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素描——囚笼里的思索


出处:岚叆 百度贴吧
日期:N/A
作者:刘新风
转载:天涯海


  商鞅 韩非是一个悲剧英雄。

 残损的美与残损的壮丽,使他那戛然而止的一生落入迄未休止的封闭的黑洞,从远古延伸到现世。实际上,他的生命形成了完整的历史,并渗透到整个 中国历史的每一个角落之中,生长,流淌,闪烁,在夜空,在我们身边,在空气里飘浮。一生至浓的关于力的强权的讴歌和角逐,与宰割由人、成败 ·由人的无法改变的个人命运,形成巨大的反差,使他激烈、孤愤、四顾茫然而又彷徨无地。历史,留给他个人以最大的遗撼,但同时却为他铸就了 一块难以为时间的风雨所剥蚀的大碑。

 识时务者为俊杰。韩非的可贵,恰恰在于他虽为一介书生,却能倾心向世,并在纷纭时事之中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在于他对现实局势与社会形态的 全面把握与深刻理解;在于他又能在知世的基础之上,不但有心治世,而且颇有治世之法。人世、知世、进而治世,是韩非全部的人生追求,但同时也是他未圆的 梦。这梦,他无缘重温,因而便也丧失了那个千载难逢的圆梦机会。
 所以,归根结底,韩非上演的,是悲剧。
 作为一个胸无大志的文人——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很渺小、很孱弱、力量也很单薄的文人,面对这样一位舍身取义的慷慨前 辈,首先,我景仰,然后便是自惭,自责,无地自容。我觉得与韩非相比,起码我缺乏直面生活的勇气,缺乏对社会责任的认同,甚而缺乏一种参予意识和崇高的可 歌可泣的献身精神。我想,从这一点上来说,韩非便已经足够我们论说,足够我们效法。
 然而,这绝不是韩非的全部。
 再美的鸟儿之如孔雀,其在拥有美好的羽毛的同时,也一定会拥有见不得人的丑陋。这让我想起一位先生的幽默。他说:评价一个人,关键在你如何看。孔雀开屏固然很美,但那是在正面看的;如果从后面看呢?
不言而喻。
 观察角度的变异,无可否认可以改变人们对某种事物的看法,尽管并不能改变事物的本质。正因为孔雀之有肛门正如它有美羽一样的天经地义,昕以如果我们寄望着以其中的一个方面来掩盖、代替、或者否定另一个方面,那就显然大错而特错了。
 对于韩非,自然也是如此。
 正如每一位对韩非稍有了解的人的普遍的、共同感觉一样,严格地说,韩非不是一个绝对意义上的伟人,远远不是。
 他峻严有余而仁慈不足,苛薄,寡思,偏执,自信得过于自私、独裁,为达到个人目的主张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以强力和残刑酷法镇压百姓,进行政治 角逐。他是一个在现实的泥淖中陷得很深的思想者,惟其陷得很深,所以,他才在绝不好高骛远的同时,也永远成为不了超人,圣人… …
尤其是他把自己的一生精力和全部的聪明才智统统用在构筑封建专制独裁的统治思想之上、讲求御人诸法,研习帝王之术,目的不过就是为封建帝王巩固专制统治出 谋划策,求其长治久安。从这个意义上讲,韩非是我国系统完整的专制主义思想的始作俑者,是几乎所有独裁统治者的先师鼻祖;他虽然没有做过一天皇帝,但他的 思想主张,却无一不被后世的帝王们所奉守谨遵;后世帝王也几乎无一不在他这里找到了玩弄权术、驭使臣民的灵丹妙药。因此,如果不单从狭隘的政治学的角度考 虑问题,而是把韩非的历史地位放在广义的文化史的范畴加以审查,结合那种专制思想对整个民族文化精神的扼杀、摧残和束缚这个方面进行更高视点的关照与反 思,那么,对慷慨激昂的韩非,对韩非那峭拔犀利的道德文章,我们将如何评判,又得出什么结论呢?
就这样,我们是在充满矛盾的氛围中,以极其矛盾的心情,对本身便矛盾重重的韩非进行着历史的、也是情绪的体会和认知的。我把韩非当作朋友、甚至就是当成自 己,用心去感受,用心去咀嚼、消化、理解。我觉得,韩非的产生是时代的必然、历史的必然。存在即合理。历史上的存在,是后人应该接受、不该评头品足的。


我以为,韩非即便不是伟人——其实,在思想上,他远比一般伟人高大——但起码他也是一个英雄,一个和卞 和一样置个人生死于度外的具有着无比崇高的献身精神的英雄,一个审时度势同时也清醒地认识自己,并终能实现个人价值、确定自己位置的英雄,一个热爱生活并 且很懂如何增加生活浓度的英雄……
乱世出英雄。
 象韩非这样的英雄,是只能在战国末年那种乱世诞生的。一个朋友说:当人意识不到自己是人的时候,天下便乱了;相反,当人意识到自己是人的时候,天下才能太平,那么,乱世之中崛起又倏然而过的韩非,是为人的清明警醒、还是为了人的愚昧昏噩而生的呢?
反正,韩非出后,以韩非的方略治国用事的秦王嬴政统一了六国,使天下由乱而治。从此,这种相对稳定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结构,因循递嬗了两千年。……
千秋功罪!

引子

天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乱起来了。
 这乱,实在叫人惶恐,叫人难耐。人们的眸子中或者闪烁着焦灼的光,或者满布着无望的云翳,有一搭无一搭地、倦怠地传播着一个又一个震颤人心的 消息,无言,但却犹如从天边滚过的雷,遥远而又沉闷。消息中,无非是兵燹焚烧的城郭,流血的郊野,白骨,以及在风中不停跳动不停呼号着的那一簇簇游魂 ……
礼崩乐坏。
 于是,不愿死的人们学会了想望。这想望从刚刚产生的那天起便是炽热的。尽管它本来就悲观。
 从前可不是这个样子!
从前……尧、舜、禹、汤……
于是,终于有一天,一位满含热泪的人,在他的书斋里,记下了一番这样热情洋溢的话: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 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 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  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 有归。货恶其弃干地也,不必藏于己。力 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  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 闭,是谓大同。
 那是一个何等诱人的、温馨明媚的世界!
那世界不独有花?不独和煦,不独是春,而且,那里有未曾感动的无忧无虑生存着的人,那里有浓郁的人之情,那里有博大无垠的依托、信赖、友爱之心。难怪在那时,有那么多那么聪明的人,不厌其烦地对此付出了那么热切而且辉煌的向往。
 做人不易……
然而,那世界毕竟太渺茫,太熹微,太淡了。人们向往的结果是,一无所有。视野里依旧殷红一片,耳际旁依旧喧嚣一团。人们无能为力。世界到了失去理智的疯狂 时刻,也许只有疯子才能完全适应并且混水摸鱼。套用明代陶宗仪所说的一句俗话,这叫“以毒攻毒”。
 所以,那片蒿草丛生的黄土地在嘈杂动荡了几百年之后,公元前221年,有一个做了秦国君主的叫做嬴政的人,他东出函谷关,经过近十年的残酷的 兼并战争,在这一年统一了地球东方这片散碎已久、从来未曾疑聚在一起过的辽阔土地。他自己便做上了那个庞大的秦王朝的始皇帝。
 秦始皇由此成了中国历史上的巨人。
 遗憾的是,乱世之中应运而生的巨人,却未必是治乱圣手。他之所以可以如此纵横捭阖,所向披靡,终于还是由于听信了一个因为这乱而寂寂丧生的读 书人的话,不但绝对地集权,而且也还绝对地用权,按照他为了给自己提供方便而事先定下的一系列规程。不择手段,不鄙薄钱,但也并不回避血。
 天下似乎平定了,因为有武力的敌人暂时被镇压、被驱散,而那些只能靠嘴、靠杆子吞云吐雾,讨人嫌、惹人气的人,也大抵都被索性付之一坑,不但 是再也动不了手脚,而且连嘴、连心也不会再动一动了。他建立了一种全新的“秩序”,这秩序从此递嬗了两千多年,被南南北北、东东 西西的人那么不知厌倦地遵奉着、传承着。四百六十个儒生不算多,只是一小笔“学费”。
 但愿秦始皇能够遗忘掉那个在他年轻的时候曾经有缘为他出过谋划过策的激切的人,不要窃笑但也不必惋惜。因为即便他活着,再幸运,他所能做的也不过如此;何况还有“未必”。
韩非应该欣慰。

第一章 和 氏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主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 则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 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摘自《韩非子·和氏》
千古一瞬。沧海桑田。
历史的伟大历史的强悍,无疑不在结果,而在于过程。只要动,只要变,那就是文明。
一个曾经以自己的躯干打起过历史的世纪伟人,在他登高远望回眸历史的时候,发出过这样的浩叹:
人猿相揖别。只几个石头磨过,小儿时节。;铜铁炉中翻火焰,为问何时猜得,不过是几千寒热。人世难逢开口笑,上疆场彼此弯弓月。流遍了,郊原血。
历史正是这般,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面对翩然而逝的过去,我们所能够拥有的,永远只是结局,和这结局留给我们的遗恨、带给我们的快慰、启示于我们的一线幽思。
我们是过客,走了许多路,但还有许多路要走——自从有巢氏授我们以屋宇、让我们从树上来到地面,燧人氏教我们以用火、使我们自生 啖改为熟食,直至鲧禹决渎、汤武征战、春秋五霸、战国七雄,几千百万年,虽举步维艰,但终如过眼烟云,稍纵即逝。历史是一个无始无终无法间断的流程,而我 们只是这流程当中某个微不足道的点。
正因如此,所以尽管我们无足轻重,但却也决不能被忽略。

尤其是那些发光的点……
楚国产玉。
楚国也产识玉之人。
和氏,也叫卞和,也许并不是智叟,但却足以识玉,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楚山之中,拾得一块未经加工修琢的粗朴的玉石。他欣喜若狂,赶紧捧着这玉跑到京城去 献给厉王。厉王吩咐制玉的匠人鉴定验看,结果那匠人相看过后,却不屑地说:“这是石头。”于是,那位尊贵的厉王以为和氏这是在有 意诳骗自己,勃然大怒,令人砍掉了他的左脚。无奈的和氏只好怀璞而去。
不知过了多少年,总之是厉王已死,武王即位的时候。和氏以为这下新主总可以相信他、赏识玉了,所以便又捧着那块玉石坯子,一瘸一拐地前来献给武王。
武王同样找来一个玉匠验看,不想,这个玉匠的回答同样令人既惊愕又失望:
“这是石头。”

于是,武王觉得自己是上了当,和氏在说谎, 自然火冒三丈。和氏就这样,又丧失了右脚。
又过了多少年,武王也死了,新君叫文王。失去了双足的和氏也许是困于再没有脚而准备被砍,也许是有意变换一下献宝的方式、以便吸引对方,也许是想去而没有 办法成行,所以,他并没有怀揣那玉石去献给文王,而只是一个人蜷坐在楚山之下,抱着玉石大哭起来,哭了三天三夜。最后,眼泪哭没了,他便以血代泪,继续大 放悲声。先是泪流满面,后是血流满面,泪伴着血,血伴着泪,着实是血泪涟涟!,骇人之极,奇诡之极,悲凉之极。
试想,一个没有双足的蓬头垢面的老人,怀抱一块石头,两眼哭出血来,三日不绝;委于衰草乱石之上,背靠巍巍青山,这情景,叫人看了,谁能不耸然动容,心中生出无限的萧索之意!
这消息,自然也被文王得知了。文王很诧异,派人前来询问他如此惨凄的原因。
那人道:

“天底下遭受到砍脚的刑罚的人多着哪,你为什么要哭得如此悲惨呢?”
和氏欷献不已着说:
“我不是为被砍了脚而悲伤,我难过的是宝贵的美玉被看做是石头,忠贞正直朴实的人却被叫做撒谎的骗子。这才是我之所以如此痛不欲生的真正原因啊!”
使者回复文王,文王果然派来了玉匠。这一次不是让他来相看那玉石,而是径自雕琢整理、斧凿削磨。最后,文王终于获得了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玉。
于是,这玉被命名为“和氏之壁”。
玉的确是好玉。尽管它未经雕理,但终究还是玉。
人也的确是好人。尽管他几经磨难、冤屈、侮辱,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但终究还是好人。
不仅如此。玉是好玉,那是自然的,不管你相信不相信,你都得承认。但是,人之是否可以成为“好人”,那却是也可也未可的事,这需 要接受考验,需要证明。然而,就在这考验的过程中,在那证明的环节里,人的“好”或者“坏”就决不是唯 一的结果了。它为我们缕析出了一种精神。
这精神的横亘于世,磅礴千里,沸沸然、訇訇然蒸腾向上金光万点,实在是石破天惊、振聋发聩,让我们感奋,同时也让我们景仰。
因此,我们觉得,那精神的获得,比之于一个扁死的、孤立的“好人”的结论,更其可贵。
如果让我们重温这种精神,那么,我们可以说,我们所缺少并且需要的正是它——矢志不移、百折不挠的,对真与美的顽强的追求。
“和氏之璧”这个寓言所启示于我们的真正含义,也许正在于此。
就这样,当历史走近韩非这个耀眼的智。 慧的光点的时候,我们听到了这样的训示。
声音很遥远、很飘乎,然而其中的惋惜和转叹却显得异常真切、异常沉重。他不是理想主义者,不是乐天派,不会自欺其人、自己有意无意地去回避那些足以让自己 感到不快的事情;他甚至竟然不惜折磨自己,常常把事情想得很坏。结果很不幸,生活的险恶恰恰被他那过分残酷的预想所动辄说中。 因而,他不能成为哲人、艺术家、宗教狂,他只能是一个智者,至多是一个先知。
此时,他正无力地斜倚在秦国的囚室里,仰望着窗外蓝得透明的无尘的天空,发呆。
他早已一筹莫展。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那些智慧遇到了比智慧更智慧的强悍对手,那就是不讲智慧。权力是他一向所推崇的,一向强调的,然而,今天他算是领教了权力的魔力,吃尽了权力的苦头,他不发呆才怪!

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自己了。

他是一向很以自己的严峻理智冷静为得意的,然而他现在通体燃烧的只有焦灼和渴望。事实证明,他远不是先知。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在去年登车赴秦的时候,就想到 自己今天居然能够落到这个下场。他是不是还是想得太天真、太浪漫、太好了?他真该打自己的嘴巴——发呆已经不错了,他真该发疯!

很久没有改变坐的姿势了,他连自己腰腿的麻木都已经早就感受不到了。天空——确切地说是属于他的那一小块尺方的天空,没有一只 鸟,.连风也没有;他不知道第多少次地忘记注意了那天是如何由蓝而紫,又由紫而黑,然后自己又是如何变成了一条沉船,沉落到黑暗中,沉落到死寂里。他只是 在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变成沉船的时候,无声地叹息了一下。
 昨天,昨天的昨天……他不是都曾提醒过自己,要尽情地咀嚼那迟来的黄昏的况味吗?那一定是一个美丽的黄昏,起码应该有马莲花的幽香,归巢麻雀的呜叫,以及汲水的清响,远村的狗吠。然而,属于他的,只有结果:黑暗。
 这使他再一次地想起了和氏之璧,想起了因献玉而断足的卞和。
 玉,并不重要。
 识玉之人也可以不重要。
 但是,什么重要呢?还有什么?
卞和没有献玉的义务,然而他献了。这是一切的前提。厉王、武王没有再派玉工相看的必要,然而,他们却派了。这是事情糟糕的关键。更糟糕的,是他们又接连遇到了两个庸匠,是他又接连地遇到了两个昏君。何以那昏君偏偏不信卞和,而却乐于去轻信那两个并不高明的工匠呢?
这些都是“扣”,它的目的只有一个;把卞和逼上绝路。……
对于这一点,他至今仍旧没有后悔。
 他想,如果不这样,那么卞和一定很平庸,一定缺乏光彩。反过来,也许卞和的命运只有这样,才富于生命力、富于震撼力,也才真实。
 终于,他就此又想到了自己。
 不幸的献玉者!
真正最使人不幸的,便是那献玉者的精神。
 韩非没有瞻前顾后的习惯。他似乎并不喜欢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为什么?哪有那些为什么!有的话必需要说,有的事必需要做,于是便说了,做了,就这些。
 然而,说过、做过之后呢?
比如卞和,他那呼天抢地的著名的一哭,是否真的如他自己所说,仅仅是因为好人受辱,美玉蒙尘,是否真的并不含有其它难与人言的个人悲欢与苦楚?忧愤、惋惜、怨怼,之于入主,之于自己的命运?
还有“和氏之璧”被证实之后呢?
一切都不知道。不知是无意间的遗漏,还是有意的、含有社会学韵味的聪明的忽略、回避,反正后来的结果韩非没有告诉我们。他把“和氏之璧 ”就当成了结果,因为这已足够了。我们似乎没有必要再在卞和本人身上,浪费更多的猜测——起码韩非这样以为。
 但是,没有了两只脚,对于一个人的一生来说,却并不是一件小事。卞和冤枉!
直到今天,韩非才体验、并且注意到了这冤枉。那是在他由于偶然的心念悸动,而忽然把自己和卞和联系起来之后,体验到、并且不得不重视了的。
 因为他不能不思虑自己的命运。
 韩非开始把自己当做卞和。这卞和是发展了的、带有新的命运观念、被赋予了新的生命色彩了的卞和;这发展是那个高高的小窗洞给他的,是这囚笼里的可恶又可珍惜的小窗洞给他的,是秦国的囚笼的小窗洞给他的。现在他才意识到这本该早就意识到的一点,是不是晚了?
和氏。璧……
韩非依旧没有想起自己早就应该变换一下坐的姿态。他呆望着仿佛十分遥远的小窗,其实却是什么也没有看见。献壁何以竟成了和氏人生的唯一、也是全部的意义?美玉之被人认识、接受,何以竟必须付出那样惨重的代价?流血果然那么必要吗?不?还是……
 “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主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可见,论宝如此之难,流血该是十分必要的— —这有两个前提:其一,所论必须是“宝”;其二,怀宝而有“论”的欲望。然而,如果论宝的 目的仅仅是为了取悦君主,仅仅是为了给高歌纵酒荒于政事的当权者提供一件稀有的珍玩,那么,一滴血也许都是多余的,断送两只脚又有什么价值和意义呢? ,

