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军事用语看《尉缭子》的军事思想


blueski推荐 [2009-11-8]
出处:来自网上
作者:不详
 

提要:本文以《尉缭子》中几个重要的军事用语为线索,探讨其军事思想。
  关键词:人事;农战;明法审令;权敌审将;兵胜于朝廷
  
  作为先秦诸子的一家之作,《尉缭子》对于战国史的研究,有其不容忽视的意义。它比较集中而又系统地记述了当时有关的军事理论、军队制度及具体法规条令,在中国军事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长期以来,人们认为该书是伪书。一九七二年,《尉缭子》简文的发现,才直接推翻了这种曾占主导地位的传统看法。由于历来有种种疑问和争论,对其研究与同类兵书如《孙子兵法》等相比,显得较为落后。这里,我们以《尉缭子》中几个重要的军事用语为线索,来探讨其军事思想内涵。
  
  一、“人事”思想
  
  《尉缭子》反复提到“人事”,达6次之多,表现出对“人事”的重视。
  自商周以来,天命论一直控制着君主和臣民的头脑。人们认为,宇宙间有至高无上的神,即“帝”或“天帝”,它主宰天候变化和人间苦乐兴衰。《易·益》:“王用享于帝吉。”王弼注:“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孔颖达疏:“帝,天也。”《公羊传·宣公三年》:“帝牲不吉。”何休注:“帝,皇天大帝,在北辰之中,主总领天地五帝群神也。”这种对天帝的信仰又同巫术相结合了起来。于是,风雨变化,年成好坏,战争胜负等,一律是天帝的旨意,人们对此无可奈何。战国以后,阴阳五行说流行。当时军事领域也充斥着阴阳五行演说的浓厚气息。基于此,尉缭有针对性对提出了“人事”的思想。
  尉缭主张不要依仗天官时日,并在《天官第一》中集中论述了这种思想。他借梁惠王的发问回答说:“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矣。”在尉缭看来,刑(古时兵刑合一)是指对敌人的讨伐,德指的是对国家的治理,黄帝不注重天官时日阴阳向背,而强调的是人的作用。尉缭指出,历史上的许多战争,并非是按天的意志进行的,而是靠人的努力获胜的。他又举例说,按照天命论,背水阵为绝地,面陂列阵为废军。但武王伐纣时,就是“背济水向山阪而阵”的,而他却“以二万二千五百人,击纣之亿万而灭商。”照阴阳家所言,彗星“柄所在胜,不可击”。但楚国与齐国交战之前,就恰巧有彗星出现,且“柄在齐”。如照阴阳家所言,楚国就应退兵。而楚军统帅子心却不以为然,并驳斥说:“彗星何知?以彗斗者,固倒而胜焉。”果然,楚军在第二天交战中大败齐军。
  由此,尉缭得了结论:“黄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谓之天官,人事而已”(《天官第一》)。他认为,黄帝说的“先去问神问鬼,不如先来考查一下自己的智慧”,说的正是人的天生器官的作用,也就是说只取决于人事罢了。[1]
  
  二、“农战”思想
  
  (1)《武议第八》:农战不外索权,救守不外索助,事养不外索资。
  (2)《武议第八》:万乘农战,千乘救守,百乘事养。
  “农战”出现2次。
  尉缭在《治本第十一》谈到如何“治本”时说:“凡治人者何?曰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这里的“本”是治国之本,也是战争之本。
   尉缭充分认识到农业生产是国之根本,战争之根本。只要把这个“本”搞好了,就能在政治、军事上处于有利的地位。即所谓“野充粟多”,就能“安民怀远,外无天下之难,内无暴乱之事。”尉缭又进一步指出:“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而制则国治”,“使天下非农无以得食,非战无以得爵,使民扬臂争出农战,而天下无敌矣”(《制谈第三》)。这种思想是对春秋时管仲相齐提出的“通货积财”、“富国强兵”,战国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提出“民喜农而乐战”的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在论及农与战的关系时,尉缭说:“地所以养民也,城所以守地也,战所以守城也,故务耕者民不饥,务守者地不危,务战者城不围”(《战威第四》)。这把农与战的关系和重要性作了形象的阐述:土地是用来养活人民的,城池是用来守卫土地的,打仗是为了保卫城池的。因此努力发展生产,人民就不饥困,注重城池的防备,就不会有失去土地的危险;积极搞好战备,城池就不会被围困。足见在尉缭看来,搞好农业是作战胜利的基本条件。
  
