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人的身高(图)


blueski推荐 [2009-11-7]
出处:香港文汇报
作者:李开周
 

 

据说按照真实比例制作的兵马俑,比法国总统萨科齐高了一个头。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了一批竹简,这批竹简共一千多枚,分十个部分,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日书》和《乙种日书》等。其中《法律答问》部分相当于司法解释,它采用问答形式对秦律中的量刑方法和诉讼程序做了明确说明。

    下面这段文字就出自《法律答问》:

    (问)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

    (答)不当论及偿稼。

    这段问答的意思是说,某人牧马时,不小心毁坏了别人的庄稼,原则上应该赔偿,但是他的身高不满六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法律答问》中还有一段:

    (问)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何论?

    (答)当完城旦。 

    “城旦”是战国及秦汉时期的一种徒刑,刑期一般四年,服刑期间,白天守城,晚上筑城,同时还要服其他劳役,非常之辛苦。按照秦律,盗牛的人本来应该判处城旦,但是这个犯罪嫌疑人的身高不满六尺,应予缓期执行─先拘禁起来,一年后重新丈量身高,身高到了六尺七寸,再判处城旦不迟。

    根据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的解释,秦朝法官量刑时常以身高为依据,男性身高超过六尺五寸,或者女性身高超过六尺二寸,就按成年人看待,需要完全承担法律责任;而只要低于这个标准,则按未成年人看待,触犯法律的时候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受处罚。上面两段文字中,牧马人身高不满六尺,属于未成年人,故此免受处罚;盗牛人身高刚满六尺,同样属于未成年人,故此被从轻判为拘禁,拘禁一年后,身高到了六尺七寸,超过了成年男子六尺五寸的标准,于是又被判为城旦。

    现在我们可以推定,秦朝成年男子的平均身高是六尺五寸,成年女子的平均身高是六尺二寸─只要我们对《法律答问》的理解没有错误,那么这个结论就是成立的。

    六尺五寸和六尺二寸分别是多高呢?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藏有一根秦代木尺,每寸间距约二十四毫米,即一尺长约二十四厘米。另据民国学者唐兰先生的推算,秦初标准尺仅长二十三厘米。假定秦尺长二十四厘米,则六尺五寸是一百五十六厘米,六尺二寸是一百四十九厘米;如果按唐兰先生的推算,则六尺五寸是一百四十九厘米,六尺二寸是一百四十三厘米。

    不管按哪种标准计算,秦朝人的身高都远远低于我们现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