如此看来,卞和也许过于激切、过于功利了,他难道就不应该超脱一些吗?尤其是当他本人的生命安全受到某种威胁的时候。
 死心塌地做一种意念的殉葬品、牺牲品,该是何等的愚蠢!
遗憾的是,这愚蠢,只有亲临其境首当其冲的人在最后的关头,才能体会得最清楚、感受得最强烈。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然而现在,是不是太晚了?
韩非很为自己悲戚。他甚至开始自怨自艾了,并在那深重的怨艾中,夹杂着惋惜——为自己,也为韩国。
 这是何苦!卞和为什么一定要献玉呢?只要它是一块美玉,无论何时、无论到哪儿都不会变成石头的,总会有人赏识的、早晚会有人赏识的,何必急于一时、泥于一地地试图尽快让别人承认呢?荒唐!
但如果不是这样,卞和也就不成其为卞和了。做人还需要什么精神、什么信念呢?
他迷惘了。他记得,这是自己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迷惘。他为这迷惘而激愤。

是的,生死有什么重要呢?只要活得不象豕彘那样猥琐,那样庸碌,那样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那么,少活几天却又何妨;更何况卞和那样,只牺牲了两只脚,却没有被剥夺思想、说话的权力呢!
他自己恐怕都没有想到,他这么快就从迷惘中解脱出来了。他为自己的那迷惘而羞耻,而愤怒。这羞耻和愤怒不断膨胀起来,越来越大,积郁在他的胸前,迫得他喘 不过气来。他额头与鼻洼闪着汗光、面色通红地几乎是跳着拔身而起,掠到窗前。这时候,他感到一丝清而且凉的带着甜味的空气已经怡然注进自己的胸臆。他感到 了一种新的充实和快慰。
 窗外的天色是朦胧的,不知;道是凌晨还是傍晚。反正他相信这是一个清早,而且是初春的清早,一定是的。用不了多久,太阳就会出来了,圆圆的,大大的,红红的,暖融融的。
“麻……麻……麻烦通报一声,我……我 ……我要见……你……你家大王。”

韩非恳切然而艰难地对远处那个似睡非睡的狱卒说。这口吃已经困扰他一辈子了。他常常为此着急,然而越着急越说不成话,因此,思绪过于汹涌而又急于表白的他,索性干脆不多说而却乐于去写了。其所谓“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也许正成因果,不得不为吧!
有所得,必有所失;反之可能亦然。
 天晓得!
秦王嬴政终于没有来。
 一百年后的司马迁不无惋惜地说:“韩非欲自陈,不得见。”那时候,秦王蠃政实在顾及不过来他,甚至也许已经把他忘 了。因为这一年——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一秦国正在忙于与赵国开仗,“攻赵军于平阳,取宜安,破之,杀其 将军。桓骑定平阳、武城。”25岁的秦王蠃政要应付如此激变莫测的政治风云,用心如此一发千钧的万世功业,的确是没有办法再与任何人多费口 舌。尽管这“不得见”的缘由也可能竟是他并不知道韩非曾经要求见他当面申辩这件事。总之是,韩非丧失了最后一个机会。
 假如有在天之灵,那么后来死去的韩非一定绝不会忘记这个地方,云阳。在这里,韩非终于解下了自己的行囊——一个远离 他的家乡千里之遥的陌生而荒芜的小城,成了他悒郁而坎坷的人生之旅的最后归宿。他竟然无法向着他梦中的新郑走回一步。在这里,也有秦王的甘泉宫和那个曾经 那样渴望见到他的秦王,那个高鼻长目、鸡胸豺声的“少恩而虎狼心”的秦王。就是这秦王,虽近在咫尺,韩非却渴求一见而未得。
 于是,韩非丧失了最后一个机会。
 他最有理由长歌当哭。
 一生抱负、满腹经纶,虽有搏击长空的翅膀、叱咤风云的气魄,无奈却英雄无地、宏图未展,眼见着,这一切都要与他一起付诸东流,他实在难消此恨,心有不甘。
 老天待我,何薄至此!多少年了?不知道,记不清了,或者记过又忘了,反正他几乎从懂事的那天起,就感到一种耻辱的压力,就知道要发奋。他并不 是个没有心事的孩子,身边所发生的一切事,大人们之间的窃窃私语以及对他掩饰着的那种无法掩饰的愁容,统统成了他早熟的最适时的催化剂。韩国宗族公子的身 份地位,没有给他提供一丝一毫的得以安逸享乐、无忧无虑的方便条件,相反,除了那种由门第所决定的贵族式的优越感与自信心之外,带给他的,只有无可推御的 无边的不知有多沉重的责任。他姓韩,以国为氏,国就是他的家,他的家就是那国,风雨飘摇着的、弱小但却不幸正处在虎狼之间的、想避祸都避不开的韩国。
 他与他的韩国,有着一种天然的维系。就象一个产儿,韩非的脐带的另一端连接着的,只有韩国。
 他无法选择。……

韩国的祖先本来与周同姓,姓姬氏。有人说,那时的“韩”与“邗”、“晋’ ’、“应”一样,都是武王的儿子。后来;它的苗裔当了“晋”的辅佐,受封于韩原,史称韩武 子。直到三代之后的韩厥的时候,周族的这一支才干脆依从封姓,改姓韩氏。
 韩氏在晋国的诸大夫之中,是势力最大的六家之一。这六家经过多年的攻防战守,彼此你争我夺,到了公元前452年的时候,竟然一个个消亡,最后 只剩下韩、赵、魏三家了。14年后,公元前438年,晋哀公死了,韩、赵、魏三家便只给新君晋幽公留下了绛州和曲沃两座城池,而却瓜分了晋国其余所有的土 地,是为“三晋”。又过了35年,在三家的请求之下,周天子威烈王正式于这一年,公元前403年,分封韩、赵、魏为诸侯。这就是 历史上著名的“三家分晋”。但是,这时候,那“晋国”的国君虽然已经只是个牌号,却也没有被最后废除。 这种情况一直维持了27年,公元前376年,“魏、韩、赵共废晋静公为家人而分其地”,晋乃绝祀。于是,韩国与赵国、魏国一道, 开始与秦、楚、齐、燕四国分庭抗礼,成了盛极一时的战国七雄之一。
 这是一个在剧烈的内部裂变与彼此的利害冲突中、由于力量的制衡而得以生存下来的小诸侯国。它的存在,具有极大的偶然性。

因此,国力的强弱,对于韩国来说,并不是立国的唯一、或者重要因素。
 然而,晋国灭亡以后,历史骤然把韩国从相对于赵、魏而言的小的空间,一下子推到战国时代群雄并起的大的背景之下,使韩国素来赖以偷生的幸运局 面突然间烟消云散、化为乌有。它所面临的是处于相同水准、平等地位的各国之间你死我活的力量角逐与生命较量。在这样的形势下,国力,自然而然地成了各诸侯 国优胜劣汰、生死存亡的关键。
 韩国显然根本没有独领风骚、凯觎霸业的雄厚基础,而况,它还正处于那样一个尴尬的、令人无可奈何哭笑不得的风水宝地。
 这是一个让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忽略、更忽略不了的地区。它西有强秦,南有荆楚,东有齐国,北有赵、魏,正处于四方接壤的中间地带。对于虎视鹰 瞵、雄心勃勃、意欲东出函谷、兼并诸侯的秦国来说,它是矛头所向首当其冲的一块肥肉,没有理由不吃。对于各怀心腹、勾心斗角,拿定主意伺机而动趁火打劫的 山东六国而言,它又是天生屏障、当然盾牌,没有理由不利用。这局势,被一千多年以后的宋朝人苏辙,说得一清二楚。在他所写的那篇著名的《六国论》中,他 说:
 夫秦之所与诸侯争天下者,不在齐、 楚、燕、赵也,而在韩、魏之郊。诸侯 之所与秦争天下者,不在齐、楚、燕、赵  也,而在韩、魏之野。秦之有韩、魏,譬 如人之有腹心之疾也。韩、魏塞秦之冲, 而蔽山东之诸侯,故夫天下之所重者,莫  如韩、魏也。
 以那样弱小的“地不能满千里”的韩国而处于如此惹眼碍事的艰难境地,其危在旦夕、势如垒卵,实在是情理之中、在所不免的事。这一点,不但旁观者清,就连韩国自己也是胸中了然。
 正因如此,所以,作为韩国的宗族公子,以韩国的国运为己任、为命脉的韩非才表现得那样割舍不开、搁放不下、忧心仲仲。他曾经近乎乞怜地试图说动秦王以期保全自己的邦国,那是在他刚刚来到秦国的时候:
 韩事秦三十余年,出则为扦蔽,入 则为席荐。秦特出锐师取地而韩随之,怨悬于天下,功归于强秦。且夫韩入贡职,
 与郡县无异也。今臣窃闻贵臣之计,举 兵将伐韩……今释赵之患,而攘内臣之 韩,则天下明赵氏之计矣。
他甚至并不掩饰那以韩之小国而要“应天下四击”时的、 “主辱臣苦,上下相与同忧久矣”的戚戚惶惶,摆出为秦国考虑、担忧的架子,极言强秦不可伐韩的始末根由,进而又过分热心地为秦王 卖力筹划,大讨其好,其用心也不过是希冀着在兼并战争之风起云涌的波峰浪谷之间,暂时维持着岌岌可危的韩国的一线余生。手段,的的确确不大光彩。不大大 度,但目的却是明确的,存韩。
 为了达到一种善良的目的而不择手段,韩非从来不敢妄自菲薄。
 然而,就在这韩国面临着绝地的紧要关头,他韩非却要先行一步,满怀着不曾兑现的、较之常人不知要强烈多少倍的人生渴望,满怀着没有机会施展开来、因而也便尚需验证、但却无疑最为行之有效的政治理想,提前踏进那绝地,这就难怪韩非愤愤不平,怨天尤人了。
 实在话,上天的确并不公平!
这一年,韩非只有47岁。
 犀利的头脑,健康的体魄,几十年历经惊险迭宕的政治斗争所逐步积累起来的经验教训,等等,等等,此时无不如日中天,成熟,但又绝不僵化。他是 那样期待着把自己的一切才智与能量统统贡献给自己的祖国,但是,不幸,他报国无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云:“非见韩之削 弱,数以书谏韩王,韩王不能用。”
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 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 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
 以力儒者用文乱法,而侠者以武犯禁。宽 则庞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今者 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悲廉直不容
 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 《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

《说难》十余万言。韩非实在迫不得已。处在他那样的地位上,除此之外,他还能做什么呢?
韩非的不见任用,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也就是韩王安上台后的第二年,蠃政接受了廷尉李斯的建议,准备“先取韩以恐他国”, 于是派李斯出使韩国。《史记·秦始皇本纪》就此云:“韩王患之,与韩非谋弱秦。”后来的学者,有的曾据此断言,韩 王安与韩非一起商量克制、削弱强秦的办法,已经不能算不用韩非了;因此,他们又进而臆测,不用韩非的韩王,一定是韩王安的父亲桓惠王、甚至是韩王安的爷爷 韩厘王。其实,这实在是误解。韩王安又何曾“重视”过韩非、采用过韩非的富国强兵之策呢?就在同一部《史记》的《老子韩非列传》 上,司马迁明明白白地写着:“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韩非之被任用出使秦国本身,实在也是韩王安不得 不为的一着背棋,有什么值得我们同情韩非的人欣慰的呢?

韩非本人一定对自己的处境与命运不抱太大的希望了,只是他一方面无法割舍对于父母之邦的既不能切断也难以稀释的浓郁的亲情,另一方面又无法放弃对于自己政 治理想的不懈追求与深深眷念,所以才不能不这样驱车西上,鬓染风尘,寄望着以自己的计谋,不遗余力地为祖国换取万一的哪怕极其渺茫的希望、或者时机。他是 不是早对自己的身世遭遇有过什么预感了呢?他是不是早对此次西行使秦抱定了必死的态度,准备一去不返了呢?
和氏不去献璞,反而独坐山中,放声号啕,谁能说这就不是谶词,这就不是自悼呢?
还有十余万言的文字在,那刚明峻峭、恣肆严谨、酣畅淋漓的十余万言,不就是他那鞭辟人理的尖锐见解没有得到应有的赏识,而发之于外的另一种形式吗?
韩非只有自己面对着墙壁,苦笑。
 叵料,正是这文字让他遭罹今天这场大难了。福兮。祸兮……那还是在他的文章刚刚写完不久的时候,有人抄了去,拿 走,并且终于有一天流传到了秦王政那里。秦王居然也看了他的<<孤愤》、《五蠹》,而且居然又十分欣赏,不仅拍案慨叹:“啧!寡 人如果能看见这个人,并和他交往,就是死了也没什么遗憾的了。”这时,侍立一旁的李斯告诉秦王,说:“这是韩国的韩非所写的书。 ”于是,秦王嬴政竞不惜借故向韩国发起了猛烈的进攻,目的实际上就是想把对于韩王来说无足轻重、一钱不值的韩非要来。结果是韩王只得满足了秦 王的要求,从此,韩非背井离乡,甚而一去难返。
 可惜,因而也让人不平的是,秦王之要韩非,目的似乎也仅止“与之游”而已,其实未见信用,所以,“秦王悦之”,是韩非此行的最大收获。
 韩非自然不甘寂寞。他不是那种易于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乏味角色。他不但追求生活的有声有色、斑斓错杂,而且他还尤其愿意追求那种人生的浓度。他也许并不偏好刺激,但是,他绝对忍受不了索然无味的生活。何况,他还有自己的计划。

