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皇神迹(七)


编辑:桐风惊心 [2009-12-8]
出处:http://xiaoshui.gkong.com
作者:潇水
 

在神农时代,坑屋和衣服得到了普及,一年春秋两季的概念被明确,农耕技术有了一定的雏形,人们劳动之余就闲着,玩最古老的玩具——陀螺,把它抽得嗡嗡直叫。平时,人们有什么事就记在绳子上,大事打大结,小事打小结,掌握了这个,就算大学毕业。据鲁迅回忆,当时还出现了“杭育杭育”派的文学家,在扛木头的时候唱诗来的。
  七千年前,伟大的神农氏还专门创造了远古的农贸市场,人间的各种好东西,都可以在农贸市场里进行交换,互通有无。“以日中为市,交易而退”。农贸市场里有卖鸟蛋、卖鱼的、卖陶罐的、卖石斧的。《周易》:“(神农氏)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可见,神农氏发明了“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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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个农贸市场也是先民们寻找异性partner的好去处。(集市而兼作泡妞场所,这个传统至今没有变。譬如重庆的解放碑,既是逛街购物的地方,也是打望泡妞的乐园。只不过现在是男的泡女的,七千年前正好相反,是女的泡男的。)
  七千年前,你拎着打狗棍(尖木棒),背着一筐采集来的大麻,走在集市上。注意,你背筐的姿势跟现代人不一样,是用带子绷在前额上,从两耳下伸到后背,拉着那里的筐(很多古人因此在头骨上留下了印痕)。如果你背筐的姿势比较酷,长得也比较帅,卖的大麻也比较麻,没准就能找到你在古时候的“野蛮女友”了。她正在农贸市场地摊上卖饮料呢!(植物根茎泡水,卖给远路口渴的你)。
  相逢不饮空归去,洞口桃花也笑人。
  于是你就不由自主地走过去。
  这个卖饮料的女孩直勾勾地对你打望了一阵,觉得你这货色还不错,就冲你放电,要你的联系方法。但你发现这个女孩牙齿有点暴,一笑就不好看了。于是你借故跑开了,气得她做出王老五欲抢亲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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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齿有点暴

  走了不远,有一个卖衣服的女孩进入了你的视野。卖衣服的这个女孩,手很巧,纤细的手指是你的最爱。为了避免乱发蓬蓬,她头顶上还梳起了一个海螺样的发髻,还有一只鱼骨梳插着那里。但是梳子不能笼络所有的长发,所以有一些细发编成小辫子,解散下来。
  你看见,在她的摊子上,摆着衣服,都是homemade的,有几件植物纤维料子做的,样子很时尚。也有用兽皮料做的,兽皮的衣服,夏天正着穿(毛朝外),凉快;冬天反着穿(毛朝里),暖和。
  你把你的一筐大麻,交给这女孩,换来她的一个大手绢。你把这个大手绢像西部牛仔那样裹在自己的脖子上,作出凝望西云的姿势。
  我需要再声明一遍,这里不是你挑她,是她挑你。如果她看了一下你的裹着大手帕凝望西云的姿势,觉得你挺符合她的style来的,就冲你打手势,示意你跟着她,直接去她的住处。
  于是你就跟着她去,千万不要害羞,因为别人也是这么干的。路上你看见那个卖饮料的牙齿有点爆的女孩,后面也跟着一个帅哥呢,是她泡来的。
  到了女孩住处(坑屋),你和她一起剥掉衣服——对不起,剥掉大麻的皮。(建议你要帮她一起剥,这样可以建立起劳动中的友谊。)
  于是你们就开始干活了。你们把麻皮从大麻杆上剥下来,放在水里泡着,慢慢地,皮就松散了。你用棍子槌击几下,让它快点。她又放进一些矿物质,使其脱胶,麻丝变得更麻利。你俩七手八脚地把麻丝劈分出来,一段一段地捋好,你把这些长长的麻丝挂在她的脖子上。这女孩则拿出一个“陶制纺轮”。
  纺轮只有铜钱两倍大,样子也像铜钱,中间的小眼插着个竹签子,签子上端系上几条麻丝。她用手转动纺轮,利用纺轮在悬坠状态下旋转时候的重力和扭力,把几条麻丝拧成结实的一根麻长线。纺轮重量越大,坠力就越大,纺出的线就越细;纺轮重量越轻,纺出的线越粗——古人已经知道如何利用地球引力为人民服务了。
  这个宝贵的纺轮,虽然简陋,却是这个女孩的最爱,将来死后都要放在坟里的。(男孩坟里则放石斧,显示出男猎女织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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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轮

