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农家与阴阳五行


blueski推荐 [2011-1-1]
出处:《西华大学学报》(成都)2010年第5期
作者:彭华
 

摘要:古中国“以农立国”,是名副其实的“以农为本”的国度(尤以先秦时期最为典型);故农事向受重视,其中又以农家为最。就思想渊源而言,农家与阴阳五行关系颇为密切。因此,本文以先秦时期的农家作品(《吕氏春秋》“上农”四篇、《管子·地员》等)为考察重点,择要论述农家与阴阳五行的关系(如顺“时”而为、“三才”之道、土壤分类、耕作方法等),并对此做出一定的评价。

关键词:先秦农家;阴阳;五行;三才;土壤 

一、农家略述

古中国“以农立国”,是名副其实的“以农为本”的国度(尤以先秦时期最为典型①);故农事向受重视②,其中又以农家为最。农家的源头甚为久远,亦出于“王官之学”;《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论次诸子之学,说农家“盖出于农稷之官”。研究者认为,这是有相当道理的说法(如吕思勉、李零)③。

战国时期,农学知识已经相当丰富,并且出现了专门的农学著作。《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著录的农家作品共九家、一百一十四篇(括号内为班固自注)[1]卷三十,1742-1743: 

《神农》二十篇。(六国时,诸子疾时怠于农业,道耕农事,托于神农④。)

《野老》十七篇。(六国时,在齐、楚间⑤。)

《宰氏》十七篇。(不知何世。)

《董安国》十六篇。(汉代内史,不知何帝时。)

《尹都尉》十四篇。(不知何世。)

《赵氏》五篇。(不知何世。)

《氾胜之》十八篇。(成帝时为议郎⑥。)

《王氏》六篇。(不知何世。)

《蔡癸》一篇。(宣帝时,以言便宜,至弘农太守⑦。) 

其中,属于先秦的农家作品是《神农》和《野老》两种(或说《宰氏》亦先秦作品⑧)。可惜的是,这些专门的农家之书都已经失传了⑨。

另据《孟子·滕文公上》记载,“自楚之滕”的许行是“为神农之言”的思想家,此人堪称先秦农家学派的典型代表。遗憾的是,我们只知有其人而不见其书,无缘获知其思想内容。许行的弟子有“陈良之徒陈相与其弟(陈)辛”,陈相曾经与孟子有过一次面对面的思想交锋。由他们两人的对话,可以获知两点“信息”:一是陈相无一语道及阴阳或五行,故本节略而不论;二是为班固(32-92)的评论找到了一个注脚。《汉书·艺文志》在评说农家之短时,尝云:“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誖上下之序。”[1]卷三十,1743显然,班固此论所针对的就是陈相之辈。

现存的属于先秦时代的农学文献,大致可以分为三类⑩:

第一类论述农业技术及其原则原理,以《吕氏春秋》四篇为代表。一般认为,《吕氏春秋·士容论》中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保存了当时农家之学的一部分[2],它们似乎应当被认为是吕不韦门客中“农家”或为“神农之言者”的一个小组“集体创作的结果”或神农学派“最后的专著贡献”[3];它们虽然不是专门的农书,但也是“战国时期农业技术的总结”,甚至可以说是“自成体系的农学论文”,它们所阐述的农业科学原理,比与它差不多同时的古罗马农学家伽图写的农书要深刻得多11。

第二类论述水土关系,以《管子·地员》篇为代表。保存在《管子》中的《地员》篇,金景芳(1902-2001)认为“实际上是土壤学的专著”[4]485;夏纬瑛(1896-1987)认为《地员》篇作于战国之时,其内容并不是对土壤的科学分类,而是“阴阳家辈之写作”[5]。

第三类论述农时,以《大戴礼记·夏小正》、《吕氏春秋》“十二纪”、《小戴礼记·月令》为代表。

除此之外,在《荀子》、《韩非子》等书中,也有一些农学知识(如《荀子·富国》、《韩非子·解老》),但不如上述第一、二类的五篇作品集中而系统,故此处从略;又因《上农》主要是从政治角度阐述农业的重要性,关涉本文宏旨者不多,故本文不做过多讨论;至于第三类文献,将作为参考。因此,下文将主要结合第一、二类四篇文献的内容,分析农家与阴阳、五行的关系。