于是,初见秦王,他便表现得一反常态。投秦王之所好,对于本来便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韩非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他开始为秦王出谋划策。为了赢得秦王的信任 ——这是一切计划得以实施的首要前提——他首先应该改变自己的形象。他煞有介事地大拍起秦国的马屁来:
 今秦地折长补短,方数千里,名师 数十百万。秦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 下莫若也。以此与天下,天下不足兼而 有也。是故秦战未尝不克,攻未尝不取,
 所当未尝不破,开地数千里,此其大功 也。这话,在韩非的心里,其实也许已经鼓荡很久了,这是他不甘承认的客观现实。然而现在听起来,却不免有别有用心之嫌,却另有一番炫惑、过分的味道。
 果然,紧接着,韩非话锋一转,开始批判起秦国的谋臣来。有那么优越的条件,然而却“兵甲顿,士民病,蓄积索,田畴荒,困仓虚,四邻诸侯不服,霸王之名不成”,这没有任何别的原因,只有“其谋臣皆不尽其也”。
 韩非此论,有着极强的惑动力。他选取了秦国屡失霸王之道的深刻教训,历数秦国谋臣坐失良机,贻误国事,内耗国力,外固强敌的种种渎职之过,用心是十分明显的。难为他把那样的祸心掩饰在那样堂而皇之光怪陆离的外表之下,说起来骇人听闻、理直气壮。
 但是,收效似乎并不显著。秦王羸政比他想象得要成熟许多、复杂许多,也狡猾许多。面对这样一个脑袋不易发热的政治对手,只是夸夸其谈,似乎很 难引他上钩。所以,韩非不得不放弃了自我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干脆面对现实指手划脚,把那种海阔天空旁敲侧击式的指桑骂槐,统统扔掉了。他开始义无反顾, 虽然是无可奈何不得不为,因而难免凄然,但是,却很悲壮。
“比方说吧
 韩非面色很凝重。他必须危言耸听,才能使对面刚长出鬟须的秦王蠃政若有所思,若有所悟。
“姚贾利用珍珠重宝,向南出使荆、吴,向北出使燕、代,在四周国家之间奔忙了三年。这些国家的盟交未必协调牢固,但姚贾所带的珍珠重宝却悉数 送给了他们,这是姚贾在利用大王所授予他的权力和国家的财宝,在外面与诸侯私自结交,愿大王明察。况且他只是个梁国(即魏国)的监门卒子,并曾在大梁做过 窃贼,后来做了赵国的臣子却又被赶跑了。起用他这样世传的监门卒子、梁国的大盗、赵国的逐臣,而和他一起过问掌管国家的大政方针,这决不是激励群臣的好方 法。”
姚贾,成了韩非诋毁秦国谋臣,以期挑唆秦国君臣关系,最后达到弱秦目的的突破口。
 说起来,姚贾实在冤枉。
 还是几年之前,“四国为一,将以攻秦”的时候,《战国策·秦策五》载:“秦王召群臣宾客 六十人而问焉,曰:‘四国为一,将以图秦。寡人屈于内,而百姓靡于外,为之奈何?’群臣莫对。姚贾对日:‘贾愿出使 四国,必绝其谋而安其兵。’乃资车百乘,金千斤,衣以其衣冠,舞以其剑。姚贾辞行,绝其谋,止其兵,与之为交以报秦。”面对国难 当头,姚贾敢在秦王束手、群臣面面相觑之际,涌身而出,受任危难,这本身便是不吝其躯、不忘忧国的忠臣壮举,而况后来又果然独建奇功,夷平外患呢?所以, 当他回国之后,秦王理所当然地非常高兴,封他千户,以为上卿。这是姚贾受之无愧的功业,无可厚非。
 韩非对此,自然洞若观火。
 但无奈两国之臣,各为其主;韩非为韩国计,又自然不能不在暗地里向秦国下绊子、作手脚,却在表面上作出为秦国考虑的样子。
 在你死我活、鱼死网破的政治斗争中,冤枉一两个好人,歪曲一下事实,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了何况,对方的忠正有为之士,无疑是自己的心腹大患;对敌人好,就等于是对自己坏呢!韩非远不是那种拘泥不化的人,他很想得开。
 又不料,他的这个杀手锏,还是落了空。
秦王嬴政实在太沉得住气、因而也太不容易上当了,他不在心里暗自猜忌姚贾、摒弃姚贾,相反,却有心去当面质问。这无疑是给姚贾提供了一个申辩的机会,同时也就等于是把韩非出卖了。秦王此举的结果,是他明白了事实的真相。应该说,在这一小小的风波中,他是最大的获益者。
 韩非为要做韩国的忠臣,便去污损一个秦国的忠臣,最终却不幸失败了。他于是不但没有成为秦王的朋友,而且却在异乡结下了一个仇敌。
 很快,那位不愿善罢干休的仇敌,还给了他致命的一枪。
 尽管他身当壮年,但回天乏术。
 就这样,多少天来,卞和的形象始终在他的脑海中盘旋着,飞舞着,蓬头垢面,以手代步,向着他哭哭笑笑,笑笑哭哭。他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认识卞和,熟识得几乎让他厌倦,从来没有。因此,他觉得冷。
 他用直瞪瞪的目光在四周滞涩地扫视了一圈,似乎在寻找,很快便失望了。
 一丝要审视自己的欲望,在他的心头一掠而过。铜镜,不,一盆水也可以,然而没有。他不会顾影自怜,不会孤芳自赏—— 起码是现在已经不会了,那么会为什么呢?也许是他害怕自己也变成卞和的那样子,常人不象常人,疯子不是疯子,歇斯底里,固执,激切,抑郁得可怕。
 一切都是预料中的,他应该作好了任何思想准备,不抱过高的希望、甚至一点希望都不曾有。然而,他还是不相信这所发生的一切,他还是觉得太意外了。是不愿,还是不能?
理智是后天的,是人在清醒时才可奢望的,然而,求生的欲望却可以是本能的、下意识的。
 在韩国压抑了一辈子,可他还是执着地爱着韩国,虽然它弱小,它贫瘠,光秃秃的黄土上散落着疲惫的绿色,但爱是葱茏的。出使秦国,最后也取决于他的自愿,事实证明,他只能采取另外一种方式报效祖国,而且,这方式,也许就是最后的、唯一一种了。他应该很平静。
 然而,丧命,终于比丧失两只脚更可怕、更不能接受。在人的一生中,还有什么比这事更大呢?
他可以没有脚,不走路;他可以没有手,不去著书写东西;他甚至还可以没有舌头,不再去结结巴巴地吃力地说话,但是,他不能没有大脑,不思想。他知道,他做 不了纵横家,靠伶牙俐齿、三寸不烂的舌头混饭吃,并且吃他个七荤八素,吃他个脑满肠肥;他做不了耕作的农夫,靠一把蛮力在田亩之中挣饭吃,而且也可以自给 自足,维持温饱;他做不了强盗?不能抢,也做不了商贾,不会骗。他知道得很清楚,他只是比别人爱想事,尤其是他自信比别人想得都明白。
 然而,丧命,恰恰就是不再让他思想了。
 韩非开始不但为自己,而且也为韩国,为时代,为历史悲哀了。
 面对他所一向推崇的权力,他无话可说。
 好在他居然还有时间,伴着在小窗洞中出出进进的光明与黑暗,伴着从墙角里弥漫开来、愈见浓厚的霉气,伴着那常常在无望的期待之中游离出来的孤寂的自我,快意地拣拾着那些鹤舞鹰扬的往事,快意地梳理着那些英气勃发的阳刚雄健的属于他自己的妙思奇想。
 他只能在回味中追逐治世的快慰了。
 韩非终于没有和氏幸运!

第二章 显学
 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 同,而皆自谓真孔、墨,孔墨不可复生,将谁使定世之学乎?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全墨之诚乎?股、 周七百余岁,虞、夏二千余岁,而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审尧、舜之道于三千岁之前,意者其不可必乎!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故明 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
——摘自《韩非子·显学》韩非是大胆的。他一定想过:先王算什么东西?他的有没有、如何有本来还是个问题,他怎么还能管后来的事?
岂有此理!
于是,几百年来人们关于先世贤王的所有畅想与颂赞,统统成了骗人的鬼话,谁亲耳听过,谁亲眼见过?
用韩非的话说,这叫“愚诬之学,杂反之行”,是无法证明的靠不住的东西,因而“明主弗受也”。在韩非的眼中,“上古”远不是人间仙境、极乐世界,因而不堪溢美,不足效法。
 这,不啻是振聋发聩的醒世绝响!
人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么缺乏自信、这么孱弱、这么不争气了!人怎么能这样,只是兀立风中哀叹繁华时代的流驶,只是顾影川上痛惜逝者如斯!人,不是应该对自己、对未来满怀信心,充满希望的吗?起码,韩非自己是这样的,而且永远。
 因为韩非实在听腻了。也许从他爷爷的爷爷那辈,就有人说起过那些虚无缥缈、扑风捉影的传说中的事,而且很醉心、很神往

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 不通,致远以利天下。… …服牛乘马,引 重致远, 以利天下。……重门击柝, 以 待暴客。……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 杵之利,万民以济。……弦木为 弧,剡 木为矢,弧矢之利, 以威天下。……
在神秘莫测、玄而又玄的《易》中,上古时代,虽然朴素,但却是上升的,人们天天发现着、创造着,生活充实而又平静。
 相比之下,《国语》中的记载虽然也是传闻,但却少了一层神秘的浪漫的色彩,似乎很有“现实”味道:
 吾闻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 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袄祥于谣,考 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 戒之术也。
 这是对原始民主政治空气的流溢着艳羡的由衷向往。这向往,无疑是对日益生成并且强化着的专制主义思想的否定和批判。正是因为同样思考、出于同样的目的,所以,

《管子》表现得更加热情洋溢:
 黄帝立明台之议者,上观于贤也;尧 有衢室之间者,下听于人也;舜有告善 之旌,而主不蔽也; 禹立谏鼓于朝,而 备讯唉;汤有总街之庭,以观人诽也;武
 王有灵台之复,而贤者进也。
 于是,那位带着读书人天真心性的大胡子鲁国人,孔丘,不免大为倾倒,甚至竟掩饰不住内心的无比喜悦,显得太过情绪化,有些言过其实了。他这样称颂尧、舜:
 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 唯尧则之。荡荡乎, 民无能名焉。巍巍 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说尧的伟大,可以与天媲美。为什么能这样呢?孔子又说了:
 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
 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
 已正南面而已矣。孔子以为,先王们最堪称道的,是“有天下而不与”,是“天下为公”、传贤 不传子的,是禅让的;他们并不把天下窃为已有,用康有为释《论语》的话说,就是:“至人之游于世间,但以救人为事,不避贫贱劳苦,亦忘其富贵 尊荣。……荀无此夙志大识,则一命之荣,震动其心,死生其命矣,况天下乎?”

与此同时,在孔子的心目中,先王的好处还在于,他们只要“恭己正南面”就可以了。无为而可治天下,正是贤君圣主朝思暮想、梦寐以 求的统治理想,然而却在先王那里既成事实,实如朱熹所云,“圣人德盛而民化,不待其有所作为也”,是仁行德政的泽及波被。因此, 孔子把这当做了最大的“礼”,他进而卑以自牧:“悠悠万事,惟此为大,克己复礼。”
以法先王为基本实现方式的王道论者,孔子,由是成了一个欺骗家。后代的郭沫若在鼎鼎大名的《十批判书》里,这样批评以他为鼻祖的儒家:“儒家 是主张王道的,它是采取着人民本位的立场,乘着奴隶制的解纽,想在政治上表现一番新猷,然而又不敢露骨地说出,故只好托诸远古,就俨然‘王道 ’在古时真正已经实行过的一样。……托古既成,一般人习以为常,便转化而为故实… …”怀着托古法先,以广仁德的目的的孔儒们,最终在客观上竟成了作伪自利的罪魁祸首,空使人费思一番,耽望一场,想起来,不免 让人哑然、怅然。
 当然,这是过去的事了,而且过去了很久,久远得快要被人淡忘了。
 韩非却并不。他对此始终耿耿于怀。他甚至对那位孔子的老师老聃的“小国寡民”的政治理想也提不起丝毫的兴趣来。他实在不甘淡泊,不甘寂寞。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 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 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 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 民至老死不 相往来。
神闲气定,优哉游哉,与那种热烈烈、火辣辣的大同境界迥乎不同,确是别有一番滋味,叫人神往。
 无所欲求。然而无欲就算完了吗?无欲毕竟是悲观的,被动的,无欲的结果是无所发展。
 不满现状的韩非对此当然不屑一顾。
还有,那个先学儒术,后来因为不满繁文缛节而另立新说、聚徒讲学以反对孔子的宋国人墨翟,也不能让人满意。他不是也那么为了“尚贤”而大大地称颂过先王吗了而况他又是那样的振振有词:
 故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
 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 爵重子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日:
‘爵位不高,则民弗敬;畜禄不厚,则民 不信;政令不断,则民不畏。’举三者授 之贤者,非为贤赐也,欲其 事之成。故 当是时, 以德就列, 以官服事, 以劳殿 赏,量功分禄。故宫无常贵,而民无终 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举公义, 避私怨。此若言之谓也。又一个借古 讽今。这些人似乎走进了同一个怪圈,言必称先王,实在不能不令韩非厌倦。
 好在后来又有了稷下之学的振兴与繁荣,大家在一起沾溉驳难,各执一词,蔚为风气,让韩非得以从小研习诸家之学,至有所悟。
 那真是一个让智慧闪光的辉煌时期!


素有养士之风的齐国,从齐桓公田午那时候起,在都城临淄西侧南首的稷门之外,扩置学宫,广招学土,尊而宠之,致使“自孟轲之徒皆游于齐。 ”历威王、宣王两朝,“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 遂集一时贤达于一地,荟萃众多学派使立说,形成了一个轰轰烈烈、蓬蓬勃勃的群学竞起、百家争鸣的局面。
 稷下学派鼎盛的时候,距韩非的出生还有三、四十年。及至韩非长大成人,稷下学者当已大多逝去。学宫虽然未必倾颓,但论辩之声杳然,这种“秋非我秋”似的萧索寥落,无论如何都是叫人惆怅的吧!
年轻时代的韩非一定为此付出过太多的仰慕,太多的惋惜,太多的遗憾。
 于是,稷下之学的最后一员大将,荀况,自然最有资格做韩非的老师。
 尽管如此,说起来,韩非对稷下文人的见识、胸怀也实在推崇得有限,不敢谬赞一词。
 就说那位亚圣孟轲吧。此人虽然“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齐、梁、宋、滕地到处去跑,而且伶牙俐 齿、舌簧巧妙,见人就辩、.犀利逼人,但是,说来说去,他也没办法跳出孔夫子给他划定的圈子,仁政要施行,先王也一定要效法。何必如此呢?《孟子 ·滕文公上》云:
 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 .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 谷不登,禽兽逼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  中国。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舜使 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禹 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  泗而注入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这是先王之于人类的千秋功业。
 此外,先王们的禅让举贤,也是那般美好:  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 民而民受之。……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 人之所能为也, 天也。尧崩,三年之丧 串,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 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 之尧之子而之舜;讴 歌者,不讴歌尧之 子而讴歌舜。故日“天也”,夫然后之中
 国践天子位焉。后来,舜之传位于禹,据孟子说,情况也大致如此。所以,《孟子·离娄上》不吝引经据典,强调“法先王”、“祖述尧、舜”的必要:
 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诗云:“不愆 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 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为高必因丘 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 不因先王之道,
 可谓智乎?先是希冀着回归到举贤任能翕然有序的先王盛世去,然后又起码期望着当今王者能够法本先王,德政、禅让、以利国家。这种政治理想的一 再退步,证明着在讲求争夺王国的霸道和讲求争取土地的强道时期,王道的势衰功微、苍白乏力。这是读书人的政治理想。然而遗憾的是,这时代不是读书人的时 代。这时代推崇武力,推崇刀枪,推崇成千上万的甲士秣马利兵、枕戈待旦,然后在狼烟四起的旷野上拼死杀伤血染征袍,目的不过是为王者一寸一寸地争夺土地, 抢占城池。

这时代是疯狂的,没有秩序也鄙夷一切秩序。它只承认并且相信强力和疾作,它只属于英雄、豪杰、强盗,但却绝不属于圣贤仁者。
 于是,利言善辩、不轻许人之如孟子,也只能终老牖下,不得东归,至死难遇知主。
 如此而已。
 在韩非看来,孟子太愚了,冥顽不化,这一点到肖足了他的祖师——孔子。做孔、孟那样颠沛一生但却投报无门的呆子,其 实倒不如去做“就薮泽,处闲旷,钓鱼闲处,无为而已矣”的放任不羁、疯疯癫癫的宋国人庄周,虽然家贫,但是却可以率性,想挖苦谁 就挖苦谁,想奚落谁就奚落谁,鬼谲难度,机智狡黠,也说不清是潇洒、是放达、是滑稽、是清高…… ÷
也许都是,也许都不是。
 然而,从庄子能说得出那么多刻薄尖酸的话来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庄子绝不是一个无欲无念、物我两忘的人。试想,胸中了无尘念得达到空明境界的人,如何能有鲲鹏一般博大无垠的畅想,如何能有汪洋恣肆的
磅礴气势,以及那足以扶摇星汉、倒转乾坤的无不包容的笔力呢?何况,归根到底,庄子有好多事不能不想,那么多人来找他需要应酬— —尽管这“应酬”看起来叫人很难堪,那么多事蜂拥而至需要他思考评判;有学生要教导,有妻子要慰贴,有柴米生计需要 他做“漆园小吏”去换取。他何能心如止水?
庄子的心中一定也是激荡不已,郁结难释。只不过他是那种要强而且古怪的人,宁愿自己去咀嚼痛苦忍受创痛,但也绝不把自己软弱的一面暴露给别人。他一定是一个神经质的人。
 什么逍遥旷达,通统都是假话!
庄子说真话的时候也有。那篇揶揄礼法的《庄子,肤箧》这样说:
 子独不知至德之世乎?昔者容成氏、 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 畜氏、轩辕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  氏、伏羲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 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 其居,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民至  老死而不相往来。若此之时,则至治已。
这是从老子“小国寡民”的政治理想那里套用来的对先王古代的推爱。
 还有那篇《庄子·盗跖》,借盗跖之口所发的牢骚:
 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
 知其母,不知其父,与麇鹿共处,耕而
 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
 隆也。反正,庄子是对当世失望透了。他终究无法把对古代盛世的向往、同时也是对现实的不满掩饰得不露一丝痕迹。也许正是那失望与不满才导致了他的假作放达。
 韩非的嘴角为此一定曾经掠过一丝蔑笑。
 不过尔尔!
这庄周的死,距韩非的生,大概只有六年的光景;庄周的故乡蒙,距韩非所在的韩国都城新郑,也不超过二百公里。
 然而,韩非并不因为与那个言行怪异的小老头儿失之交臂而感到惋惜。


在韩非看来,这些人都实在可笑。把先世贤王的僵尸搬出来,对眼下这种群龙无首、各自为战、变乱频仍的现实,有什么好处,起多大作用呢?屁也没有!
读书人的可笑就在这儿。明明没人跟你讲道理了,但你却不知进退地一再去用道理劝说别人、压制别人,结果当然是白讨没趣;于事无补不说,唠叨得别人腻烦时, 难保不丢了脑袋。明明是一钱不值的空话,但你却奉为至宝,不厌其烦地去向人推荐;当别人并不买你的帐时,你却又来一面装自己的清高,一面骂别人的粗野下流 贱骨头,不可理喻,朽木不可雕,竖子不足谋。其实,谁都知道,骂声越高,心里的失落感就越强;失落感越强,就说明你的用事机心与欲望越重。所以,尾巴还是 露了出来。
 这倒真的有些贱骨头。
 这样的读书人,说穿了,永远只能是“读书人”,却绝不能摇身一变而成为政客。

