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六)


编辑:桐风惊心 [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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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潇水
 

我曾在博物馆里看到一只戈头,上边刻着“相邦吕不韦造”,这是吕不韦在这个地球上的遗物。其中“相邦”就是相国的意思,后来汉朝人为了避讳刘邦,才把史书上的相邦都改叫相国。
  关于吕不韦的死,其实并不如后代所理解的,源于他与邯郸姬的婚外恋。在男女作风一贯开放的先秦,这是小事。吕不韦的死,其实有着更深刻的原因。
  吕不韦认为,君主不能滥用权力,必须对君权加以限制。这个思想他反复在《吕氏春秋》一书中提出,并且拿出了三种限制君权的办法:
  
  第一,《吕氏春秋》书中主张分封制,以空间的分割来限制君权。吕不韦担心一旦建立一个大帝国,天下成为一家一姓的天下,就会导致君主独裁。所以他虽然也坚持贯彻秦国一贯的对外兼并扩张政策,但不以建立一个大帝国为最终目的,而是试图建立一个新的分封制体系,也就是他宣称的:“诛暴而不私,以封天下之贤者”——只进攻诸侯中的坏诸侯(“暴”者),把坏诸侯(“暴”者)干掉,以其土地转封给贤人,成为新的诸侯。
  让更多的贤者分享政权,以便限制君主的权力,这就避免了帝国独裁。吕不韦在书中说:“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这就和皇权专制大唱反调。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通过分封制限制一元帝王独裁。二是让更多的贤者分享政权,以便限制君主的权力。这就是很大程度地走向了“天下之天下也”了。
  第二,以武力限制君权。
  按照正统观点,人民拿起武力对付君主,那是犯上作乱,但吕不韦不这么看。他在《吕氏春秋》中说,对于愚君,要以禅让的办法叫他下岗。而暴君,下民则可以直接推翻他。吕不韦讴歌了商汤灭夏、武王伐纣的革命行为。
第三, 君臣分工。
   君要“处虚”,“执其要”,把权力下放给大臣。臣子是要“忠”,但忠是忠于自己的职事,而不是忠于某个人(上级或者君主)。显然,这样的君臣观,是从“公天下”和“利于群”的原则出发的,是积极的,有利于国家的,不能简单理解成吕不韦想夺权。
   吕不韦命令门客们把《吕氏春秋》这本二十万字的大书写成之后,挂在咸阳农贸市场门上给民众观看,宣称“有能增损一字者与千金”。言下之意,吕不韦想把自己打造成一派理论权威。如果民众和其他学者们也挑剔不出什么反对意见,那么《吕氏春秋》中的“限制君权”思想就可以主导秦国的意识形态,从而迫使秦王政也接受它。
     这种限制君权,君主处虚,与大臣分权共掌国家,所谓“公天下”、“反独裁”——我们把它统称为“吕不韦思想”。它和孔子以“仁”和“礼”来维护君权,法家以“法”和“术”来强化君权专制,都是有着革命性的不同的。所以非法非儒,杂糅百家,故而号称杂家,其实最接近民主。
     然而,独断刚愎的秦王政不肯接受“吕不韦思想”,他更喜欢君权专制,他爱看法家韩非子的书。韩非子的《孤愤》上说得很清楚,君主应该专制,应该牢牢掌握一国之柄,用“法、术、势”控制好大臣。韩非子全文反对大臣分权,否则就会“国地削而私家富”,“主失势而臣得国”。
  韩非子的书很好地教育了秦王政,秦王政尝临卷叹息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如果我能拿到韩非子的签名,一起欧洲五日游,死也没有遗恨了。
  吕不韦想要限制君权,提出公天下乃至分封制(从地域上限制君权)、君臣分权等口号,简直是与虎谋皮。最后,作为韩非子的fan,秦王政用一杯毒酒教育了异己学说持有者——吕不韦。吕不韦的死,就死在他限制君权的思想,与秦王政的专制情结冰炭不容。
  吕不韦的抱着自己的吕不韦思想,就这么死了。他以“限制君权”为核心的吕不韦思想,“公天下”的一种口号,一并在后来的两千年中死掉了。直到近代,民主理念的复苏,使我们再次看到了吕不韦思想的影子。
  也许你觉得吕不韦的思想太超前了,其实不然,与吕不韦同时期欧洲地中海畔新崛起的罗马共和国,实行的就是限制君权的“共和制”:国家首脑(执政官)由选举产生,任期有限。国家权力被国家首脑(执政官)、元老院(贵族代表)、保民官(平民代表)和公民大会分享,体现了限制君权,反对独裁的原则,所以叫共和。
  假如当初依了吕不韦的路线一直走下去,秦国照样还是要统一中国的,而且统一后绝对不会只存在了短短十五年就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