车骑众,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后损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当是时,诏捕诸时在旁者,皆杀之。自是后莫之行之所在。听事,群臣受决事,悉于咸阳宫。” 赵高犯法,始皇赦赵高一人,且复其官爵,却对泄密的中人皆杀之,是暴虐,还是有令必行?!始皇嬴政不喜欢丞相出门车骑众的豪华,但是并没有因为自己个人不喜欢而感情用事,惩治丞相,或者影响两人间的关系,疏远丞相,刁难丞相。
  4、韩非与嬴政。《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第三》:“人或传其(韩非)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蠧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说明什么?始皇嬴政好学若此,乃性情中人!?
  5、秦始皇嬴政的工作作风。《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 秦始皇嬴政每日给自己定下了工作量,完成不成工作量不休息,工作可谓兢兢业业,忠于职守!
  6、始皇为政原则。《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 嬴政治国,乃是依法治国,而非靠仁恩和义。以法为标准,则不能以仁恩和义为标准,也就是说法的标准排斥仁恩和义的标准,这种选择有问题吗?
  通过《史记》记载的有限几件事似乎可以对秦始皇作一个评价:1、好学且见贤思齐:对韩非之仰慕,叹为观止。2、礼贤下士,唯贤唯能是用:“衣服食饮与缭同”,尉缭微辞欲去,提醒嬴政速用尉缭;赵高虽出身卑贱而秦王嬴政并没有淹没其才能,“举以为中车府令”。3、宽严有度:赦免赵高并复其官爵,不可谓不宽;对中人泄语,皆杀之,不可谓不严。4、公私分明:不喜欢丞相出门车骑众,但并未因此而影响两人的关系,秦王嬴政不可谓不公,公则忘私。5、为政兢兢业业:“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
  四、 焚书的起因和目的
  秦始皇的焚书缘起于一次御前的讨论。《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的过程是:“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 仆射周青臣进颂曰:‘它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圣明,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博士淳于越进曰:‘臣问殷周之王千于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足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召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避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祸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雜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1、 焚书的起因。从仆射周青臣、博士淳于越和丞相李斯的话语中,可以推测三个人之间争论的核心问题就是选择郡县制,还是选择诸侯制,或者说是秦国的政治制度的设计问题,秦国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来治理和管理国家,是选择郡县制,还是选择诸侯制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无疑李斯坚持和维护郡县制;而博士淳于越反对郡县制,极力推荐以分封子弟功臣为核心的诸侯制。在这种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争论的背后是不同文化的冲突,当然也是不同政治势力集团间的一次博弈。
  2、 郡县制和诸侯制间的比较。《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 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同姓子弟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 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在这里可以看出诸侯制的本质就是:分封同姓子弟和功臣为诸侯王,也就是以血缘为纽带建立社会制度,目的是稳定社会和统治。而郡县制的本质应该是和诸侯制相反,不分封子弟功臣为王,而是选择有才能的人作官。郡县制以人的才能大小为标准和依据选贤任能,而诸侯制则是以血缘为标准和依据“选贤与能”,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政治制度:郡县制的政治制度设计相对要更开放,而诸侯制则相对要更封闭;郡县制与诸侯制相比,郡县制更能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更接近于:“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 的政治哲学理念;更体现着:“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 的平等管理哲学、政治和文化理念。