但战国——起码是战国时代——却不幸正是政客的天下。
 于是,“读书人”在这样的年代所能做的,便只有眉锁愁云、长吁短叹、扼腕疾首、捶胸顿足。
 韩非却绝对不愿做一个这样的读书人。因为这样的读书人不管如何忧国忧民,如何跃跃欲试,也都正象惠施说庄子那样的,“无用㈠因为那时代不需要有人坐在旁边说一些旁观者的空话,它需要实用的、真正能解决问题的权谋方略,甚而需要现身说法。
 可是,如何才能激流勇进、现身说法又去说怎样的法呢?一开始,韩非也曾茫然过,但很快他便在大脑中形成了一个很清晰的线索。他是一个天才的政 治家,他不需要任何的生活经历与政治经验就能很快把很多盘根错节纠缠不清的统治关窍、世事风云爬梳析辨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
 何况,在韩非之前,已经有许多读过书的人把通常情况下一般读书人很难想通的事,想得很明白了。
大约在韩非出生的二百多年以前,一位在春秋时期的郑国执政的叫做子产的先生一他的名字实际叫公孙侨或公孙成子,子产是字一把一些被称做“刑书 ”的法律条文干脆铸在鼎上,向老百姓公布。据说,这是我国的第一部公布法。在此之前,作为统治工具的某些法规律例,向来是只有为少数统治者所 熟悉和掌握的。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只有让那些黎民百姓蒙在鼓里,才能收到“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效果,起到震慑作用,让他 们总是栗栗终日,如履薄冰;同时,如此的讳莫如深,对于统治阶级来说,也是何其的方便——“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似乎只有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才显得理直气壮,无以辩驳。
 所以,“刑书”公布之后,子产自然遭到了激烈的攻击。在那些攻击者中,表现得最激烈的,又要算叔向。这位冬烘先生如是说:
 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 以征于书,而侥幸以成之,弗可为也。民 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 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于 之世,郑其败乎?
叔向此番高论,实际上是从神秘主义出发而对子产的恶意陷害。而在他貌似汹汹的诘难之中,总免不了流露出小题大作的愚蠢与惊慌失措的虚懦。所以,对此,子产自然不予理睬·:
 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
 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显然,这是一个软钉子。子产并不曾把类似“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的不满与威胁放到心里去。他是一个有见解的人,而他的见解有很大一部分则是依赖于他对法的全新的认识。
 于是,辉耀千秋的法治思想从此滥觞。子产由是,也得以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成了.第一个显贵。
“刑书”出笼的这一年,是公元前五百三十六年。
 可是,说实话,子产至多也不过就是个“滥觞”而已,对于以法治国、以法治人却实在拿不出一个系统的理论。他是政治 家,常能遇到许多棘手的杂事必须去应付、处理,因此,虽然被称做“虿尾”,似乎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但他也不能不常常穷于抵挡, 左’支右绌,是故,不假思索地顺手牵羊,把一些有针对性、讲究立竿见影的实效的救急措施当做法的内容加以奉行,毕竟也是在所难免。
 所以,在两千多年以后的郭沫若看来,子产只能被恭为“新时代的前驱者”,他的价值也仅在于“应时而立法”了。
 要说“在严密意义上是法家的始祖”的,郭沫若以为,’是李悝。他的根据不单是《汉书·艺 文志》计有“<<李子》三十二篇”,并把李氏列为法家之首,而且,还有《晋书.刑法志》中关于李悝所著 “法经”的简略记载,还有《唐律疏议》中所反映出的李悝“遗意遗法”所对后代法理产生的强悍的、不可磨 灭的影响。
 有人说,李悝与魏文候时的李克同是一人,“悝”、“克”在古代音近可通。倘若果然,那么, 李悝便是魏国人,与吴起同学于曾申,是子夏的再传弟子,师出于儒。他在做上地之守时,为了让百姓都能善射,于是下令说:谁如果有狐疑难断的诉讼,那么就让 他射箭;中靶的人胜,不中的人败。这道命令一发出,当地人都争先恐后地去习射,从早到晚也不休息,苦练不止。后来等到与秦国开仗的时候,竟然因为人人都会 打仗射箭而把秦军打得大败。
 一次,魏文侯卜相,问于李悝,李悝对以“居视其所亲,富视其所与,达视其所举,穷视其所不为,贫视其所不取”五条选 相标准。后来李悝做了魏相,实施变革,在经济上“尽地力”而“善平籴”,“使民适足,贾平 则止。……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李悝又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综合参考,著成《法 经》凡六篇,“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新法推行之后,魏国由此很快富强起来。 ’
遗憾的是李悝的《法经》及遗著《李子》;三十二篇,均在时间的消磨与战乱的簸废下,湮没了。《汉书·艺文志》仅著录有书名、数目,其思想的梗概要旨也或可在其他文献里有所保留和反映。
 但是,当韩非在世的时候,李悝的著作却一定尚未亡佚;韩国与魏国渊源极深,又互为毗邻,作为韩国诸公子的韩非,要想见到魏国往昔卿相李悝写的书,也当信非难事。所以,韩非之受李悝的影响是必然的。
 令人不解的是,《韩非子》五十五篇十余万言,博引史实,纵谈古今,但提到李悝的地方却只有两处。其一,就是在《内储说上·七 术》的“经三”、“说三”部分,在论说“赏誉薄而漫者下不用也,赏誉厚而信者下轻死 ”这种观点时,例举了李悝“断讼以射”的故事,寄图说明重赏厚誉的作用。其二,是在《》L储说左上》的 “经六”、“说六”部分,为了阐释“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的立 论,引述了李悝“谩而和”而招败的事实,指出了不讲诚信的危害。其中,前者断讼以射赏誉之厚,实际上不过是李悝激人习射的一种手 段,是韩非所谓“术”;的一个成功范例;而后者警两和而招败,李悝依然是用。术”,但结果却败在没有“ 信”作前题。可见,韩非感兴趣的是如何从李悝的政治经历中汲取经验教训。
 所以,说起来,李悝尽管堪称法家的始祖,亲手著述了我国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法典,并在他的较为成功的政治生涯中尽可能地推行了变法改革,但对于韩非来说,他也终于只能是个尝试者,其作为并不尽如人意。
 魏文侯时代的魏国,无论谁看,都是鼎盛时期。
 当时,翟璜与魏成子争相,翟璜曾对李悝大发牢骚:“以耳目之所睹记,臣何负于魏成子?西河之守,臣之所进也。君内以邺为忧,;臣 进西门豹。君谋欲伐中山,臣进乐羊。中山已拔,无使守之,臣进先生。君之子无傅,臣进屈侯鲋。臣何以负于魏成子?”说得慷慨激昂,看来很是在 理。不想李悝的对答却叫他沮丧。李悝说的是:第一,我只给君王提了五条择相的标准,根据这五条足以选到一个好相,哪里还要我李悝动手选?所以我知道是魏成 子做了相。第二,就是你又拿什么和魏成子比呢?“魏成子以食禄子钟,什九在外,什一在内。是以东得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此三人者,君皆师 之。子之所 进五人者,君皆臣之。子恶得与魏成子比也?”
一番话,竟说得翟璜逡巡再拜,连称鄙人失对。二人的这段应答,不啻是魏国的点将录,把朝中精英,二时之选,网罗靡遗。说实话, 以魏国文臣武将的如此阵容,的确可以雄视 他国,不肯稍让。卜子夏是孔子的及门弟子,少孔子四十四岁,自为当世大儒;段干木是子夏的学生,田子方是子贡的学生,皆为孔子再传弟子,德行之隆,自不待 言。三人为魏国师,可谓得人。文臣之中,魏成子、翟 璜识才爱才,李悝、’西门豹知治能治,确也为社稷之福,君民之幸。况乎又有武臣的吴起之于西河之守,乐羊之于中山之拔,更是征战有方,治军有 术的千古名将。如此人才济济,充溢朝堂,魏国实在没有理由不强。
- 说起魏国,韩非最感兴趣的,还应该算吴起。
作为一个军事家,吴起向与孙武子并称对举,为我们所熟知。然而在韩非,他却一直是把吴起作为一个法家加以看待并且缅怀的。吴起不单是一个兵家;但即便如 此,正如有的人所言,“就兵法来说,应该只是法的一个分枝”,吴起也无论如何都脱不掉法家的干系。
 何况,韩非——甚至不止韩非——竟然还通常拿吴起与秦国的那位法家柱石商鞅来一并叙谈呢!
吴起不但是法家,而且是一位大法家,而且是一位韩非津津乐道的法家学派的代表。
 按照《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的记载,吴起是卫国人,喜欢用兵之术。;他后来在给鲁君做事时,正赶上齐国进攻鲁国,鲁君想用他为 将,又顾虑他已娶齐国女子为妻会偏私齐国,于是,吴起杀妻求将,以明忠鲁之心;终于拜将带兵,大败齐国。所以引起了许多鲁国人的厌恶与诋毁。这些人说,吴 起为人猜忍,“其少时,家累千金,游仕不遂,遂破其家。乡党笑之,吴起杀其谤己者三十余人,而东出卫郭门。与其母诀,啮臂而盟日: ‘起不为卿相,不复人卫。’遂事曾子。居顷之,其母死,起终不归;曾子薄之,而与起绝。起乃之鲁,学兵法以事鲁君。 ……”等等,鲁人的用意,不外是把吴起说成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人,以达到使“鲁君疑之,谢吴起 ”的目的。
 其实,我们于鲁人的毁谤中,未尝不可以看到吴起的另一面。他从小有一个高远的志向,迥非满足现状、无所求索之人。他有一个凛然不可侵犯的自尊 与自信,甚至不惜过激杀人而务求维护自己的人格不被取笑。他辞母离乡,发誓不为卿相不回卫国,后来未偿夙愿竟果然连母亲死也未踏回卫国一步,这是何等坚忍 的守信之人。也许正因为吴起如此的不自甘暴弃,如此的果敢任事,如此的不慕虚名,所以他才有条件也有机会大展宏图的吧!
·吴起从鲁国来到魏国,在翟璜的荐举下,果然得到魏文侯的重用,官至西河之守,以拒秦、韩,成了维持魏国边境安全的股肱之臣,非但 “将三军,使士卒乐死,敌国不敢谋”,而且还“治百官,亲万民,实府库”,致使“守西河而 秦兵不敢东乡,韩赵宾从”,实在当得起魏文侯一句“善用兵,廉平,尽能得土心”的知遇之言。相比之下,那些说吴起 “猜忍人”、“贪而好色”的人,所见是如何的狭隘,如何的短浅呵! 可惜的是,如此心胸狭隘、目光短浅的人在世界上却是比比皆是,多如牛毛,而且竟常常能作蚁穴而溃堤,当要路而害正。

吴起虽曾得以施展,但也自然终不可免。至于在魏侯面前谮言吴起的人,《史记》云为公叔痤,而《吕氏春秋》则云为王错;进谗的原因,前者史无明载,不知其 故,而后者则是吴起当着魏武侯的面,曾把恭维以河山之险可使霸王业具的王错大大贬损了一通,以为“地形险阻奚足以伯王矣”。大概 正 是那一次,吴起提出了魏国之宝,在德不在险,从而赢得了魏武侯的青睐,但同时却招致了王错的忌恨。
 既然魏国小人当道,不能再呆下去,那 么吴起只好泪别西河,流亡楚国,好在“楚 悼王素闻起贤,至则相楚”,于是,吴起终于得展雄才,“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 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要在强兵,破驰 说之言从横者。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 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强。”着实轰轰烈 烈,雷厉风行。他所实行的政策,按《说苑·指武篇》的说法是·:“将尊楚国爵而乎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厉 甲兵以时争于天下。”
可惜的是,楚悼王死得过早了一点。吴起的改革仅仅施行了一年——吴起只做了一年的楚国令尹——便不得不 半途而废、戛然而止。他的大刀阔斧、兴利除弊,不能不触及到楚国许许多多的既得利益者,所以,;悼王一死,很多宗室大臣便一起作乱,围攻吴起。吴起不得 已,跑到悼王的尸首旁边,趴在那儿,寄图阻止这些人的非礼暴行,结果是这些家伙早已丧心病狂,搭箭射死吴起,并且连死去的悼王也跟着一起中箭 …¨。
 最使韩非愤愤的,便是这吴起的死。
“吴起收泣于岸门,痛西河之为秦,率枝解于楚。”这是君子难言的明证。
“昔者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吴起枝解于楚……”这是美玉蒙尘的事实。
 至于那“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谮,溺于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亦难哉!”这实实在在已经是韩非在为吴起那样的献身者表心迹、鸣不平了。
 韩非之所以一再地拿吴起的惨死做口实,寄之以无限的悼惜与愤慨,恰恰说明了他已经在心里把吴起的命运看做是自己的命运了。
 这是一种兔死狐悲的隔世之叹,落寞之感。
 在韩非的心目中,吴起就是这样,一个失败者,然而却以失败者悲壮的死,敲响了顽固派们的丧钟,撞开了旧时代的沉重而锈蚀的地狱之门。·
吴起不是韩非的前驱,然而,却是韩非的灯塔。他是用生命发出的最后的闪光,为韩非式的后来的跋涉者燃烧着,照耀着黑暗。
 韩非刻骨铭心!


三·
说起对韩非的直接影响,商鞅比起他的老师李悝来,要大得多。
 与吴起一样,商鞅也是卫国人,姓公孙氏,名鞅,也叫卫鞅,后来他在秦国因战功而受封於、·商十五邑,故也称商鞅。他原是卫国的 “诸庶孽公子”,姬姓,从小喜欢刑名之学,曾流亡到魏国投靠公叔痤当了中庶子这样的小官。公叔氏素知商鞅胸有大志,才学超人,将 来必有作为,故在病重之际曾向魏惠王一力举荐,“愿王举国而听之”,;倘若不用,亦应当即杀之,不使为别国所用,以绝后患。魏王 许诺而去后,公叔痤叫商鞅来谢罪,并劝他逃跑。商鞅却从容不迫地说:“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后来,魏 王果然没有践言。
 应该说,这是商鞅政治生涯之中,第一次漂亮的智慧之胜。这胜利,倒并不是指他的智慧直接使他化险为夷,而是他能够借此正确审时度势,把握自己的命运。
 只有这智慧,才叫人生智慧!
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在全国广求贤者,准备大干一番事业,于是西人秦国,通过孝公的宠臣景监的门路,以图求见孝公。然后,就是那场在中国历史上相当著名的“求职对”。 ’
商鞅一当时应该!叫公孙鞅,第一次得见秦孝公,“语事良久”,但是孝公却厌倦得连连瞌睡,根本就没有听商鞅说的是什么。事后,孝 公埋怨景监说:“你介绍来的客人不过就是个糊涂蛋罢了,哪里可以信用呢?”景监因此责备公孙鞅,公孙鞅说:“我用帝 王之道来向孝公进言,但却没有说通他的心志。”
第二次,公孙鞅又为孝公出了很多好主意,但却还是没有说到孝公的心里去。原因是他向孝公谈的都是为王之道。所以,他再次受到景监的怪罪,是自然的。
 第三次晤谈的结果出现了转机,但却并不是一拍即合。孝公开始在景监那里嘉许公孙鞅,以为此人还算不错,“可与语矣 ”,但最终也还是“善之而未用”。公孙鞅似乎是摸到了秦孝公的脾性,改言王道而进霸道,竟果然扭转了自己的处境,于 是他重新胸有成竹:“诚复见我,我知之矣。”
第四次晋见,就这样在公孙鞅的不屈不挠的积极争取、及其随机而动的自我调控下,被很快确定下来。那一天,是一个不但使秦孝公忘乎情外而且也使公孙鞅快乎意 中的激动人心的日,子——公孙鞅侃侃而谈,情辞恳切,犹如行云流水,一泄千里,欲罢不能;秦孝公危身而坐,聚精会神地洗耳恭听, 不知不觉地膝行于前,离席而下。如此乌飞兔走,连天接谈,竟至“数日不厌”。公孙鞅“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 ”,而孝公却认为“久远,·吾不能待”,认定作为贤君,应该“各及其身显名天下 ”,决不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故此,公孙鞅投其所好,“以强国之术语君”,终使 孝公大悦,立加信用。从此,一个新的历史时代得以开始。
 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公孙鞅任左庶长,实行变法改革。这一年,下距秦始皇统一中国一百三十五年。 ·
公孙鞅是一个讲求实际的人。作为卫国贵族,他既能先屈身于魏国公叔痤,又能再求助于秦国宠臣景监,.目的就是要达到自己的政治理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他永远不会为一文不值的浮誉虚名而束手束脚、瞻前顾后;他也绝不会因为任何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的板滞僵死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与责任。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 而仕,是他无可动摇也不曾动摇的人生信条;他的一切作为所有举措,其终极目标,也不过就是寻求自我、证明自我、实现自我。为此,他可以不择手段,无所不用 其极。
 说起来,公孙鞅的变法,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他是一个激切的人,精明,严厉,但又常常偏执一端,讲求太过。他这样强调:“疑行无 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 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这是纯粹的强权者独裁政治的逻辑独白,其中他所津津乐道的,无非是用 人不疑,变法不泥之类的集权强治思想。正因为他的主张首先蔑视了统治者们所一贯尊奉的道统礼法,然后又以其强硬的为政措施,冲击了那些既得利益者的治外特 权,所以,公孙鞅及其变法主张不可避免地遭受过甘龙、杜挚等人的舌战围攻。《史记·商君列传》把这个惊心动魄的过程一笔带过,轻描淡写,不 能不使人深感举重若轻之于冷酷的史家笔下、点染在历史表层背后的那些风云故事的气壮山河。
 好在公孙鞅是幸运的,他遇到了一个对他言听计从、充分放手的明君圣主——以秦孝公这样的开明君主,而遇到了公孙鞅那 样急功近利、追逐功名并得以放胆而为的治世能臣,这是历史的宿命。从此,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很快便被提升为大良造的公孙鞅,徙木奖金以为信,编民连坐,鼓 励告奸、军功、农耕,刑上大夫,恩泽百姓;后又迁都咸阳,开辟阡陌封疆,.设置县治。前后执政凡二十年,两次变法,使秦国民强国富,兵精粮足,崛起于西 鄙,;雄视于中原,遂成泱泱大国。秦国由此奠定了吞并六国的雄厚基础。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公孙鞅带兵伐魏,使诈计赚魏将公子卯,大破魏师,归国后得封商君,从此俗称商鞅。
 商鞅是讲究法的,历来被看做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他一面施行严刑峻法,整饬风化,一面又强公室而抑私门,确立国君对于百姓乃至贵族的绝对统治权。这本身都是崇信强权政治的法家思想的基本内容。他的这些行之有效的政治措施,无疑会给几十年后的韩非带来深刻影响。
 韩非与商鞅一样。是一个雄心勃勃、手腕强硬的,走着刚猛迅疾一路的政治家。天生的性格气质,使他在商鞅那里得到了最酣畅淋漓的渲泄与契合。在祖述商鞅从而完成自己啲君王南面之术的过程中,韩非实际上成了商鞅的私淑弟子。
 取法于商鞅的较为系统完整的法治思想体系,最终构成了韩非后来思想的主体和核心。
 但是,说实在话,韩非对他的这位“老师”也怀着很多不满。韩非是一个自信而又极有主见的、独立意识极强的思想者,他 首先本能地不愿意摹仿、重复任何人,然后,就是他足可以很快在自己的对象中发现很多不值得他效法的东西。他挑剔得甚至很苛刻。这一点,他也和商鞅一样,只 相信自己。
 就在《韩非子·定法》篇里,他这样评价商鞅:
 公孙鞅之治秦也,设告相坐而责其 实,连什伍而同其罪,赏厚而信,刑重 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故其国富而兵强;然而无术以 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

