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看名家之公孙龙与“白马非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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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Sina Blog
作者:随风
 

公孙龙是继惠施之后名家又一个杰出代表人物,他在中国古代思想中的地位表现在对逻辑学的重大贡献上。然而由于其阐述的思想与古代占主导地位的正统观念格格不入,提出了一系列诸如“白马非马”、“坚白石离”此类看似诡辩的奇谈怪论,因而他的著作《公孙龙子》历来为正统观念所不容,诘难之声不绝,后世的荀子、韩非子等诸多思想巨匠都曾猛烈的抨击过这本奇书,这是因为在先秦诸子的哲学中,主要有两大研究传统:一是以研究社会政治、伦理法制为中心的人文主义传统;一是以自然宇宙为中心的自然主义传统。而公孙龙主要研究以逻辑分析为核心的语言哲学,因而可以说公孙龙的哲学是一种与传统的理性哲学所不同的知性哲学。他强调分析,目的在于克服传统以综合为特征的思维方式所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精确性,重视思辨的作用,重视以含义准确的范畴来构筑自己的学说体系。下面我们通过探究公孙龙最得意的一个观点--“白马非马”以期略窥其思想门径。
“白马非马”自提出之日起,就倍遭诟难,被各家异口同声斥之为诡辩。那么事实又是如何呢?由于这个论题涉及辩证逻辑、语言哲学理论等多方面,论证极为复杂,很难用较短的篇幅阐述明白,好在对这方面周昌忠先生的《公孙龙新论》中已经有了极为详尽的分析和阐述,因而这里单就公孙龙对“白马非马”论证过程中的逻辑方法作一个简单的分析,以此来说明公孙龙并非是象众人所说的采用诡辩来论证这一命题的。

    历来人们都认为,公孙龙“白马非马”的命题显然是诡辩论的命题,既然是诡辩论的命题,那么他用来论证的方法也必然是诡辩的手法。根据他们的分析,公孙龙采用的诡辩手法大致有这样几种:一是割裂个别与一般,否认个别是一般;二是偷换概念,三是推理违反逻辑规律。

关于第一点:割裂个别与一般,否认个别是一般。理由是公孙龙在论证“白马非马”这一命题时,处处都将白马与马的联系割裂开来,从而否定了白马是马。那么公孙龙是否根本否定了“白马是马”呢?不错,他的确着重强调“白马”这个种概念与“马”这个属概念之间的差异,反对将两者混同,应当说,这正是知性逻辑同一律的基本要求。公孙龙从这种A=A的要求出发,力图说明的就是“白马”这个具体概念只能用来称谓“白马”这个具体事物,而“马”这个概念在本质上是“马”,是白马、黑马、黄马等各色马的共相,因此“马”这个抽象概念只能用来表示“马”这个共相,具体概念的“白马”和抽象概念的“马”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有着差异,因而不能等同起来。但另一方面,公孙龙也承认“白马是马”,例如他在回答关于“你认为马有颜色就不是马,而天下本就没有无颜色的马,那么,可以说天下没有马吗?”这个问题时,他就明确的肯定了“白马也是马”。他说“马固有色,才有白马。”可见,公孙龙并不是要否定白马是马,只是由于目的在于说明两个概念的差异,因而没有给予强调罢了。他不仅承认白马是马,而且承认黑马、黄马也是马。“求马、黄黑马皆可致。”由此可以证明,公孙龙在论证“白马非马”时,并非处处都将个别与一般割裂开来,否定个别是一般的。

    关于第二点:公孙龙在论证“白马非马”的时候,使用了偷换概念的诡辩手法。一些学者认为公孙龙首先把“白马乃马”说成是白马等于马,白马与马没有任何区别,这显然是偷换概念。然后他就论证白马与马的差异,以此证明白马非马的命题。  但是,这种指责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公孙龙的这段话是针对客问“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非马也?”这个问题而言的,客问在这里从常识的观点出发,认为有白马就是有马,既然不可以说没有马,怎么能说白马不是马?这里,客问把严格意义上的逻辑概念与很不严格的日常用语混同了起来,认为白马就是马,公孙龙在反驳客问时,首先就提出了客问在使用概念上的不严格性,意思是说,如果找马,找来黄黑马都可以,但是如果要找白马,那么找来黄、黑马酒不可以了。你将白马等同于马,那么上面两个要求就应该是相同的,既然要求是相同,那就等于说白马与马就没有差别。这样一来,找马可以找来黄马和黑马,找白马也可以找来黄、黑马,这怎么可以呢?很明显,在这里不是公孙龙将白马等同于马,然后论证两者的差异,以此证明“白马非马”,从而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恰恰相反,将白马等于马的正是客问所代表的常识观点。公孙龙正是针对这种常识观点来论证“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异的。所以说,指责公孙龙在这里玩弄偷换概念的诡辩手法是不能成立的

    关于第三点:公孙龙“白马非马”的推理违背了逻辑规则。很多人仍是从公孙龙的上述论证为例的。他们说,在上述论证过程中,公孙龙一方面承认黄、黑马是马,另一方面又不承认白马是马,这就陷入了自相矛盾,为了摆脱这个困境,所以他就耍了个诡辩手法,说“黄、黑马一也,而可应有马,而不可以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在这里他的白马非马的结论显然是推不出来。“黄、黑马可应有马,而不可应有白马”,仅仅根据这两个前提决不能推出白马非马的结论。这种说法显然割裂了公孙龙的推论过程。公孙龙在这段论证中,显然不是依据上述连个前提来得到“白马有异于马”的结论的。公孙龙推论的前提是经过仔细论证了的。在这段话里,公孙龙经过分析论证,说明“马”这个属概念的外延包含黄、黑马这些种概念,所以当说要找“马”时,找来黄马或黑马都可以。但“白马”与黄马、黑马这三个种概念的外延则是一种互相排斥的并列关系,所以说找“白马”,找来黄、黑马就不行了。可见,白马的概念与马的概念是存在差异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白马不等于马。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公孙龙在对“白马非马”这一命题的分析论证过程中,十分深刻的揭示了属种概念之间、各种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揭示了属种概念在内涵上的差别,因此可以说“白马非马”是一个具有十分重大的逻辑意义的命题。

    公孙龙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具争议的人物,但他独特的哲学思想和思维方式却对中国哲学,逻辑思想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首先,他坚持了物质第一性的唯物主义立场,提出了类似古希腊伟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本体理论,这是对中国古代哲学本体论的一个独特贡献; 

其次,他提出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知性认识理论和知性思维方式; 

第三,公孙龙所创立的知性逻辑学说可以说是他对中国古代思想史的最伟大的贡献。

正是他在中国思想上第一个提出了相对完整和系统的知性逻辑学说,论证了知性逻辑的概念理论和基本的思维规律。他上承邓析、伊文、惠施的名家学说,下启后期墨家和荀子的逻辑思想,因而构成了中国古代逻辑思想发展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也正是公孙龙在总结邓析所开创的名实之辨的基础上,将名实问题作为真正意义上的逻辑问题来加以研究,从而使逻辑学称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孙龙既是中国先秦名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又是中国逻辑学理论大厦的真正奠基人。正是在他的逻辑理论上产生了与西方形式逻辑、印度因明逻辑平起平坐的中国逻辑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