  3、 郡县制要解决问题。任何一个制度设计都有利弊两方面问题,如何实现趋利以避害则是制度设计本身要解决的问题。不知其弊,亦不知其利。郡县制设计再好,如果不能解决子弟功臣的切身利益需要,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这个制度设计都将难以按照最初的设计运转,结局就是名存实亡,甚至会招致社会动乱。郡县制如何满足子弟功臣的需要呢?“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就是用国家赋税养着他们,这与商鞅的变法的制度设计相一致:“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明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可分华” 。王位乃即富且荣之位。无能、无才和无德之辈,可以承祖荫而富,但不能承祖荫而荣。郡县制辅以国家的公赋税制能够解决子弟功臣的需要,又能维护社会的开放性。
  4、 焚书的目的。儒学在当时的社会中是主流的学术思想,儒学思想的核心源自于周朝的诸侯分封制政治体制,秦国新生的郡县制政治制度文化面临着来自传统文化的强大挑战。秦始皇要稳定新生的政权,巩固郡县制的政治体制,稳定社会,防止社会动乱,有必要统一思想。另外从六国迁到咸阳的十二万户豪富所代表的六国旧势力聚集在咸阳,如果不能改造文化很有可能酿成社会动乱,乱起于咸阳,波及全社会。所以李斯的:“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召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避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祸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这个分析洋洋洒洒,谈古论今,层层入理,透彻深刻。而李斯的建议:“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雜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李斯的建议对于始乱方治的秦朝社会非常必要,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开放也是非常的必要。
  五、 坑儒的诱因。
  1、 坑儒的决定缘起于候生和卢生。《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侯生廬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備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樂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懾服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驗,輒死。然后星氣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諱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为可为求仙药。于是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炼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姦利相告日闻。廬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使悉案问诸生,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懲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于上郡。”
  候生和卢生是什么样的人物呢?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 观其行,察其言,以知其人。《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因使韩终、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始皇巡北边,从上郡入。燕人卢生使人入海还,以鬼神事,因奏錄图书,曰:‘亡秦者胡也’。始皇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 从史记中的这段文字可以推测卢生的主要职业工作是:装神弄鬼的人!? “卢生说始皇曰:‘臣等求芝奇药仙者常弗遇,类物有害之者。方中,人主时为微行以避恶鬼,恶鬼辟,真人至。人主所居而人臣知之,则害于神。真人者,入水不濡,入火不热,陵云气,与天地久长。今上治天下,未能恬淡。愿上所居宫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药殆可得也。’” 这段文字传达了什么样的信息呢?卢生等研制不出不死仙药,就找借口,说是因为皇帝的原因。卢生等制仙药的方士不仅仅是骗子,还是巧舌如簧的花言巧语之辈!?始皇嬴政真相信世间能有不死之药么?如果始皇帝真相信有这种药,那么秦始皇陵早就应该停工了!?
  2、 卢生候生诋毁秦始皇嬴政的主要原因分析。卢生等主要的工作是制造能够使人长生不死的仙药,兼做一些装神弄鬼的事。使人长生不死的仙药存在吗?当然不存在。秦始皇相信世间能够有使人不死仙药吗?如果始皇嬴政相信有可以使人不死的仙药,那么,秦始皇陵似乎就应该停工了!秦始皇一方面为死作准备,另一方面为不死而努力,这表明秦始皇是一个非常客观、豁达和理性的政治家,也可以说是比较包容的政治家。卢生等逃走的原因很有可能的是按照预定的期限卢生等未能制造出不死仙药,而又再也找不到任何托词为自己制造不出不死仙药进行搪塞,无奈之下,他们只好选择逃跑。有知识的人是死要面子,为了给自己的逃跑也要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所以才有卢生等肆意诋毁秦始皇嬴政的一番言论,把秦始皇嬴政兢兢业业、克勤克俭的工作精神:“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解释为:“贪于权势至如此”,着实令人气愤。始皇嬴政愤怒至极,当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于是“使御使悉案问诸生,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懲后。”秦始皇嬴政采取方法:“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自己澄清自己,揭发其他的人,能够自己澄清的,可以免除罪责,最后发现犯禁或违法的人有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坑杀在咸阳,坑杀的目的是“使天下知之以懲后”,也就是教育后人不要再进行诈骗的事。咸阳特殊的政治文化环境,使坑“儒”具有很强的“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的示范作用。始皇坑“儒”的真正原因可能是这些有儒学背景的方士没有如期制造出不死仙药,犯禁而依法就要受到惩治。始皇坑“儒”这个事件和因为中人泄密而杀中人事件相类似,目的都是惩前毖后。