  接下来的工作是织布——这你只能旁观了。织布说白了就是把麻线分成经线、纬线,相互垂直地排列起来,就是布了。她把经线一端固定在木架上,另一端系在她的腰际。女孩拿着纬线,在经线上来回穿梭编织(纬线是系在梭子尾巴上的),这样就把布织出来了。这种homamade的布比较稀疏,每平方厘米中约有经线10根,纬线26—28根,比现在的农家布还要稀疏点,但是没有关系,这毕竟是你们劳动的成果。如果你的这个“野蛮女友”天资聪颖,她还可以在穿梭编织纬线的时候,做出种种回纹、斜纹等各种条纹和暗花来。以上关于布的描述根据出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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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千年前的布,一根都没有保存下来,只是在一些出土陶器上发现了布纹痕迹,稀疏的。这是制陶的时候,把布垫在了泥罐子下面,印上的。
  有了布,后面就可以做衣服了,这就不用我教了。七千年前的女孩自会做衣服。不过那时候的布,幅面很窄(只相当于她的腰宽),所以难以做成裙子(除非她的腰贼粗)。因为纺织是借助她的腰来固定麻线的。必须把几条布幅拼接起来作裙面。于是当时的下裳,都是前后两片,一片蔽前,一片蔽后,左右两侧是开缝的,导致大腿很容易露出来。男女们都穿这种“旗袍”式的裙子,谁也别笑话谁。与旗袍不同的是,旗袍上下连体,当时则是上下分成两截。
  当你们为了衣服而工作了一天,累了,也该进屋歇歇了。你跟着这个纺织女生,顺着坑屋的台阶爬下去(从坑门口到坑底是有几级台阶的),去参观一下她的“家”。
  坑里首先迎接你们的是取暖做饭的火塘。火塘就是一个圆的浅坑,里边放着干柴枯木,坑边用三块石头做成架子,可以把陶罐坐在三块石头上,煮肉吃。当时的炊具和餐具已经初具规模,你看见有杯、有碗,还有盆、罐子、瓶子一应俱全。还有钵子。(所谓钵和碗的区别,就是碗口内收就叫钵。)钵口上还用这女生用指甲抠出的鱼鳞样的一圈子印纹,是当时最前卫的艺术品了。现在去西安市博物馆,可以看见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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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野蛮女友,请你傍着火塘席地而坐,屁股下面垫着树皮。她的屁股底下则是松毛和兽皮,不管怎么样,这是纯天然无辐射的“坐具”。由于你俩声带都没有进化太好,所以能用于表达感情的字音有限,于是你只好挤眉弄眼。你扫视了这个半地穴的房子一下,看见还有一些摆设,比如洗脸洗脚用的陶盆——最著名的就是“人面鱼纹彩盆”了,盆上用矿物质颜料画着小鱼,表示生孩子要像下鱼籽那么多——如果她也有这么一个,那一定是妈妈祖传给她的,给她就标志着她可以交男朋友了。这个女生很爱干净,盆子不用的时候就用麻布盖上,所以你也没法判断她是不是已经成年ready了。这是7000年前黄河流域的普通人家。
  由于你俩实在找不到话讲,唱歌又不敢太大声(声带嘶哑,唱声大了会招来狼),于是你们干脆选择去睡觉算了。你表达了睡觉的手势,她也欣欣然于此。睡觉前,要把火塘附近的地面烧热,然后趁着余温,卧于热地上睡觉,这叫做“炙地眠”。她的枕头是用硬泥团烧制的,你发现,身下铺着兽皮。火塘的火慢慢乏了灭了。但是不用担心,明天太阳还会升起——她在火塘边上预备着一个古代的打火机,就是制作精巧的一个陶罐,里边放着特殊的植物,带着火星,呈密封状态。用的时候,倒出一些火来。这个小陶罐是古代的火柴盒。她把它放在火塘内的灰里煨着。所有上述坑屋、火塘、古代打火机的描述,根据西部考古资料。
  此刻,已是夜色深沉的时分,晚风像装在水瓶里的半瓶子水,涌动着绿色的星光,你和这个野蛮女孩,互相拥抱着,在她的小屋子里,已经成为春天中幸福的一员。
  从当时流行的开在屋顶的窗户上,你们可以一起数着天上的星星。没有任何人会干涉,男生在女生家睡觉在当时属于天经地义。不要怕她爸爸,事实上这个女孩没有父亲(她妈妈和她一样,也是没有定数的,所以她不知道自己爸爸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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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女友

  男生被泡来以后,千万不要以为会招为长期的“驸马”。双方只是结成偶然的一对儿,好上半年一年,男生随时都可能被换作别人。男人只是过客,女人与他相好主要是为了解决性苦闷,所以对长相、学历、体格、家庭背景、财力、心灵都不挑剔,往往一两个月就要换一个partner。一个女孩同时拥有几个、十几个partner,是常事。唉,这可真是“野蛮女友”啊。因此,弄出孩子来,也的确难以确定孩子的生父是谁。因为没有爹,所以编制出“巨人脚印”“望见神龙”等等说法,给孩子找了个名义上的爹。
  总之,神农时代的女生都是“花心”,住在自己单间的坑屋里,手上把着一串男生,并且经常胡乱抛弃。男人担当这种“玩物”的苦恼角色,有几十万年之久。男人掌权的历史,比女人要短的多。
  现代有志气的女生也许会说,这没什么了不起,我也是这样的,我天天去酒吧,换着男生玩,我不急着打算结婚的,我是没定数的。但是七千年前的神农时代,她是一辈子如此的,一辈子不结婚,一辈子没定数的。“我们不结婚!好吗?”——她对她的时任野蛮男朋友说。
  试想,一个社会没有固定的夫妻和家庭,该是多么随便和无拘无束阿。你爱怎样花心都没有人会指责你是大萝卜。七千年前的社会就是这样开放的。
  开放也是要有代价的,色字头上一把刀。七千年前,有一半的女性死于二十几岁花季,这是整天泡男生带来的恶果,当时女孩普遍怀孕年龄在15岁左右,过早的婚育导致女性发育系统的紊乱,未老先衰。过多的性生活也成了女孩的催命符。临盆难产和产后细菌感染,又成为母子的杀手锏。而即便孩子养大了,妈妈若死掉的话,小孩也往往是死路一条。七千年前,孩子们的死亡率占到死亡人口的三分之一。七千年前,男人的平均寿命反倒比女人要长,平均在32岁左右。这个数据一直保持到汉朝前没有大变化。
  