二、农家与阴阳五行

(一)顺“时”而为

传统农业受自然节令的影响极大,表现为明显的季节性和紧迫的时间性,所以“顺天时,行农事”遂成为农事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靠天吃饭”这一通俗说法一直流传至今)。儒家方面,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有“使民以时”之语(《论语·学而》),孟子(约公元前385-前305年,一说约前372-前289年)有“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之论(《孟子·梁王惠上》),荀子(公元前340-前238年之间)有“无夺农时”的呼吁(《荀子·富国》)。道家方面,《黄帝四经》说“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时,时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节。知地宜,须时而树,节民力以使,则财生”(《经法·君正》)[6]25。作为农家作品的《吕氏春秋·审时》,说理亦然如此。《审时》开篇即云,“凡农之道,厚之(时)为宝”12,直接将“时”列为厚宝的首要因素;随后,又将“时”与农的关系具体分为“得时”、“先时”、“后时”三类,并举禾、黍、稻、麻、菽、麦等六种农作物为例予以说明,得出的结论是“得时之稼兴,失时之稼约”,而其中心思想就是“无失民时”。

顺“时”而为,是历代农家的共识和通识。西汉《氾胜之书》阐述耕作栽培原理,以“趣(趋)时”为首;明代马一龙《农说》阐发“三才”理论,以“知时”为止。除去这一首一尾,再举中间一例。成书于北魏的《齐民要术》是我国完整保存至今的最早的一部农书,贾思勰在书中亦特别强调农耕要因时制宜,“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齐民要术·种谷》)。而战国末年业已成型的二十四节气,就是专为农业生产掌握时令而设的。阅读《吕氏春秋》“十二纪”、《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训》,依二十四节气安排农事之旨更是清晰在目。

若再加追溯,其实这也是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的一大表现。马王堆帛书《经法·论》主要论述君主当法天则地、顺四时之度而行,但亦有关涉农家之论者。其文云:“动静不时,种树失地之宜,[则天]地之道逆矣。”[6]61农家强调则“天(地)之道”而行,阴阳家亦特别注重此端。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指》说阴阳家“序四时之大顺”,又说“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7]卷一百三十,《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说阴阳家“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1]卷三十,1734。农家与阴阳家所持理路,在这一点上是共通的。农家、阴阳家孜孜恪守的“天时”、“时令”等,无疑属“天道”范畴。换言之,农家、阴阳家顺“时”而为,亦属顺“天道”而为,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儒家、道家概莫能外13。

(二)“三才”之道

从更广义、更深沉的角度说,《上农》等四篇在具体推演“耕道”时,引以为据的是古中国的“三才”之道。所谓“三才”,《周易·说卦》认为是“天之道”(天道)、“地之道”(地道)、“人之道”(人道),《孟子·公孙丑下》认为是“天时”、“地利”、“人和”(《荀子·富国》与此相同);于农家而言,“三才”是“天时”、“地宜”、“人力”。

农家向重“三才”之道,这基本上是世所公认的常识;而“三才”统一的思想,是春秋、战国时期非常重要的农业科学思想观念。《上农》等四篇多并言天、地、人,“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审时》),“天下时,地生财,不与民谋”(《任地》)。元代王祯的说法颇为典型,“顺天之时,因地之宜,存乎其人”(《农书·垦耕》)。所谓“天时”、“人力”,人多能云,无须饶舌;而农家所云“地宜”,则需要略加辨析。所谓“地宜”,又称“土宜”14,指的是一定地域内最适宜栖息的鸟兽和种植的作物,尤其是农作物;古人所说“观地之宜”,即是对“地”及“宜”的观察和研究。

权威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在分析《上农》等四篇的结构和内容时,即着眼于从“三才”之道的角度阐发此四篇的“微言大义”,从而证明它们合乎《吕氏春秋·序意》所说的“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具体而言,《上农》篇主要讲述农业政策,以保证有较充足的劳动力来从事农业生产,讲的是“人”,即所谓“中审之人”;《任地》、《辩土》两篇总结土地利用和土壤改良的原则和方法,主要讲的是“地”,即所谓“下验之地”;《审时》篇强调农时对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的影响,讲的是“天”,即“上揆之天”。由此可以看出,“三才”理论像一根红线贯穿于《任地》等篇,这几篇的农业技术体系是以“三才”理论为指导的。换言之,这几篇“农学论文”包含了对中国传统农学中关于“天、地、人”关系的经典性论述,业已构成了以“三才”理论为指导的相当完整的农学体系15。由此可以看出,以“三才之道”为代表的整体观、联系观、动态观是贯穿于整个传统农学的一条红线。

(三)土壤分类

对土壤认识的加深,是农业知识深化的表现之一。就土壤的分类学而言,其中不无五行学说的影子。《尚书·禹贡》根据土壤的颜色、质地、植被和水文等因素,将九州的土壤分为“黄壤”、“白壤”、“白坟”、“黑坟”等九类,又再细分为三等(上、中、下)九级(从上上到下下)。与《禹贡》相较,《管子·地员》对土壤的认识更为深刻、分类更为细密。该篇内容可以分为三类:(1)地下水位与土壤植被的关系,(2)地表植被的垂直分布情况,(3)“九州之土”(土壤)的分类。在土壤的分类上,《地员》把土壤分为上、中、下三等十五类,每类都有青、黄、赤、白、黑五种,并且与五音、五色等配合,构成了一个整齐划一的“五行图式”。为便于说明,兹以黄河下游平原(渎田)五类土壤所宜农作物和植被等情况为例,列表于下16: 