  3、 扶苏为卢生求情应不应该。扶苏的话是这样的:“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按照现代的语言解释就是:社会始乱方治,民心还没有完全归附,您要杀的人虽然有罪,但是他们可都是孔子的门生,学习孔子的理论,而孔子的学生遍布天下,如果今天您重法惩罚了他们,我担心天下会大乱,请您三思,法外开恩,放了这些人吧?!扶苏的建议并不完全正确,这个建议破坏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性,甚至有可能会危害法律的运行,所以,秦始皇嬴政的坑“儒”既是依法办事之必然,也是人因愤怒而是顺情理的自然反应。“暴虐”中潜藏大仁。
  六、 总结。
  任何未被解读的历史事件都是没有什么价值和意义的孤立存在。只有人的解释解读才使静止孤立的历史事件变为活动的和有联系的事件,也只有人才是赋予历史事件意义和价值的唯一源泉。人不同赋予的价值和意义也不同。任何事件都是由多种解释堆积起来的复杂的价值综合体。不存在只有单一解释文本的事件,也不存在优于其他解释的解释,不同的解释文本之间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和存在意义。对同样一个历史事件根据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解读,可以引申出不同的价值和意义。
  历史是文人书写的。每一个书写历史的文人都是以自己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书写历史,难免会受到自己知识背景的影响;书写历史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有意或无意地带有自身知识的局限性、认识的局限性。
  尉缭对秦王嬴政有微辞,而“秦王觉,固止,以为秦国尉,卒用其计策”,尉缭不见杀而见用;候生卢生对始皇嬴政有微辞则见杀。尉缭和卢生同样对秦王嬴政有微辞,但命运却完全不同,此间的差别何在?尉缭以积极的态度提出治国方略,有公心不见用、见富不见荣,故微辞后而离去。卢生方术为骗,骗术将败露之际,微辞而亡,骗术为私心、见富不见荣,微辞后而亡去,故见杀。始皇杀中人以震慑周围人,非议甚少,而杀有儒生背景的方士以震慑天下,则被人诟病,此间冷暖在于:中人为苍生,没有话语权,而儒生为文人,有话语权,且历史是文人书写的。秦始皇嬴政的“暴虐”之名值得商榷和探讨。
  从《史记》简单文字记载的有限事件分析,秦始皇焚书坑“儒”两大事件的背后应该说是两种社会制度、两种文化和两大学派之间竞争和冲突的表现。秦国的郡县制和旧六国的诸侯制之间的制度竞争引发了文化的冲突,招致焚书事件发生;坑“儒”事件的真实情况是秦始皇坑杀了有儒学背景的方士,而非单纯地坑“儒”。后来这个事件之所以被渲染成为单纯地坑“儒”也是学派之争的结果,是由于诵法孔子的儒生为了推行自家的学说有意无意地贬低法家的学说,极力贬低秦朝政治文化制度的选择,当然这是情理之中的选择。这种学派之争最后结果,一方面结束了秦国开创的郡县制社会制度,代之以汉代的中央集权的诸侯制,从某种意义上看,诸侯制的复兴是社会制度的一种倒退;另一方面是儒学的兴起,改变了秦王嬴政开创的以法治国,以儒学安定民心的战略方针和战略方案。以儒学的理论观点评价秦国文化政治难免有偏颇,而且为了突出儒学地位也难免会对秦国的文化政治进行某种修饰。秦始皇嬴政的“暴政”很可能是文字上的“暴政”,文字书写和解释出来的“暴政”,修饰成的“暴政”,而非事实上的“暴政”。
  中国历史上,秦始皇嬴政治下的秦国可能是曾经的最开明的盛世和最繁荣昌盛的时代。但是秦国仅二世就瞬间玉碎而亡的事件,以及随后的文化学派竞争压力下自然形成的对事件的人为修饰,可能完全掩盖了真实的历史。这种通过解释以掩盖真实的历史和因解释而产生的“真实”历史事件对中华民族的发展而言可能是一种巨大的灾难。这个事件终止了“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的秦国的哲学、人文政治理念,终止了这个理念下形成的“事皆决于法”的治国方针,终止了与这个理念相应的郡县制政治制度模式,却代之以家天下的政治文化理念,以及与之相应的诸侯制的政治制度。秦国二世而亡这个历史事件不仅断送了秦国的历史,而且也断送了中国社会政治制度改良的基础,此外由于儒学仁政的貌似完美甚至封堵了制度创新的文化基础。秦亡之后,代之以的儒学复兴和其转化为正统而定一尊或许是中国社会政治制度倒退和停滞的根本原因之一,而中国也在中央集权制和分封制的集权和分权的冲突中分分合合的周期律中循环往复中震荡不已。
  三人成虎。历史则是等待被修饰的文弱小姑娘。文字作为重要的修饰工具,它所具有的表达、解释和解构权利世界的工具作用,令人敬畏和恐惧。经过文字两千余年的修饰,秦国,这个历史长河中漂流的小姑娘,被修饰打扮成了“暴政”的代名词,而真实的秦国很可能是文化高度发达,人民生活富裕,政清人和的盛世。文字作为一种符号,它强有力的修饰作用令人叹为观止,文字通过其所具有的记述、表达、解释和解构的能力充分展现了它无穷的修饰威力和魅力,它的威力可以使真实的事件变得模糊,变得不那么真实,甚至是虚伪的;也可以使虚伪的、没有意义的事件变得有意义和价值。由儒生书写的秦国法家的“暴政”历史,完全隐去了“暴政”下的富强和繁荣,以致真实的历史显得那么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