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义侠儿---读史品人之豫让


blueski推荐 [2009-10-6]
出处:blog
作者:凤凰涅槃瑰丽传奇
 

豫让,春秋战国间晋国人。豫让先后给范氏、中行氏做家臣,都是默默无闻。直到做了智伯的家臣以后,才受到重用,智伯对他很尊重。后来智伯向赵襄子进攻,赵襄子和韩、魏合谋反而将智伯灭掉了。

  豫让发誓要为智伯报仇,去行刺赵襄子。为了行刺方便,豫让不惜把漆涂在身上,使皮肤烂得像癞疮,吞下炭火使声音嘶哑,使自己的相貌不可辨认。在最后一次行刺又失败后,被兵士围住。豫让知道生还无望,无法完成刺杀赵襄子的誓愿了,就请求赵襄子把衣服脱下一件,让他象征性地刺杀。赵襄子满足了他这个要求,派人拿着自己的衣裳给豫让,豫让拔出宝剑多次跳起来击刺它,仰天大呼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遂伏剑自杀。

大家知道豫让的故事,一般是从《史记》而来。作为一个普通的家臣,能让司马迁专门为其列传,就在于豫让自己说的“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并且能勇敢地去践行。在《史记》中,司马迁把豫让归之于刺客类。我个人认为,所谓刺客,即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江湖异士。作为刺客,既要神秘,更要武艺高超。豫让,既不神秘,也不武艺高超,更不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以现在眼光来看,归于刺客一类,有点委屈。

豫让对自己的言行定位是国士,“知伯以国士遇臣,臣故国士报之。”对此,方孝孺在其《豫让论》中给予否定。他认为国士应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豫让“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虽然方孝孺对豫让有些过分贬低,但是论其智识,豫让确实是不够称之为国士的。

对于豫让,郭沫若先生的“在昔有豫让,他是义侠儿。”的评价还是比较公允的。豫让做到了“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应该属于“侠”。

当然,豫让的这种“侠”的行为,时至今日我们已没有必要再去东施效颦了,但以“侠”的眼光看待豫让,从他的身上,有三点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一是责任意识。我们应该对我们获得的一切,有一种感恩的心理。有感恩的心理,你就会明白你的一切不是必须给你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我们既然获得了,并且享受着这种获得,我们感谢别人,就应该为给予我们这些的人去分忧解难。一个有良心的人,必定会有强烈的责任意识。

二是淡泊情怀。如果你没有淡泊情怀,你就会觉得,你所获得的太少,总觉得命运、别人对自己是苛刻的,是不公平的,你也就不会有强烈的当为天下先的责任意识。如果你没有淡泊情怀,你就舍不得放弃或者损坏你所拥有的。对于侠客来说,最宝贵的生命都可以献出,但是对于你来说,可能分毫钱财都不肯花费,因为别人在你眼里都是渺小的。你永远像手电筒一样,是照人不照己的。你也就像蜗牛一样,整天背负着名利的壳爬行着。

三是进取精神。许多时候,想承担责任,履行自己的承诺,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更需要的是毅力。在有些人看来,可以绕道走的荆棘路,恰恰就是你必须要走的路。因为绕道走,你演绎的就是另一种人生。荆棘遍布之地,往往就是壮阔瑰丽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