韩非以为,商鞅之变法,虽使秦国国力增强,但却由于“主无术以知奸”,“法虽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 至使“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 “商君虽十饰其法;人臣反用其资”,以至“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在他看来,行法而不用 术,那是徒劳;而商鞅的所谓法,也正是没有术做保证,是万万不可的。言外之意就是,只讲法而不讲术,那么,法只能使国家强盛,然后给当道奸佞蔽上乱下提供 便利,却不能给国君带来什么好处。因而,商鞅这法,也便并不完美。
 韩非的法治思想里,明显地包含着一个最重要的内容,不可忽视,那就是为帝王服务的政治目的。法,在他看来,绝不是单纯的强国之术,而是君主强 化权力、维护统治的必不可少的手段,是帝王之具。法只有在强国利民之后,又能使帝王有效地控制局!面,真正做到一切为我所用,才是好的,完善的,才值得推 崇和效法。因此,韩非的强调法,实际上是在强调君主权力。 ’


不仅如此。韩非的不以商鞅为完美,还取决于另外一种认识,那就是,商鞅“未尽于法”。他虽然强调法,并且因而忽略了术,但其实他的法本身也还并不完善。比如,韩非举了一个例子:
 商君之法日:‘斩一首者爵一级,欲 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 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 ’官爵之迁与斩首 之功相称也。今有法日:‘斩首者令为医、 匠’;则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 者,手巧 也,而医者,齐药也,而以斩首之功为 之,则不当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 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 以勇力之所加 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斩首之功为医、 匠 也。
 这是一个最能说明问题的事例。
 韩非很敏锐。他并不排斥商鞅的法治思想,但是他反对盲目的法,僵化的法,脱离实际的法。他心中的法,不是教条,而是活泼灵动的、应该放之四海而皆准。
 于是,商鞅的“法”出了问题。论功行赏,本来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是,所行的赏却未免叫人哭笑不得。 “斩首者令为医、匠”,象这样滑稽的规定居然都被列入了商鞅的“法”,那么,屋之不成,病之不已,便自 然都是可想而知的事:而就此,商鞅的法治思想的荒唐处与阙漏处,也便昭然若揭。
 在这个问题上,韩非对于商鞅实在是不敢苟同。他远没有商鞅那么拘泥不化,但却比商鞅实际了许多。也许是的代变了,情况发生了太大的变化,在几 十年前商鞅在世的时代,那种国家本位的富国强兵的政治理想还显得壮丽崇高,熠熠生辉,然而几十年后,这曾经那样诱人的理想,竟显得那般愚钝可笑,那般不值 一提。究竟为什么?
韩非无可奈何。
 不过,话说回来,商鞅还是幸运者。他的幸运在于他有机会把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求仁得仁,因此,与那些壮志未酬的人相比,他是成功的。他毕竟曾经证明过自己。
-商鞅的鄙薄旧制、执法严明,至使宗室贵戚多所怨望,恨之入骨。尤其是太子犯法,刑及其师其傅,更为商鞅树了强敌,埋下隐患。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卒, 太子立,挟私愤图报复的太子老师公子虔等人,纷纷诬告商鞅打算谋反,并派出捕快前去捉拿。商鞅跑到关下,准备在客舍投宿,却被客舍老板以“商 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为由拒之门外。无奈,他只好逃到魏国,又因魏人忌恨公子卯之仇而被遣送回秦。后来,他又“与其徒属发邑 兵北出击郑”,结果被秦国派兵打败,;被杀于郑国渑池。他的尸体运回秦国后,秦惠王又施之以车裂极刑,五马分尸。一代名相,就这样 “玉殒香消”,命丧黄泉。
 然而,就在这“天资刻薄”的“少恩”之人身后,那种“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景象,却成了历史之于他的最荣耀的偿报。


 韩非景仰商鞅,甚至景仰得有些崇拜。
 但韩非不是情绪型的人,他可以始终保持冷静,以犀利的目光审度一切。对商鞅当然也不例外。
 商鞅不以为然的东西、韩非也许就会视若生命,这构成了两人政治抱负之间的深刻矛盾或者差异,也成了韩非不得不从正面批判商鞅的最终原因。
 只有一点,韩非觉得自己深得了商鞅的腹心。这成了韩非从根本观点上与商鞅取得一致的基础。《商君书·更法篇》云: “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 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意思当然很明了,那就是先王不足法,先世不足尊。这一 点,是商鞅之所以能齐家治国的理论前提。前面说过,商鞅是一个实用主义者,他格外地注重实际功效。在对实效的不遗余力地长期角逐中,商鞅发现,把希望寄托 给先王、梦想着以前未必有过的美好生活的从天而降,是那样的无聊可笑。因而,他找到了自己,他认为自己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反古者未必可 非,循礼者未足多是”,这明显地是为自己的反古蔑礼张目,说得何等痛快淋漓!
关键是,这话说到了韩非的心里。
 韩非对“上古”的看法,与古往今来几乎所有人的看法都迥乎不同。他认为,那时、候只不过是个远未开化的时代。尧之王 天下,衣食住行,“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于此矣”,-和看门的人差不多;禹之王天下,领着民众劳动,累得大腿细瘦,胫不生毛, “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竟相类于奴隶。所以,“以是言之,夫古之让天子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古 传天下而不足多也”。这就和韩非自己置身的那个时代、哪怕是一个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挈驾”的情况大有不同,是 “薄厚之实异也”的缘故,所以,“圣人议多少、论薄厚为之改”,“罚薄不为慈,诛严不为 戾,称俗而行也”,所以,“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者也。
 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成了韩非思考问题、判断取舍的前提与标准,也成了韩非思想的核心内容,
 正因如此,所以“上古之世”,有巢构木、燧人钻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 “中古之世”,天下大水,鲧、禹决渎;“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便都成了顺应历史发展 规律、符合历史情况的当然之事,顺理成章,别无选择。但今天如果再去效法,亦步亦趋,则无异东施之颦,空为人笑。韩非在这里阐明了当代“新圣 ”所理应恪守的治政法则,即:“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轨因为之备”。;可谓“一言以蔽之 ”。! 为此,他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宋国——就是庄周的老家;武王伐纣克殷时,纣的庶兄微子启自缚而降,后被封殷之旧都商丘,建立宋国。该国国民多为殷 之遗民或殷人的种族奴隶,历来常为周人及其后裔所轻蔑取笑,因此,愚蠢、无聊之人便成了该国的特产——有一个耕田的农夫,在他的 田里长着一棵树。一天,当他正在劳动的时候,一只兔子疾奔过来,恰好撞在树上,把脖子折断而死。农夫见状,大喜过望,跑过去;不费一,分气力便拣了只兔子 回来。从此,他丢掉了自己的农具,整天坐在那棵树下守着,希望能再拣到撞树而死的兔子,结果,非但兔子不可能再拣到,自己也成了天下的笑柄。
 韩非于是断言:“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
愚人,韩非是不做的,不会去做、也做不来。他要做的是新圣。新圣之有别于常人的,正是他除了相信自己之外,什么人都不相信。他不相信那些“明 据先王、必定尧、舜”的复古家,不相信那些摇唇鼓舌、口吐莲花的纵横家,不相信臣子,更不相信化民,至于那神乎其神不着边际的上古的所谓明君 圣主,在他看来,则更是非诬即愚,羊皮狗肉,为今圣所不齿,尤其不能相信。一句话,未经参验而得证实的一切,统统值得怀疑。只看冶炼时掺锡的多少与炉火的 青黄颜色,即便是欧冶也不能断定剑的锋利程度;相反只要拿来试一试,在水中砍杀鹄雁,在陆上斩劈骏马,那么就是奴婢愚民也不会分不清剑的利钝。如此等等, 可见,人的聪明与否并不主要,主要的是必须遵循只重实证的认识原则。事实证明有用的,则用;没有用的,无论说得如何天花乱坠,无论看来多么高雅斯文,有君 子之容,也都不能留取重用。是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夫有功者必赏,则爵禄厚而愈劝;迁官袭级,则官职大而愈治。 夫爵禄大而官职治,王之道也”。
 韩非的思路就此豁然畅通。
 于是,在韩非看来,世上的“显学”,不再是儒家那样少见多怪、纸上谈兵的读书坯子,也不再是墨家那样牢骚满腹、招摇 撞骗的江湖术士,而是多少年来羁身朝堂、忧于家国、以身求法、心力交瘁,因而或能上应王命、下泽百民的法家前贤。他终于这样执拗地以为,只有法家才能拯救 时代。
 一个严峻得过于残酷了的弄潮者。 他的决窍便是,不怕那潮,然后勇敢地迎上去,拥抱它。
 潮涨潮落……

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应之日:“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谓之衣食孰急于人,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

……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摘自《韩非子·定法》

脸颊上泛起一丝不易叫人觉察的庄严之后,面对潮湿的墙壁,韩非重归孤寂的海。

 汹涌着、澎湃着的,无边无际的,海……

五十年前曾经那样神采飞扬着的商鞅,今天,即让他感奋,同时,又使他跌入了更深更浓的孤寂之中。他希望挣扎出去,把漆黑与沉重抛于身后,远远地,然而不 能。黑冷的坚厚的四壁属于他,高高的狭小的窗洞属于他,秦国云阳的大狱也属于他。他韩非本来可以叱咤风云,本来可以颐指气使,本来可以安安稳稳舒舒服服地 做一辈子公子哥、和事佬,和所有的国姓宗族一样,混一个官当,食几斗米禄,然后无所用心,随波逐流。但是,他却没有,他在以自己的智慧与生命为人世间燃放 亮色的时候,也贡献出了自己。现在,自由不属于他,花、鸟、以及狱墙外的一切都不属于他,甚至他的祖国
——韩国,也不属于他,再过不久,也许连生命都不属于他了。
他一无所有……

他不是心比天高吗?

他不是绝顶聪明吗?

最终,他还是和每一个愚愚讷讷、庸庸碌碌的人一样,象在无人的山野里被来回追赶着的牛羊似的,被命运捉弄了。他实在也是一个凡人,一个那样弱小、那样天真无邪的凡人。

 但是,他是那种听得见自己的心脏疲惫、听得见自己的呼吸沉重、听得见自己的周身血管干涸的人。他可以清晰地看着灵魂从自己的躯壳中滑出、飘逝,因而,他比常人痛苦。

 仅此而已。

 好在他因此比常人更爱思考,更关心自己的命运,更爱探究那些匪夷所思的东西、那些莫名其妙的现象。

 商鞅死了,车裂,不但身首异处,而且是五马分尸。

 吴起死了,乱箭攒射,竞成猬毛,况乎又惨遭肢解。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加进了一个申不害,但却寥寥数语:

 申不害者,京人也,故郑之贱臣。学术以于韩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 兵强,无侵韩者。

 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日《申子》。

根据太史公的记载,对于申不害,我们起码可以获得几方面的了解:一,他的籍贯是原郑国的京邑新郑。二,他是以修习刑名法术之学而立身扬名的。三,他做了十五年韩国的宰相,并且可谓政迹斐然。

 申不害生于公元前385年,比商鞅小约五岁。他六岁那年,东方发生了田氏并齐的事变;他九岁时,西方又由韩、赵、魏三家瓜分了晋国;到他满了十岁,自己的故国郑也在韩国的铁蹄之下彻底覆亡。从此,他成了郑国的遗民,同时也成了韩国的新仆。

本来,这在春秋战国时期那种“政由方伯,诸侯恣行,’侈不轨,贼臣篡子滋起”的特定环境里,是一种相当普遍正常的现 象,未足引人注意,然而,在申氏个人,却实在是一场足以决定他性格与命运的大的动荡。也许正是在那种特定心态的影响下,申不害才毕生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的 吧?也许正是因为申不害毕生谨小慎微、如履薄冰,他才得以稳居相位、从容施政,不但为自己、也为韩国建立一番功业的吧?历史常常这样扑朔迷离,诡异难测。

司马迁说:“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实。”这感叹不知是惋惜,还是仰慕。

 但是,在郭沫若的笔下,申不害却实在算不得一个极见光彩的角色:“申不害这位先生,他的做人行事也很爱弄点权变,他是一位不择手 段的人。”从他的窥君意而计事的作为,也可见他是“怎样的狡猾",“他这人是怎样的无主张,无定见,专门逢迎上层, 以图固宠持禄”,“太不光明磊落’’,因而,韩非责备他“托万乘之劲韩,十七年而不至于霸 王",是“实在也未免求之过高”。

郭洙若的感慨在切直之中,也未免有些苛刻。如果说绝对的人格,抽象而孤立的质品,那当然还是诚实正直些好。然而对于申不害,却要宽容地看。试想.在 “矫称蜂出,誓盟不信,虽置质剖符,犹不能约束"的险恶政治环境下,整天伴侍一个猜忌心很重、总想以些小智数验试臣下的“自作聪 明”的国君,而自己又常抱寄人篱下之顾虑,申不害除非想死,他又怎能放心大胆地时出独见、砥柱中流,做一个张狂自负、轻慢不羁的抗上直臣,肆 无忌惮地去撄君上的逆鳞呢?他实在无所倚仗,没这胆量,也没这信心。

于是,取法于黄老的“术”,便不但是必需,是他行之有效的护身之符,而且经他的研习演练,经他的丰富发展,也成了他为后代的思想宝库所提供、充实的新的、最叫人无可奈何的内容。

 也正是这一点最终成了一条纽带,把申不害与几十年后的韩非紧紧地连接在一起。

 《战国策·韩策》中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在申不害“始合于韩王”的时候,魏国出兵包围了赵国的邯郸,赵国前来请兵求援。

昭侯问申子“谁与而可”,申子则因不知王之所欲,因此,虽然自己有心向赵,但也讳莫如深,借故“此安危之要,国家之 大事”,对以“臣请深惟而苦思之”,争取到时间,然后背地里对赵卓、韩晁说:“你们都是韩国的谋臣辩 士,作为臣下的人所提主张、所献计策不一定非得全被采纳不可,只不过是聊尽忠心而已呵。”二人于是就赵国请授一事各自向昭侯陈述了自己的看 法,申不害则在一旁察言观色,揣测韩王的意向,随后顺着韩王的心气,“微视王之所悦以言于王”,结果韩昭果然非常高兴.对申氏大 为赏识.

这是郭沫若眼中申不害先生不可容忍的最大劣迹,甚至就连对申氏颇为称道的韩非本人也在那位先贤用赵、韩二人为尝试的作法为患,而发出了难以掩饰的惋叹。古 往今来的史评家几乎异口同声地对申子的人格表示出了不同程度的轻蔑与鄙夷,纷纷嗤之以鼻,似乎申不害天生就是一个阿谀谄媚的势利小人,恶德败行,天人共 怒,只有当靶子挨骂的份儿。其实,他们除了远远地站在盘枢错节的历史边缘.冷言冷语说一地廉价的漂亮话之外,何尝设身处地地从申子的角度、为申子的个人命 运想过!

