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笔记:善与恶之辩,徳与法之论


出处:东周列国志 | 春秋战国之窗 原创
日期:2018-2-15
作者:Blueski

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相对的,例如有善就有恶。

善中有恶,恶中有善,在掩饰以后不一定看得清楚。战国四君子之首孟尝君田文的形象光鲜,善待门客,然而他和门客谈话时,幕后常有人帮他 做记录,还可作为以后的宣传和记载。门客冯驩在田文封地薛城收租,擅自替孟尝君做主免去了大量无法还债的人的租金,田文勃然大怒,但事后孟尝君收取了大量 的感恩和赞誉。

及至从秦国出逃时经 过赵国,赵国人慕名围观其风采,原以为孟尝君是个魁梧的大丈夫,却见孟尝君这么瘦小,众人遂取笑。田文再次勃然大怒,让随从跳下车来砍杀了几百赵 人,毁了整个县城才离去。善与不善,此时如此清晰分明。

    孙皓晖在《大秦帝国》中演绎了一场在稷下学宫中的辩论会。会上有学者问及孟子天下大争的要害问题是什么,作为儒家的孟子提出人之 初,性本善,进而指责法家、墨家和兵家将人们带入了苛政、兵伐等恶的歧途。

商鞅反驳孟子,可谓义正词严:

 

商鞅言道:“天下人生而好利,才有财色土地之争夺,生而贪欲,才有盗贼暴力与杀戮,生而有奢欲,才有声色犬马,人 性之恶,必以律法而后正,以法制防范恶欲,以法治疏导人性,人性才能向善有序。” 

关于人性之恶,在西方也认为人性之恶有七宗罪,即: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及色欲。这些方面都是人性的组成部分,“天 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必须要严格而明确的约束,才能规范人性。因此,看似法家更加切合真理,商鞅胜出。

但是孟子并非没有他的论据可坚持,人的本性中显然也有很多善的一面。例如同情弱者,帮助他人,共同抱有和平相处的愿望,虽然不可否认人的本质是自私 的。儒家的解决方案不仅是仁政,更应该是伦理的教育。在一个社会团体中,每个个体都需要 思考和学习自 己的所作所为如何确保和帮助整个大团体的和谐和发展,在这个意义上看,一些叫嚣政治民主、盲目追求个人自由的群体是恶意而可悲的。我们受到比较正确的做人做事的品德 教育,并且也教育别人。所以说,商鞅和孟子都是对的,他们一个说法,一个讲徳,两者都是必要的,两手都要硬。人之初,性有善,私利心,法规之。既要有与人为善的品德教育,又要有严厉明确的 法制约 束。

其实2016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一次集体学习中已经做了全面而精辟的概括,值得我们好好的学习和体会: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法律和道德都 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 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结论就是,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 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