土类

 

地下

水位

水质

民风

五音

五谷

悉徙

(息土)

五种无不宜

、杜松

楚、棘

五施

(35尺)

仓(苍)

赤垆

五种无不宜

赤棠

白茅、雚

四施

(28尺)

白而甘

寿

黄唐

黍、秫

櫄、榎、桑

黍、秫、茅

三施

(21尺)

黄而糗

流徙

赤埴

大菽、麦

萯、雚

再施

(14尺)

流徙

可研究者发现,如此细致的划分虽然前无古人(“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细致过”),但这种土壤排列次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正确是值得讨论的;其原因之一,就是古中国的土壤科学接受了阴阳五行学说的影响,“把土壤分类与此搅合在一起,不含有任何科学性,反而把次序搞乱了”;夏纬瑛说《地员》篇不是对土壤的科学分类,而是“阴阳家辈之写作”,其说固然过分,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8]。

也就是说,农家在利用阴阳五行学说这一“公共思想资源”时,仅仅是照搬照抄,完全套用,并没有结合自身的特质发展阴阳五行、“反哺”阴阳五行17。就此而言,说阴阳五行学说给土壤学带来了“恶劣影响”固然似无不可,说阴阳五行学说把土壤学“引入歧途”似亦可18。对于如何总体评价中国历史上的阴阳五行学说,这是很具有启发性的。

(四)耕作方法

在耕作方法上,《吕氏春秋·任地》提出了几个原则,“凡耕之大方:力者欲柔,柔者欲力;息者欲劳,劳者欲息;棘者欲肥,肥者欲棘;急者欲缓,缓者欲急;湿者欲燥,燥者欲湿。上田弃亩,下田弃甽”。力柔、息劳、棘肥、急缓、湿燥等两两对举、相反相成,处于对立统一之中,使人不由得联想到具有同样功效的“阴阳”二字;因此,说《任地》篇“含有自发的辩证法思想”[4]392,这又何尝不可呢?在此基础上,《任地》又进一步提出了“五耕五耨”的具体要求,“五耕五耨,必审以尽”,体现了古中国传统农业精耕细作的突出特点。至于耕地的深度,一定要达到得出地中的湿土来(“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这样才能使“大草不生,又无螟蜮”,从而获得丰收(“今兹美禾,来兹美麦”)。

《任地》篇虽然使用了力柔、息劳、棘肥、急缓、湿燥等相反相成的对立概念,但终究没有使用具有同样功效的“阴阳”二字。出现于《任地》篇的两个“阴”字,均着眼于“阴”字本初的具象的意义。其一云:“子能藏其恶而揖之以阴乎?”高诱注:“阴,犹润泽也。”其二云:“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其意同上。《辩土》篇中出现的“阴”、“阳”二字,亦复如是。其文云:“下得阴,上得阳。”高诱注:“阴,湿也。阳,日也。”而反观战国末期,“阴阳”早已成为抽象化的一对范畴。农家虽然援引了五行之说,但没有援引阴阳之说,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解释说,由于农学是“实用性很强的技术科学”,因此人们在运用阴阳五行这一理论时,“往往保持其原始唯物的意义”[9]。当然,这不失为一种可以参考的说法。另外,学者咸谓农业(注意:并非农家或农家之学)起源甚古——可以上溯至约10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19,“出于农稷之官”的农家恪守“阴”、“阳”二字的古义,或因是耶?又,《上农》四篇成于秦相吕不韦门客之手,而秦国素有“务实”精神,不似齐燕之尚“玄虚”;反观《管子》之《地员》篇与《吕氏春秋》之《上农》四篇,《地员》篇充满了浓郁的阴阳家言,而《上农》四篇谨守“阴阳”质朴之古义,此当亦与学风之地区差异有关也!