好在韩非虽然严厉,却也并不因人废言,以偏概全,把申不害说得一无是处。相反,他对申氏的推崇甚而过于他对申氏的鄙薄。
韩非在《定法》篇中引申子为己师,视同法家耆宿商鞅,认为二者的主张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实在应该算是申不害的难得的知音。他这样以为:“ 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 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把“术”看做是君主专有的统御臣下的方略手段,而把“法”却看做 是约束庶民的规章,期待着完善的术与成熟的法的密切搭配与结合,会形成一个有效地维护强权统治的政治机制。可见,用“术”的思 想,在韩非的整个政治理论中,

在韩非那惊世骇俗成为封建统治者治世绝响的“帝王南面之术”里,占有着何等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韩非由此而得以走上集法家大成的、负重开拓的跋涉者之路。他终于是一个划时代的智者。

 申不害的“术”,在他那篇仅存的较为完整的《大体篇》里,阐述得淋漓尽致。

明君如身,臣如手;君若号,臣若响;君设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操其柄,臣事其常。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张天 地之纲,用圣人之符,则万物之情无所逃之矣。故善为主者,倚于愚,立于不盈,设于不敢,藏于无事。窜端匿迹,示天下无为。是以近者亲之,远者怀之。

 示人有余者人夺之,示人不足者人与之。刚者折,危者覆,动者摇,静者安。名自正也,事自定也,是以有道者。自名而正之,随事而定之也。

这分明就是写给君王的教科书与座右铭。在申不害看来,君臣是互相依存、但同时又是矛盾对立的;君只要“张天地之纲,用圣人之符 ”,便可悉万物之情。所以,明君善主最好大智若愚、外松内紧,给人一种无所用心的假象,但其实却是锱铢必较;无为,又无所不为。无为的目的是 让臣子无从把握,以期更好地有所作为,进而达到治乱的目的。是故,申子断言:“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王。 ”总之,申不害讲求的,只是帝王心计和手腕,所谓“去听无以闻则聪,去视无以见则明,去智无以知则公’ ’者也。以这样的境界,而行“规之"之实,构成了申不害术治思想的核心内容。
 可惜的是,“术”,成了申不害所信奉的唯一的济世求治的良方。为此,韩非自然多所不满。

那不满中的一个,便是申不害“徒术而无法’’——申氏作为韩昭侯的辅佐之臣,在 “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之际,不能专一推行新法,不去统一全国宪令,至使奸恶竞起,利用新法与旧法之间的矛盾之处,钻 前令与后令之间的空子。所以,无论申不害如何百般地使王用术,但也都不能避免、杜绝奸臣乘机的巧言诡辩,是谓“虽用术于上”,但 “法”却“不勤饰于官”,乃至虽有万乘、终不得霸王之患的无可幸免。这是申不害的片面处。

韩非对申不害的第二个不满,是:“申子未尽于术”。

 他在此仅举一例:

 申子言:‘治不逾官,虽知弗言。’治 不逾官,谓之守职也可;知而弗言,是,不谓过也。人主以一国目视,故视莫明 焉;以一国耳听,故听莫聪焉。今知而 弗言,则人主尚安假借矣?

强调“术”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君主维护统治。但是,申氏在强调“术”的同时,又以上述那样的训条限制了 君主的耳目视听,则实在是有些自相矛盾,露出破绽。这又是申不害的简单处。以这样既片面又简单的头脑思虑那些神秘莫测的“术”, 也自然不能毫无漏洞;尤其是到了思考问题既周密而又复杂的韩非那里,其显得过于地单纯、谫陋与可怜,更是可想而知。

韩非言术,而且谈得很多,很透彻。有人说,“他的书中关于‘术’的陈述与赞扬,在百分之六十以上”,足 可见他作为一个贵族公子,从君主本位的立场出发,其对“君王南面之术’’的格外垂青。谁也不能否认,韩非是一个极端 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家,终其一生都在为君王如何巩固统治竭心尽智;他不是一个平民的歌者,从来不曾直接站在平民的角度,思考平民的命运。然而,在那样一个兵 荒马乱、’弱肉强食的特定环境下,为君主谋略,希图借此富国强兵,以维持相对的和平,保证国家的生存,这是否同时也是造福生灵?何况作为一国 君主,统治者的利益也常常代表着芸芸众生的实际利益呢。

于是,韩非并不讳言自己关于帝王用术的观点,相反,却一再大张旗鼓地在强调“法”的同时,张扬“术”。韩非自己也因此被有的人称为“法术’’家。

 入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法者编 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 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这是《韩非子·难三》中的“法”与“术”。这种以法为前提的、与法紧密结合密不可分的术治思想,正是韩非集先秦法家之大成、所形成的自己独特的完整的法术之学的鲜明特色。

按照司马迁《史记》中的说法,韩非喜欢刑名法术之学,而归本其黄老,所强调的也正是韩非在是一个典型的法家的同时,并不排斥术的运用这一方面。

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归之其情”,这里的形名参同说,便是韩非刑名之术的基本原则。 刑,通“形”,用《尹文子·大道上》的解释,“名者,名形者也;形者,应名者也。… …故形名者不可不正也。”名,就是名称或概念;形,就是事物的外在形态,是事实。对形名相符与否加以考核,作为一种政治手段, 到了韩非手里,便变成了君主统御臣下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因此,他在《二柄》篇中云:“人主将欲禁奸,则审合刑名;刑名者,言与事也。为人臣者 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把形名功效说得一针见血。

 《韩非子》中所言刑名,另如《奸却弑臣》中的“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功名》中的“名实相持而成,形影相应而立”等等,无不紧扣它的实用价值而进行了不厌其烦的分说、强调,用心可谓良苦。

 既然刑名的原则观念已定,那么,接下来便是任人,亦即“因任而授官“。《八说》中云:“任人者,使有势 也。”“无术以任人,无所任而不败。”说的也是两个意思:一,必须任人;二,任人又必须以有术为前提。不任人则君主 必为琐事累;不用术,则群下必至失所控,二者缺一不可。

人既用,再参验以刑名,“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于是,用以确定赏罚的法度又成了必备的基 础。《八经·因情》篇里,韩非说道:“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 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又说:

“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毁誉一行而不议。……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不害功罪。”正是不但一语言明赏罚之可用、好用,而且也还注意到了严法的不可或缺。

这一点,自然与韩非的法治思想多所关连。

 韩非不是一个性善论者,相反,他极端地强调、并且坚信人性之恶。在他看来,妻子、儿女、父兄、朋友、近习、权贵,乃至民萌、四方,无不是君王 的大敌,无不贪爵誊而惧刑罚,对待他们的最好方法,就是周于控制以幻术,勤于鞭策以赏罚;诱之以利,儆之以刑,其中又尤以后者为擅用。对此,他有一番自圆 其说的道理:

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 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

 韩非为人性恶的信条压抑得不但丧失了所有浪漫天真的幻想,而且消极被动得让人透不过气来。虽然在结果上,肯定与否定之否定没什么两样,但那种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政治水准,那种把目标降到最低限度的人生态度,则是再清楚不过了地把潜藏在韩非意识深处那种无可名状的沉重的悲观泄漏出来,让人一览 无余。

“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这形成了韩非的思维定式,不由他不狐疑满腹,不由他不刻薄寡恩。

 正是在他的这种思维定式的左右之下,那位讲信、讲礼、讲道德的孔夫子,终于也变成了一位法术家,居然也干起了欺骗人的勾当:《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里记载了这样一件有趣的事。

一次,鲁国人点火烧荒,这天适逢北风,火势向南蔓延,如不控制,大火恐怕就要吞没国都。鲁哀公甚惧,亲自带人赶来救火,但身旁却一时找不到更多的人,因为 他们都去追赶野兽而却不愿赶来救火。哀公不解,于是叫来孔丘询问。孔子说:“那些追逐野兽的人既可得到好处而又不会受到什么惩罚,救火的人却 只能白白受到苦楚,不能领受什么封赏,所以,这火当然没有什么办法获救了。”鲁哀公这才恍然大悟,连声称善。孔子又说:“现在情 况紧急,来不及悬赏灭火;何况如果救火的人都要重赏的话,那么,把国都全部赏给他们也怕不够。请主君只下行罚的命令。”哀公马上同意。于是孔 子发布命令说:“不来救火的人按照投降败逃论罪;仍然继续追打野兽的人按照擅入禁地治罪。”命令一下还没有传遍所有的人,火便已 经被扑灭了。

 在韩非的笔下,孔老夫子又与机变百出的申不害有什么大的区别呢?

就此,韩非为未必有君王德性的君王设想的最高也最具诱惑力的统治理想,终于具备了实现的可能。无为,这对主张绝对的社会控制的法家来讲,多么遥远,因而又具备多么大的诱惑力!

他开始沉醉于自己所畅想的“‘大体”:
望天地,观江海,因山谷,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不逆天理,不伤情性;不吹 毛而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难知;不引绳之外,不推绳之内;不急法之外,不缓法之内;守成理,因自然;祸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 人。故至安之世,法如朝露,纯朴不散,心无结怨,口无烦言。故车马不疲弊于远路,旌旗不乱于大泽,万民不失命于寇戎,雄骏不创寿于旗幢;豪杰不著名于图 书,不录功于盘盂,记年之牒空虚。故日:利莫长于简,福莫久于安。……

排山倒海般地,滚滚而来,是渴望,是期盼,是热烈得无法平静的忘情的想往,是千百万年的野蛮的屠戮与千百万腔生灵的血所凝成的芳菲的歌。在这里,一切都是按照自有的法则悠然地运转着,不疾不徐,不怨不怒,潺潺然,涓涓然,闲淡、宁静,因而美好。

韩非本来似乎不应该是这样,他似乎理应紧锁浓眉,目光如炬,严峻得怕人。他崇尚法,崇尚术,崇尚力;以他这样狂热地鼓吹着权、因而对专制统治怀着格外浓郁 兴趣的过激之人,无论如何似乎都不应该对“不治”与“无为”抱着这般浪漫的幻想,而且竟又如此地真切, 如此地酣畅淋漓。

 历史的发人深省,就在这里。
 韩非终于不是一个冷血动物,不是呆板得近乎僵死的教条的具象,不是神,可以不食人间烟火。他是凡人,凡人就有凡人的追求与梦想,凡人的梦想都是一样的……


大约与孟轲氏同时,也曾在齐国稷下学宫里聚众讲过自己学说的人中,有一个叫慎到。

 较之绝大多数湮没无闻、难得青史留名的人来说,慎到还算幸运。《史记·孟子苟卿列传》中提到他的,虽只有可怜的二十几字,但毕竟也算雁过声留,不是白走一遭。太史公司马迁这样说他:

 慎到,赵人。……学黄老道德之术,因发明序其指意。故慎到著十二论,……

一句话,似也论定了慎到的宗属,那就是道家。而在此之前,《庄子·天下篇》在谈到“公而不党,易而无私,决然无主,趣物而不 两,不顾于虑,不谋于知,于物无择,与之俱往,古之道术有在于是”的人的时候,那位宋国的活宝便曾经自然地想到了他,慎到。

庄周是把慎到视做并不尽如人意的道家的某个流派的代表加以批判的。在这里,他只突出了慎到的“齐万物以为首”,同时,却对其 “弃知去己”的前提条件表现出了有意的、本不应该的忽略。其实,恰恰正是这模棱两可的“弃知去己”,使 慎到不期然而然地具备了一个双重身份,为其在黄老学派卓然并立的芸芸巨子中独树一帜、甚而至于离经叛道、别有所属,提供了难得的余裕与良机。纯粹客观自然 的“齐物",不是慎到兴趣之所在;他并不排斥人的意志关于现实世界的参予,只不过他希望这参予能够维持一定水准上的新的均衡。

于是,为了给世界找到一个借以规矩的客观标准,慎到沉溺于法理之中,无意自拔。

 苟子并不象庄子那样任凭感情的好恶而定取舍;身为后世大儒,他也可以超然物外,不象庄子那样当局者迷。所以,他看慎到,则多数是从慎氏对于法 的偏重人手。《苟子·非十二子篇》云:“尚法而无法,下修而好作,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 …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慎到、田骈也。”《荀子·解蔽篇》又云:“慎子蔽 于法而不知贤,……由法谓之,道尽数矣。”以及《天论篇》中以为慎到“有见于后,无见于先 ”,至使“群众无门”的观点,一方面既明确指出慎到之尚法倾向,另一方面又同时对慎到的其实“无法 ”又“不知贤"进行了毫不容情的抨击。荀子的观点,起码代表了一种倾向,即把慎到看成是一位道地的法家而不是道家。因此,到了几 百年后班固撰修《汉书·艺文志》时,则干脆把他列入法家名下。从此,慎到又成了先秦法家的一派代表人物。

其实,作为世界观的道家思想和作为方法论的法家思想在慎到身上达到了相当高妙的统一,这本身并不是不可思议。

 慎到尚法,主张“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 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这简直与正宗的法家观点完全一致,把法当作了解析一切问题的金科玉律。而他所以为的君臣之道,则又是 “臣事事而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臣尽智力以善其事而君无与焉,仰成而已”,所本无非道家的无为观,憧憬着一种清静的逸乐的、 换句话说就是绝无尘事烦扰的统治效果。可见,对于慎到来说,法的确不过是一种手段,而“无与’’的君道则是终极目 的。

 这一点,与法术家韩非何其相似!

然而,韩非不薄慎到,还有他更重要的原因。——韩非是一向也把慎到引为自己的知音和同志的。

那篇著名的《韩非子·难势》中,韩非开篇便大致引述了慎到所著《威德》篇中的一段话,以为“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屈贤者’’,从而把慎到所提出的势治学说纳入了自己的思想体系。

 他把“势"分作自然之势与人为之势两种,认定“势治者则不可乱,而势乱者则不可治也",这是自然之势,不是人力所能 安排得了的。他所乐于称道的是人可设立的势,这种势一经确立,则贤人遂无所事事矣。因为“贤之为道不可禁,而势之为道也无不禁’ ’,贤治与势治恰成不可相容之对立,无法调和。为此,韩非给我们讲了一个“自相矛盾”的故事。

 有一个卖矛和盾的人,一天在市上面对过往行人,夸耀自己的盾牌之坚固,说:

“什么东西都不能把它刺穿。”

过了一会儿,他又举起了自己所卖的长矛,吹嘘说:

“我这矛的锋利,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不被它刺穿的。”

站在一旁的人,见他如此夸口,不免失笑,便接口道:“既然你的矛是天底下最锋利的,没有它戳不透的东西,而你的盾又是世上最坚固的,没有能戳透它的东西,那么,用你的矛去戳你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

卖矛、盾的人窘在当场,无地自容。

 这是一个天才的发明。正是这发明使世界上数不清的不知有多复杂、不知有多抽象的事物、现象明晰起来、具体起来、简单起来。从矛和盾的寓言到无所不在的矛盾学理,无疑标志着人类理性思维与认识的飞跃。

 在韩非的心里,贤治与势治之间的关系,正与这矛与盾的关系一样。

所谓贤治,也就是人治,是儒学的先生们所梦寐以求的仁君之治,是期图着以德行与教化进行统治的脱离现实的畅想的最佳模式。而这种模式,韩非看来,则不但与“势治”思想水火不容,而且,也是极不可取。

 韩非自有韩非的道理。

象尧、舜那样的贤圣与象桀、纣那样的坏蛋,实在是千百万年出得一个,就算是摩肩接踵地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了;而世界上的统治君主仅具中才者则络绎不绝。成了 普遍现象。韩非所要谈的权势和他之所以谈权势,正是那些“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的中才之君治国安民所必不可少的帝王 之具,正是因.为这些中才之君既不会象尧、舜那样,可以“废势背法’’而治,同时也绝不会达到桀、纣那样虽 “抱法处势”也难免一乱的程度的缘故。他这样推理:

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且夫治千而乱一,与治一而乱千也,是犹乘骥、骣而分驰也,相去亦远矣。

看起来,在这两种态度之中,前者虽有希望但却是被动的,后者虽难免有天下大乱之危,但却积极主动,乐观向上,对生活充满着信心。韩非一向所嘱意的,正是后者。

 对于从来都是崇尚力的韩非说来,治世,没有理由不成为他求之梦寐的人生乐趣。

 由是,为了达到治世目的所需的权势,终于便自然而然地成了韩非君王南面之术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为这位极端强权的崇信者所乐于称道、百般青睐了。

他这样推重“势”:

“势者,胜众之资也。”

 “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立威之重、主势之隆也。” 、

“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

 “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

他甚至拿来孔圣作事例,论证自己的观点,以为孔子是天下的圣人,修行明道,周游列国,但是,世上实在是“贵仁者寡,能义者难”, 欣赏他的仁德、赞美他的操守的人,以世界如此之大,也不过仅得七十人追随驭,凄凄惨惨;相反,鲁哀公是个不怎么样的君主,但是却可以南面当国,境内之民没 有敢不臣服的,就连德高义隆的孔夫子也并不例外。所以说,仁义贤达对于君主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君主要有“势”。正因为 “义"根本不能有补于世,所以,孔子只能做臣民;正因为“势”可举足轻重,所以,鲁哀公才可以坐稳了江山。势,对于 统治者来说,实在是迫眉之需,不可或缺。

韩非不屈不挠地自信地向我们娓娓地谈论着历史,丝丝入扣地抽绎着许多让人触目惊心的史实,总结着“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的经验教训。

 《入主》篇中,他说:“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威势者,人主之筋力也。”何以见得? 谓之人主失力,犹如虎豹之失爪牙,犹得抱残守缺、悠然有国者,千无一人。譬如宋桓公璧,纵容子罕,齐简公任,姑息田常,均失势于人,而不尽早地夺回,结果 只能是身死国亡。