  下面,我们去七千年前的坟地看一看。
  由于地面上的男女都是短期相好,并不结成固定一辈子的夫妻,所以地面下也就没有夫妻合葬。人们在坟地里都是住单间。所有的男人葬在一区,所有女人葬在一区,泾渭分明,就像男女卫生间一样。“卫生间”里的每一个人依旧住单间,也有哥几个、姐几个住一个坑的,但男女绝不掺一起,跟他们在地面生活时一样。能搬到公共墓地来,是一种荣誉,那些干了坏事或者得了恶疾的人,是进不了“祖坟”的,也没人给他“烧纸”。那些摔死、烧死、淹死、夭折,以及交通事故而死(当然这类比较少)的人,也不许进来。被老虎吃死的(这样的人被认为是有罪孽,故而神派老虎吃他),也不许进去。对于公认的坏蛋则要趴着躺在墓里,以示与众不同、特立孤行,后来这个待遇也给了战俘。
  坟墓里的随葬品都比较简单,多是粮食,供死人在阴间吃。也有猪、狗、猴什么的,给死人提供动物蛋白。做饭用的陶罐、吃饭用的钵盆,也都放进去。南方人爱吃鱼,就放进去鱼。四川有个家伙,死后口咬两条大鱼尾巴,象征着有吃不完的鱼。此据考古发现。
  现代有些原始部族,在下葬的时候,人们就要唱起挽歌:“你去吧,那是你的妈妈、舅舅住的地方,安心住在那里吧,不要回来。”这形象地反映了母系社会的特点:家族中乃至坟墓中的权力者是妈妈、舅舅。死后都要去找妈妈、舅舅,而无所谓爸爸。因为不知道谁是贡献给死者一部分染色体的爸爸——妈妈的情人先后太多了。领导家族的,是妈妈和妈妈的一些姐妹,以及妈妈的一些弟兄——舅舅们。这些舅舅们,他们也没有固定的媳妇,他们是出去到别的家族,协助那里的女生生产孩子。但作为年长男人,即便是母系社会,也是要一定地参与本家族管理,有一定地位的。
  
  潇水注:现在有一种学科叫民俗学,就是通过研究偏僻地区的民俗,来推测远古时代的社会。譬如云南永宁纳西族,就有一种“走访婚”,就是女子不嫁、男子不娶,但男女只要在劳动、集贸等场所认识了,双方愿意,男子当晚就可以到女方单独房间中过夜,次日天明,男子辞归。故每日清晨,各村落之间的道路上,来往者尽是青壮年男子(互相还打招呼呢)。
  “走访婚”,男女暮合晨分,来去自由。每位女子可以和许多男子保持性关系,反之,男子亦然,所以往往难以确定孩子的生父是谁。男女之间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甚至连早餐,男方都得回本族就食。生出的子女,亦归母方所有。这是新石器时代母系氏族的遗风(基本上跟蚂蚁的社会差不多——无贬义。蚁后在母家里不停地产蛋,孩子长大以后就留在母家,当“工蚁”。)
  蒙古族“阿拉善旗”也有这样的走访婚遗俗。老人把姑娘嫁给一种器物,以马鞍或火钳为丈夫,事后姑娘就可以和不同的男子交往,在家接受走访,生下孩子归女方家,财产也就不外流。
  郊外野合、走访婚,都不稳定,俩人没有共同经济基础,也不共同生活,只是短期行为,还不能算是婚姻,只是很多一夜情罢了。
  我前几个月还去了桂林观光,在阳朔县一个民俗村里,导游对我解释了在那里表演生活实景秀的原住民:这些爱伲人,男生通称阿利,表示服从的意思,女生叫阿布,意思我却忘了。看得出女的高于男的。女尊男卑,男人坐的凳子也比女的矮。在男生整日独卧、闲着没事干的小窝棚前,如果有女生看中他了,就挂个手刻彩画的竹筒上去,命这男的晚上去找她相好过夜。而她的窝棚则明显更宽敞高档。部族的帮主,也是个女酋长,图腾上地位最高的偶像也是女的。
  这种民俗学的研究,正可以帮我们揭密远古时期的两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