  三、“明法审令”思想
  
  《战威第四》:故曰:举贤任能,不时日而事利;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
  “明法审令”出现1次。但整部兵书处处皆在体现这一思想。
  法令是战场取胜的基本保证。尉缭所谓“明法审令”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
  其一是要求严明军纪,严格练兵。他在后十二篇中,从各级军吏战败逃跑的惩处到各部队任务的区分,从单兵训练到大部队演习,都有明确要求。甚至对部队的着装、徽章、从军、戍边、宿营以及车阵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我们仅以以下《经卒令第十七》中的材料为例来谈这个问题。

经卒者,以经令分之,为三分焉:左军苍旗,卒戴苍羽;右军白旗,卒戴白羽;中军黄旗,卒戴黄羽。卒有五章:前一行苍章,次二行赤章,次三行黄章,次四行白章,次五行黑章。次以经卒,亡章者有诛。前一五行置章于首,次二五行置章于项,次三五行置章于胸,次四五行置章于腹,次五五行置章于腰。如此,卒无非其吏,吏无非其卒。见非而不诘,见乱而不禁,其罪如之。
  上述条令中,尉缭对三军的旗号与着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行军行伍的徽章,则不但要求颜色有所区别,就连佩戴的部位都有严格的规定。
  其二是强调以法治军,执法严明。孙武曾提出“三令五申”,商鞅要求法治“任其人而不任其德”。提倡功利主义,不讲礼义德教,强调“凡赏者,文也。刑者,武也。文武者,法立之约也。”赏是加恩,所以为文;刑是用威,所以为武,刑赏并用,文武齐功,“兴国行罚,民利且畏;行赏,民利且爱。”赏罚是法治的两个有效的武器。尉缭治军也主张赏罚,但他效法孙武,赏罚必行于教育之后,一经教育,赏罚必须严明、公正。
  
  四、“权敌审将”思想
  
  《攻权第五》:权敌审将,而后举兵。
  “权敌审将”出现1次。
  尉缭在作战指导原则上,主张“权敌审将而后举兵”。所谓“权敌”,就是要衡量敌方,摸清敌人的情况。孙武叫“知彼”,吴起和孙膑均叫“料敌” 。这都是说,作战之前,必须对敌人情况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并根据敌情适当地运用兵力。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战则必胜。
  所谓“审将”是指必须用严格的条件去衡量、挑选将帅。因为“将”是军中的统帅,指挥作战的中心。战争的胜负与其有着直接的关系。尉缭很强调选拔和任用能干的将帅,要求他们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即“宽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财”,而不可“心狂、目盲、耳聋”(《兵谈第二》);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暑不张盖,寒不重衣,险必下步,军井成而后饮,军食熟而后饭,军垒成而后舍,劳佚以身同之”(《战威第四》);并要具有自我牺牲精神,做到“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军宿野忘其亲,援枹而鼓忘其身”(《武议第八》)。
  
  五、“兵胜于朝廷”思想
  
  《兵谈第二》:故曰:“兵胜于朝廷。”
  “兵胜于朝廷”出现1次。尉缭以此表达了自己的军事理想,可看作是对上述几方面军事思想的总结。
  类似思想,《孙子兵法》亦有论及,见于《计篇》:“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然不及《尉缭子》提得明确。尉缭通过上述四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他这方面的思想。如前所述,尉缭开篇即否定了所谓“天官时日”对战争的决定作用,明确提出战争的胜利源于人的积极努力,即要靠“人事”。至于人事的内容,则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农战”,这既能解决战争的后勤供应问题,又能充分调动广大将士作战的积极性;其次是“明法审令”,既强调军中要执法严明,又保证了军队能得到严格的训练;其三是“权敌审将”,在要求搞清敌人情况的同时,更强调了选拔德才兼备的将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从而确保其战则“必胜”。从此,我们便不难看出尉缭的“兵胜于朝廷”思想的实质:作战不能靠“天官时日”,而是取决于“人事”。亦即要依靠国家制定的各项正确而积极的经济、政治政策,要有严密的治国、治军法规保障,要有正确、灵活的指挥。如此,则能“兵胜于朝廷”。
  综上所述,《尉缭子》形成了其完整而系统的军事思想。这种思想无疑是从长期的军事斗争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因而对战争具有相当的可行性与指导性。
  
  附注:
  [1]这里的“天官”与前文“天官时日”之“天官”不同,指人天生的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