《功名》篇中,他反复地强调着势位的关键之所在:

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则临千仞之溪,材非长也,位高也。桀为天子,能、治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 不肖也,位卑也。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非千钧轻锱铢重也,有势之与无势也。故短之临高也以位,不肖之制贤也以势。

把事理剖自得清清楚楚。

 还有《喻老》篇。在那篇著名的阐释道家思想哲理的文章中,他游刃有余地剪取大量的历史典故与民间传说,根据自己的理解,评点着老子《道德经》,为我所用,也为现实政治所用。他把人君与势重,比做鱼与渊:

 势重者,人君之渊也。君人者,势 重于人臣之间,失则不可复得也。筒公失之于田成,晋公失之于六卿,而邦亡身死。故日:“鱼不可脱于深渊。”

教训是惨痛的,经验必须汲取。君主若想强国,必用法术;若用法术,必保势位;若欲保全势位,则又必须独擅其权,谨防奸劫弑臣。这样,才不但可以全身.而且也可以巩固统治。

 这是一个怪圈,一个链索。为了这怪圈与链索的正常运转和连接,韩非举火烛幽,煞废了一番苦心,想了很多主意,找到许多办法。他是那样条分缕析不疾不徐地论说着,精缜绵密,语气坚定异常,不容怀疑,也不容或动。

韩非,对人情世故、政治风云的解剖,是那样深刻,那样入木三分力透纸背。这已经十分难得。然而更难得的是他本人并不世故。
应该说,他的这些精深老到的政治理论,大都并不是来自风云变幻的生活实践,相反,却主要来源于他对历史的宏观把握,他对人的心理的微妙精到理解,他的臆测,他的演绎,他的冥想……人世很复杂,然而,他的思想更复杂。

事隔两千多年,韩非的这天才依然引得了许许多多天才的钦佩与喟叹。那位也是绝顶聪明的郭沫若就曾这样由衷地说到:“韩非是绝顶的聪明人,他的头脑异常犀利,有时犀利得令人可怕。’’·…”

这是我们对韩非的共同的感觉。


韩非不乏梦想,然而这并不损害他的严峻;韩非的统治思想是强硬的,鼓吹强权、独裁,这一点更足以成全他的铁面。韩非在讲究术与势的同时,不假思索不容置疑地执言法,并最终把法作为术、势的前提,作为君主治世的依傍,正是我们借以决定他思想流派归属的必要条件。

 没有人怀疑韩非是法家。正如没有人怀疑商鞅是典型的法家一样。

但是,虽然商鞅、韩非同属法家,而韩非也对商鞅心仪久之,引为己师,但严格说来,二者却是合而不同。商鞅注重实践,韩非则偏于对法理的构筑,虽是这不同取 决于客观条件的制约,未必出自当事者的意愿,但事实如此,地位毕竟早经确立;此外,商鞅的法治思想更纯,而韩非的法治思想则加进许多别家思想的内容,明显 地接受了道家、儒家、墨家,甚至名家、纵横家等学派的影响。
也许这是因为韩非的法的思想更成熟,更完善的缘故,而完善,在相当程度上却是排斥绝对的个性的。

 成熟,因而便自信;自信,因而便敢于兼收并蓄,这应该是一条真理。因为成熟便拥有自我,而这一个自我是强大的,轻易不会丧失。 ’

韩非便是一个成熟的法家。

 韩非的成熟在于他有一个系统、完善的法治理论。

受前辈商鞅与先师苟况的影响,韩非自然是一个极端的性恶论者。他根本就不相信人世间还有着超然的亲情与友善;在他的眼里,人都是自私的,趋利而避祸,“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是人之常情,所以,他如此断言.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入主怠傲处其上,比世所 以有劫君弑主也。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故李兑传赵王而饿主父。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故优施傅丽姬杀申生而立 奚齐。夫以妻之近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

人不可信。如果信,则祸事不免,原因就在于人性太恶,太自私。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

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与驰。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 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故后妃、夫人太子之党成而欲君之死也,君不死,则势不重。情非憎君也,利在君 之死也。故人主不可以不加心于利己死者。

一切的目的,都在于自己能够从中获得好处、而同时又可以借此免除灾祸,却根本不考虑给别人带来什么危害,造成什么损失,这样的人性,可谓恶到极点。

然而,面对这无所不在的普遍的“恶”,韩非却采取了一种与自己的老师苟况截然相反、迥乎不同的对待方式。郭沫若就此这样概括道:

 苟子提倡人性恶,他的结论是强调教育与学习,目的是使人由恶而善。韩 子不是这样,他承认人性恶,好,就让他恶到底,只是防备着这恶不要害到自己,而去充分地害人。

绝不因任何的不利因素而惊慌失措、捶胸顿足,而去亡羊补牢、左支右绌,相反,却能够处乱不惊、因势利导,变被动为主动,其实,这是一种积极自信的生活态度。韩非的不以性恶为意,正说明他有足够的信心和办法左右局面,对付这性恶。

 我们知道,正是韩非的这态度,决定了他的治世手段。

 他开始通过对道学家们德治主张的尖锐批判,证明自己法治主张的合理了。他认为圣人治国,“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因为“恃人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

翻开《韩非子》,那种对于德治仁政的抨击与那种对于威势与法治的推崇,比比皆是。

 《显学》篇云:
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

《五蠹》篇云: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 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故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

《六反》篇云:

 母之爱子也倍父,父令之行于子者十母;吏之于民无爱,令之行于民也万父。母积爱而令穷,吏用威严而民听从,严爱之策亦可决矣。且父母之所以求 于子也,动作则欲其安利也,行身则欲其远罪也。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亲以厚爱关子于安利而不听,君以无爱利求民之死力而令行。明主 知之,故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

韩非常常这样,把论题绝对化,期图达到取个别而否一般的效果——譬如,爱莫过母子,以母之爱子而子尚有不肖,则平平常常的泛泛的 恩德仁爱之无法拘束人心、使人诚服,便是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事。既然德厚未足止乱,而威势又正能禁暴,那么,顺着韩非的思路,德治与法治应该如何取舍, 自然就是昭然若揭的事。

韩非对于法的抉择,并非偶然。

 按照韩非自己强调的,他之所谓法,大抵包含这样几层意思:一,法,是“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二,法又是“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是人臣所必须遵守的原则。简单地 说,正因“法莫如显’’,所以,法首先要公之于众,其目的,正是要让所有的治内之民谨行恭守,借以整饬秩序。为了使 这法得以顺利推行、实施,也为了使法充分发挥作用,韩非同时又确立了厚赏重罚的原则,寄望以成文的规定的公布法为准绳,使治世之臣“功多者位 尊,力极者赏厚,情尽者名立。善之生如春,恶之死如秋,故民劝创力而乐尽情",这是赏;而对孤行悖法者,诛重毁恶,使之畏之、耻之,以期一行其法,禁诛于 私,这是罚。明主正是在熟练掌握了这杀戮之刑与庆赏之德的二柄的前提下,审合刑名,正确施行、不使贤善无功,不使奸恶无过,才能真正“足以必 完法”,达到上下相得的目的。

关于赏罚的问题,韩非又起码提出两种意向,进而希望执法者注意。其一,就是在赏罚过程中,以罚为主,多罚少赏,重罚轻赏。何以必须如此?谓之 “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重刑明民,大制使人,则上利。行刑,重其轻 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因为赏少,所以人们都来争;因为刑重,所以人们都谨小慎微,不敢越雷池一步,重罪因而也便相应减 少,刑罚最后也可以不常用。很显然,韩非推重刑罚的目的正是为了取消刑罚。其二,就是赏罚必信,言出令行,不能有丝毫的折扣,以维护法的尊严。

关于诚信,韩非自有高见:“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

于是,卫嗣君可以用一座城池交换逃犯,目的只是为了必罚,而晋文公可以放弃对唾手可得的原国的进攻,缘故正是为了害怕失信于民。胸怀大志的人对信义的追求都是刻意的,没有半点价钱可讲。

 那位孔子的门徒,曾参,就有一个杀猪立信的故事,很受韩非的推崇。

一天,曾参的妻子要到市上去买东西,她的孩子也哭着叫着非跟妈妈去不可,她便对孩子说:“你先回去,等我从街上回来杀了猪给你吃。”孩子果然不再哭闹了。

女人从街市上回来,曾子打算把猪抓住杀掉。他的妻子止住他说:“我那只是逗小孩子的玩笑罢了,怎么你能当真呢?”曾子于是说: “不能和小孩子开玩笑。孩子是不懂事的,一切都要看着父母的样子学,听父母的教导。这一次你欺骗了孩子,孩子因此便不相信自己的母亲了,这不 是用来教育孩子的。”随后真的杀了猪,并煮着给孩子吃了。

 其言必信,其行必果,这是韩非政治理想得以实现的前提。

赏罚之法只有恪守诚信,才能使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才能做到“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因之,韩非的政治理想也才真正具备了现实意义。

 值得明确的是,韩非所热衷的“法”,虽以“不避亲贵"相标榜,但其实,却无论如何也不过是帝王之具,是约束臣民的。君王,在封建时代,永远都是特权者,永远高高在上,是断不能与臣民相混淆、相比肩的。



 除了自己之外,能让韩非敬佩起来的人,实在太少了。说实话,在韩非的眼里,配称一个人字的人,甚至也都很少,少得可怜。

 因而,韩非孤独。

 他整天如何来打发那寂寞时光,除了在脑海里翻腾着许许多多极其复杂的生活意象之外,便是置身于他所创造出的“牛马’’

“豺狼”与“猎犬”之中,向非人索取人的情愫,人的温馨。过多的,是他失望。

 犹如庖丁解牛,所见无全,韩非之于人生社会,大概也是如此。看惯了人,摸透了人的脾性,尤其是熟知了难以计数的人的恶习之后,本能地在心里对 人产生一种厌倦情绪,而只是把人作为某种品性特征的符号来对待,就韩非这样本来便极其理智冷静的政治家来说,并不是没有可能。

他和他所处的人生社会彻底地溶解在一起,于是,解剖这社会,无异解剖他自己。

 韩非的可贵,首先便在于此。

 他是赤裸的。

 正因为他熟悉自己,在熟悉那善的同时,也熟悉那恶,所以,韩非又比几乎所有的人都更渴望着战胜自己,然后再藉此左右这由无数个“自己”组成的繁复的社会,进而征服世界。他恐怕甚至要为自己所感动了。

就这样,象一个武士不厌其烦地擦拭自己的贴身兵器和一个老者津津乐道地炫耀自己大腿上的伤疤一样,韩非不疾不徐地从头到尾一遍又一遍地梳理着自己的思绪,这梳理的结果是,他心底一片充实,一片慰藉。

 他的确不但不是无用之人,而且恰恰相反。

第四章 孤 愤
 凡当涂者之子人主也,希不信爱也,又且习故。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恶,固其所自进也。官爵贵重, 朋党又众,而一国为之讼。则法 术 之士欲千上者,非有所信爱之亲,习 故之泽也,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 阿辟之心,是与人主相反也。处势卑贱,无党孤特。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 以新旅与习故争,其数不胜也; 以反主意与同好恶争,其数不胜也; 以轻贱与贵重 争,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以岁数而又不得见;当涂之人乘五胜之资,而且暮独说于前。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而人 主奚时得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
 法术之士焉得不危?
——摘自《韩非子·孤愤》
 精神上,他永远是富翁。
 即使一无所有,他也是;即使身陷囹圄,早巳连自由都没有了,他也是;即使他整日面壁发愣,或者他总有一天一命呜呼,甚或竟连他所眷恋的祖国也跟着烟消云散,他还是富翁。
尽管这“富翁”一钱不值,苍白,乏味,徒有虚名,不能拿来当饭吃,扔到水里都不响。尤其是它不是护身符,关键的时候也保不了他的命。
 韩非足矣。
 因为他思想了,而且想得很通。
 该说的说了,该做的虽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做好,但也毕竟算是做过。他还能怎么样呢?一个和祖国想脱都脱不掉干系的国姓公子,一个想为祖国出力都使不上力气的末路英雄,他夫复何言?
然而,满足,绝不等于圆满,因而,满足也只能是暂时的。对于人生的欲望异常强烈的韩非来说,更其如此。
 没有付诸实践的理论,不管是对是错,严格地说价值都是相等的,无用。关键是,用事之心很重的韩非最不能容忍的,便是这“无用 ”。何况,韩非的所谓“无用”,是中用但却不为所用,原因并不在他,他心何能甘,气何能平?
所以,归根结底,韩非还是不满。
 现在,是这不满占据了一切,爬上潮湿的墙壁,弥漫开来,充溢在这云阳大狱的一间斗室的每一个角落,然后又渐渐地从那高遥的小窗洞溢出,把天空 一点点染黯,染黑,于是,他的眸子、以及那通过眸子进放火花的他的脑际与心灵,也终于随着天色的黯淡而黯淡,最后一切都融在一起了,混混沦沦,区别不开也 无法分辨,无所谓人,也无所谓物,无所谓崇高,也无所谓卑猥……
它的前提和条件是,黑暗。
 就是置身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韩非才得以稍稍地使那困扰人的不满得到缓释,·才得以不受任何羁绊地让灵魂走得更远、走得更空灵,走得更洒脱、更飘逸。*

韩非因此想起了童年,想起了怕黑的、蒙昧也如黑暗的那一个烂漫的时代,同时也想起了那位使自己走出蒙昧的峻拔的人。
 荀子。……
当韩非刚刚从孩提的炫惑的梦幻开始苏醒,随着身材的迅速增高,髭须也如春草般茸茸丛丛,喉结也兀然骨立、因而嗓音竟似一夜之间变得粗憨浑厚的时候,一个古 板、执拗、善良的赵国人荀况,却满怀希冀地辗转着来到他久已景仰的齐国稷下学宫,在残山剩水之间、空楼萎树之下,挽着渐次花白的疏发,作起了重振稷下之学 的酣梦。这时候,荀况已经五十岁,而那位与他尚自素昧平生的韩国公子韩非,却只有十七岁。
 那一年,是公元前263年,周赧王52年,田齐王建2年,韩桓惠王10年。
 至于荀况何以年届半百才来稷下游学,历史上有许多好事者曾经做出了许多的猜测。有人以为荀氏游齐之前,曾在赵孝成王的面前与临武君议兵,结果 以“王兵”与临武君孙膑的“变诈之兵”相辩难!,使得对方无言以对,故而终于不被赵国所用;又曾西入秦 国,见秦昭王以及秦相应侯范睢,对着正陶醉战伐的昭王大谈其“三王之法”,结果想来也是自讨没趣。如此颠沛流离,迁延时日,轮到 远足齐国,年纪自然老大。

还有人 干脆对历史上的记载来个“存疑”,以为“五十”之说为“十五”之误至,于是, 平空把荀况赴齐的时间提前了许多。其实,如果说《史记》中所载荀氏“五十始来游学于齐”不确,“五十” 恐为“十五”的误倒,那么,谁能说《风俗通·穷通篇》中所云“齐威、宣 王之时……孙卿有秀才,年十五始来游学”便 没有错误的可能呢?
退一步说,《史记》关于荀况的介绍虽然 简略,但也已经相当清楚了,说他“五十始来游学于齐”本身,并无自相矛盾处。其 《孟子荀卿列传》这样说:
 荀卿,赵人。年五十始来游学于齐。
……田骈之属皆已死齐襄王时, 而荀卿 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齐人或谗荀卿,苟卿乃适
 楚,而春申以为兰陵令。春申君死而荀
 卿废,因家兰陵。
 总之,在司马迁看来,荀况五十岁以前的经历却乎无关紧要,关键是荀氏之来齐国,恰恰正赶上诸家耆宿凋·零殆尽、稷下学宫百废待兴的不堪局面之下,其临危受命、任重道远,实可谓昭然若揭。
 正因如此,所以,荀况“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机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才不但是逢其世,而且也还是当其时。
 由此看来,荀况饱学诗书,五十始游,然后一举以学识渊博、年序尊长而独领风骚,提挈群伦,不但是可能,而且也还顺理成章。其实,苟况之所以成 为先秦儒家学派继孟子之后的又一大师,史有孟荀并称,除开他的思想足以代表着儒学一翼外,其所独处的那种特殊的历史地位,其所承担的承上启下、既集先人之 大成而又开百代之先河的历史使命,不能说不是决定他个人价值的关键原因和必要环节。
 大约是在公元前255年的时候,苟况或为齐人所谗,去齐适楚,楚相春申君用为兰陵令,从此,苟况终老兰陵,“设教著书”,虽言天涯孤旅,却也终至弟子盈门,后学繁盛,使儒学末流,遂成极致。
 值得注意的是,荀况虽为儒家大师,但他的学生,却以经世法术成了左右历史的不可或缺的世纪伟人。他们之中,一个北上相秦,苦心孤诣几十年,虽 最终身败名裂,却不失为一个帝王治世之术的实践者,而另一个则以冥想与清谈,竟而终成条理法术的理论家,做定了天下完善的法制思想的鼻祖。
 韩非之从荀况学习,大抵便是在这荀子人楚做了兰陵令的时候。那时候,韩非由故乡只身南下,历经许多的辗转,投在年及花甲的那位寄居异乡的客卿 门下,目的却不是承继先生儒学大师的衣钵,相反,却在于更好地修习刑名法术之学,可见,荀卿之于二十六岁的韩非,在当时,该显得多么地重要!
说起来,荀况之如此为韩非所推崇、景仰,原因不外是他虽笃守儒学义礼,但是从根本上却远非拘泥不化的缘故。荀子并不是自以为是的执拗的冥顽之人,先圣的训 示在他来说,似乎并不值得奉若教条,不可或动。而况那时的孔子还远不是后来所谓的至圣先师,而孟子也不过就是一个不思变通的有些认真得可笑的前辈学者,以 荀况这样的一代宗师,对他们又有什么必要非亦步亦趋、鹦鹉学舌、肃然凛尊不可呢?自己想得通的、以为是的,当然就要坚持、就要理论了!
这是权力,也是义务。
 蔡元培在《中国伦理学史》一书中,在谈到荀子“人道之原”的问题时,以为“荀子以前言伦理者,以宇宙论 为基本,故信仰天人感应之理,而立性善说;至苟子,则划绝天人之关系,以人事为无与于天道,而特为各人之关系,于是有性恶说”,一语道出了荀 子之区别于前人的独树一帜的伦理观念的真正原因,那就是对人本身的、或者从人本身出发而进行的全新的思考。这思考在那样草菅人命的时代和那样无视人的价值 与权力的礼法教义所封锁控制下的社会意识形态里,自然石破天惊、振聋发聩。

