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二名家 


天鹅卵石 摘录 [2017-10-4]
出处:含章书院 blog
作者:含章书院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论语子路》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道德经 第一章》

     “名家”一词的用法最早应在西汉,《史记 太史公自序》载司马谈论六家之言中有“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的记载。《汉书艺文志》亦有& ldquo;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之说。而在先秦则无人使用“名家”一词,笔者仍以 “名家”一词来称呼先秦的名家,是出于习惯。其实不管是司马谈还是班固,并没有对先秦名家做细致地分析,而是将 先秦两种根本不同的名家思想混而为一。其实在先秦“名家”有两支:一支为由孔子开创,孟子荀子继之,韩非子终 结;另一支由老子开创,庄子和墨家后人(《墨经》的作者)继之,最后由公孙龙子完成。

      由孔子开创的一支名家思想,可以称之为政治道德之名家,每一“名”必有相应的责任,所以孔子的& ldquo;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正名主张,目的是建立规范有序的社会。孟子虽然不特言“名& rdquo;字,但他已将“正名”之思路吸收并化为他的道德哲学的骨干,“无恻隐之心,非 人也”,其理路与“君君、臣臣”相同,只不过孟子将其转化为道德哲学。& ldquo;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离娄上》。& rdquo;由此可见,孟子虽然没有用“名”,但实际上他已经提出了“名实& rdquo;的说法。韩非在荀子之后,提出“刑名”说,“刑”即表 现,“上以名举之,不知其名,复修其形。刑名参同,用其所生《扬权篇》。”在《二柄篇》中,有& ldquo;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非罚小功也,罚功不当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罚,非不说于大功也,以为不当名也,实甚于有大功,故罚& rdquo;之说。由此可见,由孔子到韩非之一支名家思想,其旨趣在“实践”上。

      由老子开创的第二支名家思想,我们可以称之为形上学之“名家”。老子之名为事物之称呼或名称,盖任何一事物皆有 一名称,故老子有“有名”和“无名”之说。老子之后,庄子继之,虽然 《庄子内篇》中不专言“名”,但是其“齐物”之说,则是力求证明认知 活动无任何意义。虽然庄子废除“名与言”,但是其立场与老子并无不同。公孙龙从纯认知旨趣论& ldquo;名实”,认为“名”的问题是知识的根本问题。认知的目的是追求永恒不变的知 识,而现实中的万物则是流转不息的,“名,实谓也。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 也《公孙龙子》。”认知意义之“名实”实由公孙龙创立。公孙龙的名实学说虽然与庄子的否定 认知有异,但其形上学的旨趣则是与老庄极为接近的,故有“白马非马”之说。所不同者,公孙龙特重思辨,专亦理论 思考为事,与老庄的“无为”和“逍遥”不同。“ 惠施不能以此自宁,散于万物而不厌,卒以善辩为名。惜乎,惠施之才,骀荡而不得,逐万物而不反;是穷响以声,形与影竞走也,悲夫《天下篇》。& rdquo;盖惠施之形上学之旨趣为庄子所嘉许,但是其“为思辨而思辨”之纯理论旨趣不为庄子所赞同。

                参考书目:劳思光著《新编中国哲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