正因如此,所以虽同为儒学大师,无判轩轾,但孟子荀卿之间却实在持义殊峻,相去甚远。梁启雄在所著《荀子柬释·自叙》之中,开篇便把孟、荀 之间的差别缕析得一清二楚。他说:“孟子言性善,荀子言性恶;孟子重义轻利,荀子重义而不轻利;孟子专法先王,荀子兼法后王;孟子专尚王道, 荀子兼尚霸道……”所云尽管简括,但却的确提纲挈领,一矢中的。性之善恶,利之求废,先王后王之焉法,王道霸道 之奚用,每一项抉择,无不本于对人世的深刻理解,对现实的·痛切感受,无不涉及生灵浮沉,历史顿挫。在这一系列无可回避的充满哲学意味的现 实求索中,荀况何止是不受任何羁绊,相反,却简直是睥睨一切。在他的眼里、“慎子有见于后,无见于先。老子有见于诎,无见于信。墨子有见于 齐,无见于畸。宋子有见于少,无见于多。”“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申子蔽于塾而不知 知。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如此而已。荀子是聪明人,虽然目光犀利、深邃,但却绝不钻牛角尖,他似乎比谁都善于变幻角度 去看同一个问题,他似乎比谁都更注意从现实生活之中根据实际情况构筑进而修正自己的学说,因而,他是雄辩的,他往往比别人更能博得人们的认同,比别人更有 力量,也更有信心。
 也许正是这些让韩非不但心仪,而且甘愿投身膝下,亲聆謦欬,因为韩非一定觉得,荀况的识见首先为他对刑名法术之学的追索提供了前提和根据,然后又进一步给他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于是,荀子的性恶论,成了韩非献身法理的最令人心悦诚服的借口。韩非把从老师的《非十二子》、《天论》、《解蔽》等篇中,化悟到的排山倒海般的批判精神, 变成了自己刻骨铭心的生命意义的一部分;同时,他又把从苟子《儒效》、《天论篇》、《性恶篇》等篇中继承来的以实践检证理论的参验思想,当做了自己构架法 理的闪光的精髓,使自己、连同自己的学说一起,辉煌起来,高拔起来。于是,在那个并不缺乏思想家的时代,一个更加高大的思想家又在一片智慧的汪洋中长身而 起,成了那个时代看惯了各色各样的魔舞、听惯了各种声腔的心音的人们需仰视才见的巨人。
 韩非的不同凡响,是在他的学生时代便峥嵘现露、为世公认的。太史公曰:“(非)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正可谓韩非才智超群的明证、声名见著的实写。
 韩非是伟大的。这伟大与他的老师荀况所给予他的教导与影响,密不可分。
 就这样,韩非怀抱一腔热望,走出蒙昧。
 他把黑暗留给了背后。


 从黑暗中,用心一丝丝地抽绎着光明、遥想着光明、呼吸着光明,去抓、去扑、去拥抱、去咀嚼,韩非投入得把自己都忘掉了。然而,很快,他疲惫下 来。他不知道何以自己现在竟如此地易于疲惫,他不知道。就象一个人在得病后,本来那么健壮的身体何以那么快便会垮下去,心力不行,意志也不行,统统无济于 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坍塌,崩毁。


这种力不从心的痛苦是无望的、彻底的痛苦。尽管黑暗本身足以让他忘记、起码是忽略所有的差别,足以让他获得暂时的灵魂自由,但从根本上说,他还是无望,痛苦。他摆脱不掉这由衷的彻底痛苦的阴影。
 就这样,随着黄昏的一次次袭来,随着黑暗的一点点弥漫,韩非那曾经满怀着的信心与希望,也终于渐渐烟逝。他从开始的不信自己会无功于韩,到后 来的不信秦王会不为自己的说词所动,二直到入狱以后的仍然不信秦王会杀掉自己,正是一点点地经受着瘦耗自己的人生意志的苦痛,在每一个煎熬的漫长的日子里 完成的。他度日如年。
 他希望见到秦王,以便为自己辩解,冀图获得赢政的理解和宽宥。他真的对此抱有太大的奢望,自信秦王一定会接见他,原谅他,以秦王对他的法术理 论的推崇,以自己作为读书人的那一份真诚,甚至,起码以自己的韩国公子的身份。他有一种被误解、被出卖、被谗毁的感觉,他要说… …
然而,秦王并没有再见他,这是事实,不容他怀疑。他等来的是他的同学李斯派人送来的毒药。
 李斯!…… ; ·
韩非默然——实际上,他已经默然很长时间了,但这一次却是真的、的的确确的默然。因为在此之前,他虽然同样无言,然而,他思想, 想得很丰富,很喧嚣,心绪澎湃不宁,脑际翻江倒海。他可以、也的确是没有一刻不在和自己对话。可这一次,他夫复何言7 .
 天,幽蓝而又辽阔,却并不属于韩非;阳光,耀眼、炽热,同样不属于他;还有空气,树木、水,一切的一切,都将统统不属于他了。确非很早便曾经 预见过这一天的到来,曾经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设想如何慷慨赴死,潇洒地,超脱地,决不把死当做畏途。但是,当这一天终于真的降临到他面前时,那些不止一次 地被他温习过的激动人心的壮怀,却跑得无影无踪,无踪无影。他的心下一片空白。
 除了苦笑,他还能做些什么?
而况,即便是这苦笑,也显得滞板、僵硬,毫无生气。
 李斯,韩非对他再了解不过了。此人原籍楚国上蔡,年轻时曾经做过郡中小吏,因见厕中鼠与仓中鼠之处别霄壤,而由衷发出“人之贤不 肖壁如鼠矣,在所自处耳!”的浩叹。从此,他发奋向上,先与韩非俱事荀卿,学帝王之术,然后,又以“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 ”,背离故国,西人强秦,不惜投在秦相吕不韦门下做一个舍人,以图另有出身。果然,从公元前247年人秦,到公元前237年谏阻秦王逐客之后 不久,李斯仅用十年时间,便由舍人而为客卿,又由客卿而为廷尉,初步实现了自己的政治抱负。
 这是一个不甘人下的职业政客,有着一整套向上爬的理论根据。他以为:“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故 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倾向很明显,李斯所谓的“士 之情”便是,摆脱穷困卑贱,走向尊贵。
 目标既定,下一个问题便是手段。韩非清楚地知道,他的这位老同学,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是不择手段的。 ·
可怕的,正是这“不择手段”。
 本来,韩非与李斯各奔前程,各为其主,似乎应该我行我素,没有必要也没有机会互为对手,彼此角逐。然而糟糕的是,机会很快便来了,秦王欲图帝业,兼并六国,韩国首当其冲。为此,韩非不能不被推到历史的前台来,正与日夜为秦王谋划着的李斯形成对垒。
 尤其糟糕的,还远不止此。
 韩、李同学,李斯自以为不如韩非,这是前提。秦王对韩非的文章推崇倍至,渴求一见,后来竟果然把韩非弄到了手;以韩非的才华和声望,朝夕侍奉 于秦王左右,难保不大大掠了李斯的美,这是私心。韩非使秦,曲说存韩,闪烁其词,虽有情可原,但毕竟多,为韩国着想,不利于秦国的统一大业,这又是公理。 正因为上述种种,所以,二人一经对垒,便必然不会握手言欢,注定要有一番龙争虎斗,这不但是旁观者清,而且就连韩非这个当局者自己,也都洞若观火,胸中了 然。他太了解李斯了,他对李斯的了解,甚至超过了他了解自己。
 现在,这药便放在自己面前。是鹤顶红?是孔雀胆?是鸩酒?是砒霜?反正他知道,不管是什么,只要把它喝下去,自己便会立时肝肠寸断,命丧黄泉。这不是太残酷了吗?
何必如此!
然而,李斯并不觉得这做法已经过分,何况,还有那个对韩非怀恨在心的姚贾。
 据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李斯与姚贾曾经这样诋毁韩非:“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 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这话也算并不辱没韩非、轻蔑韩非。起码在他们的眼里,韩非首 先是一个绝不朝秦暮楚的爱国者,其次,他是一个威胁自身的能人。
 对此,秦王嬴政深以为是,即着“下吏治非”。这变化太过骤然了。
 不仅如此。韩非现在已经面对死亡了,而且那么匆促、那么严峻,近在咫尺,触手可及。走上一步——只需一步,一饮而 尽,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有如夜一样的黑暗、阴凉、湿润?或者象风一样轻,飘浮着,袅动着,缠绕着,没有方向,也没有归宿?
韩非没有时间再往下想。
 这是劫数,是运命,是天意吧!
他无法把脑际中的李斯清除。那个有一种可怕的极端的功利心的李斯,那个可以为功利不惜任何代价、不择任何手段、不存任何顾虑、不计任何后果的李斯,那个只想着功业、只想着飞黄腾达、换句话说也是只想着实现自己、完善自己的李斯。不管心里怎么想,但他的借口是堂皇的。
 他忽然觉得李斯也既可敬,又可怜。
 这有一种调侃的意味,.但无可否认,韩非的内心是诚笃的。
 一个人为着一个目的,付出很多——声誉,友情,诚信,而且那么执着,那么处变不惊、从容不迫,那么无畏无悔、安之若素,任谁说,这人都是值得敬佩的。
 这个人就是李斯。


一个人为着一个目的,不惜丧失许许多多做人的不可或缺的生命要素,良心、人格、才华,甚至祖国,最终成了乞丐,穷光蛋,丧家犬,然而,却依然迷途难返、不思自拔。无论怎么理解,这人都是可怜虫。
 这个人也是李斯。
 为此,我们是应该推崇、仰慕、同情,还是应该蔑视抑或嘲笑?
很快地,韩非的心中掠过了数不清的自问,他无法选择。只见他的表情一忽儿晴朗,一忽儿阴郁,一忽儿忘情地堆下喜色,似乎很轻松,连每一根眉毛和胡须都仿佛 挂着微笑,一忽儿又云遮雾罩,苦不堪言。显得很投入,很纵放。这在韩非说来,是不曾有过的,因为他似乎从来未曾如此地想到过自己,带人过自己,未曾如此地 以生命作世纪的黄钟大吕,而且即将发出惊世骇俗的轰鸣绝响。
 从很高的意义上来说,似乎也只有韩非能够理解李斯。这理解,不单来自同窗数载的促膝交游,不单来自他们无法冲淡、无可替代、无由割舍的用事机 心,而且也来自韩非对生命和命运的感悟。人生苦短,人海茫茫,造就象他和李斯这样的天地股肱谈何容易。现在,既然注定二者不可并立,那么,淘汰谁都是自然 的,无所谓荣辱,无所谓胜负。退一万步说,即便是真的败在李斯之手,败得全军覆没,头破血流,那又有什么惋惜可言呢?
韩非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了自己的拘泥不化,发现了自己已走人误区,发现与李斯相比,自己实在太过保守,太过沉重了。韩国有什么值得自己如此眷恋! 一块平平常常的地方,生活着一群平平庸庸的人,和别的地方、他乡之人一样,没有什么特出,没有什么超迈,只是自己习惯了,那草木,那声调,那衣履,那习俗 ……
习惯,是可怕的。它可以阻遏你、绞杀你、荡废你,让你一无所成。
 现在,轮到韩非只能为拥有一个值得对阵的敌手而感到骄傲了。只有这骄傲夹杂着一份深刻的理解。
 还有人生价值。
 这是韩非与李斯同样看重、同样追求的。同事荀卿,以习帝王之术?目的为此;李斯背井离乡,西入强秦,相助“夷狄”算 计自己的父老,目的为此。为了这追求,祖国都可以背叛,那么,再背叛一个朋友、同学,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忠孝尚且不能两全,那么,忠义又何必两全 呢?
无毒不丈夫。
 抱残守缺的满足与得遂夙愿的欣慰相比,实在有些寒酸、卑微、可怜兮兮。韩非甚至有些自惭形秽。·
他开始把自己的政治抱负与人生理想全部寄托在李斯身上,通过对李斯的理解来博得自我实现的快慰了。他并不满足于一种纯粹精神的胜利,但是他也还并不固步自封至于自我作践的地步;他是从不回避战斗的欢乐的。
 如此看来,李斯之要韩非去死,简直天经地义! ·
然而,死,并不是大病,可以康复;并不是远行,可以回归;并不是噩梦,可以惊醒;并不是罢黜,可以重新起用。死就是死。死意味着什么都将过去,什么都将没有;永不再有,永不再来。

死的一瞬是灿烂的,但也让人心为之颤,手为之抖。
 韩非绝不是怕死。他只是一定在抱怨,这死来得太迅捷,太无可抗拒了……
他只能长歌当哭,呜呜咽咽地。
 万乘之患,大臣大重;千乘之患,左 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且人臣有 大罪,入主有大夫,臣主之利与相异者。
 何以明之哉?日: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 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 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 臣 利在朋党用私。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 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 更称蕃臣,而相室剖符,此人臣之所以  谲主便私也。
 韩非又想起了这篇《孤愤》,这篇颇为秦王赏识青睐的《孤愤》,这篇郁肠百结、喉梗吐快的《孤愤》,这篇醒世之作,骂世之音。
 孤愤,意味着不满、不甘、不平、不快,
意味着一种苍凉的独立寒秋般无可奈何的被遗弃感,失落感,无法挽回的沉迷,无法挽回的幻灭……
这一切都来自于他的不被理解,不被信用,都来自于他那因生活的苛刻所反衬出的“过高”的政治理想的不得实现。尽管生活永远延续,但他是生活中的失败者。
 一个失败者。象和氏那样不懈追求过的、却比卞和不幸得多的失败者。
 结束了吧!既然已经如此。
 结束它!撕毁它!遗弃它!把它抛向浩渺的天空,或者变成轻烟,或者变成空气,或者变成云,盘旋,袅动,飘散……
生命!
把它毁灭了吧!
当第二天的太阳从云阳的梳林中冉冉升起的时候,韩非已经不在人世。
 第二年春天,当茸茸绿草漫遍四野的时候,韩非恐怕只剩一堆枯骨了。
 又过了两年-,公元前230年,秦王嬴政17年,韩王安9年,秦发兵攻打韩国,虏韩王安,尽纳其地,·为颍川郡,韩国遂亡。韩非地下有知,也当为之号啕。
 韩非死的这一年,是公元前233年。
 一百多年之后,司马迁身残处秽,在发奋撰述《史记》,写到“韩非传”时,曾经把《韩非子·说难》全文 收入,并不止一次地反复转叹,言“韩非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于秦,不能自脱”,“余独悲韩子为《说 难》,而不能自脱耳。”其惋惜、景仰之情,溢于言表。
 这是人之殇。

尾 声
 韩非死去之后,他的作品却活了下来。
 从流传到成书,韩非子的著作可谓风靡世界。据有的人考证说,《韩非子》最迟在汉朝初年便被编辑成册,司马迁那时在!《史记》里曾经多次提到过 “韩子”。后来,,汉代刘向、刘亩父子对此精心校按,又由东汉班固据此写成《汉书·艺文志》,把《韩非子》归人法 家类,著录篇名五十五篇,十余万言。
·魏晋以后,《韩非子》便可能已被抄录到卷子上,开始分卷。
 随着印刷技术的发展,到了宋代,已经出现印本《韩非子》。此后,各朝均有印本流行,可谓不绝如缕。
 这是其次。《韩非子》的流行和影响,主要的还远不止此。事实上,它成了封建帝王启蒙、治世的不可或缺的教科书。正是在它的沾溉之下,中国的封建专制主义及其社会制度才得以逐渐完善、成熟,最后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程度。
 正因如此,所以,与那位仅仅被当做统治工具的老同学李斯相比,韩非实在是虽败犹荣,是本质意义上的胜利者。
 这才是真正的胜利。
 常言道:“谁笑到最后,谁便笑得最好。”我们是否也可以这样说:谁死在前边,谁死得也许更好!
死,并不意味着生命的终结。


1992年7月15日
 识于郑州旅中。


刘新风著,韩非子素描——囚笼里的思索,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