三、一点评价

对于农家,杨宽(1914-2005)尝做总体评价,“农家之学不是单纯地讲究农业生产技术,而是已经开始把农业科学知识系统化和理论化。……他们用阴阳学说作为农业科学的理论依据,具有朴素唯物论的观点”[10]。李零在评析“诸子出于王官”说时,认为刘向、歆父子混淆了“学派”和“学科”这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儒、道、阴阳、法、名、墨六家主要是学派而不是学科(但阴阳家带有一定的学科性质),农家是学科而不是学派20。杨、李之说,确实不无道理。但我认为,杨宽之说有拔高农家之嫌;农家之学是实用性很强的“技艺”之学,直接贴近生产实践和生活经验,尚处于“技术”(生产技术)层面,与系统化、理论化的“科学”大有区别;李零称之为“学科”,约略当之。当然,按照李零的说法,农家自非“学派”。

先秦农家之于阴阳、五行两大学说俱无偏废,一方面“用阴阳学说作为农业科学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亦援引五行以为说21。秦汉以降,部分农家有过以阴阳、五行学说进一步概括农学的尝试[如宋代陈旉(1076-?)的《农书》],并且在明清时期达到了理论的最高水平[如明代马一龙(1499-1571)的《农说》、清代杨屾(1687-1785)的《知本提纲》等]。但是,农学仍然局限于经验、拘泥于实际,始终没能像医学那样由阴阳五行理论统率起来,从而形成完整的系统的理论。西方实验农学传入中国后,以阴阳五行理论阐释农学的进程亦随之停止,而传统农学也最终被西方实验农学所取代。

何以如此?有人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农学所涉及的问题极广且杂,不是朴素的阴阳范畴所概括得了的[11]。这种解释颇为有理。以马一龙《农说》为例,它以阴阳五行理论阐释农学原理的缺陷是比较严重的,“它在说明农作物的诞生、生长、成长、死亡的现象和其它问题时,都是同样地归结于阴阳二气的交感、运动和变化的结果。虽然它也说明许多事物的阴阳属性,但这究竟是一种相当笼统的解释。虽然也可以抽象地、一般地说明一切现象,但如要求深入具体地说明问题时,就显得不够了”[12]。诚因如此,传统农学始终没有在理论领域出现一部统率性质的经典著作——一如传统医学之有《黄帝内经》,便属势所必然了。

但话也说回来,农家的独到之处还是不容抹煞的。透过阴阳五行,进而言之,农家实际上恪守的是古中国的“三才”之道,并且真正地践履“三才”之道,而他家于此多不能及。

注释:

* 本文是作者所撰博士学位论文之一节[《阴阳五行研究(先秦篇)》,谢维扬教授指导,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4年],今略加修订,先予以发表,以就正于学术界。

①罗根泽(1900-1960)说:“吾国虽自古号称以农立国,而于工商则三代未尝卑弃。抑工商,提倡耕农,盖在荀卿之时。制为本农末商之口号,则当在战国之末,而盛行于西汉之初”(《古代经济学中之本农末商说》,《诸子考索》,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106页)。

②如后文将提到的《吕氏春秋·士容论·上农》一篇,开篇即说“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后又从政治角度阐述农业的重要,此即明证之一。

③吕思勉(1884-1957)的说法,详见以下二书:(1)《先秦学术概论》,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85年,第16-18页;(2)《经子解题》,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77页。李零的说法,详见以下二书:(1)《出土发现与古书年代的再认识》,《李零自选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2-57页;(2)在《吴孙子发微》的《导言》中,李零再次申述此旨(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2-3页)。

④颜师古(581-645)曰:“刘向《别录》云疑李悝及商君所说。”(《汉书》卷三十,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43页。)

⑤应劭曰:“年老居田野,相民耕种,故号野老。”(《汉书》卷三十,第1743页。)

⑥颜师古曰:“刘向《别录》云使教田三辅,有好田者师之,徙为御史。”(《汉书》卷三十,第1743页。)

⑦颜师古曰:“刘向《别录》云邯郸人。”(《汉书》卷三十,第1743页。)

⑧或谓宰氏即陶朱公范蠡之师计然(姓宰,字文子),故马国翰辑本即题曰《范子计然》(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59页)。此可备一说。

⑨马国翰(1794-1857)《玉函山房辑佚书》子编农家类辑有《神农》一卷(第四十八册),既采摭不全,亦与阴阳五行无关宏旨。又,马骕《绎史》以为《野老》即《吕氏春秋》“上农”诸篇,马国翰遂据此说自《吕览》钞出以当《神农》。此实无明据,说详后。

⑩关于先秦农书类别的划分,本处借鉴了《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第二章第一节《农家和农书的出现》(卢嘉锡总主编,董恺忱、范楚玉主编,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年),但接下来的论述文字则不采自该书。

11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92、485页。笔者按:金老此处所说伽图(一译“加图”),指的是大伽图(Marcus Porcius Cato,公元前234-前149年),古罗马政治家、作家、农学家,所著《农业志》为现存最早的罗马农书。

12陈奇猷说“之”为“时”字之讹(《吕氏春秋校释》,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年,第1782-1783页),其说通顺。

13在《“无为”思想发凡——以先秦汉初的儒家和道家为考察中心》一文中,我有特意阐发此旨的文字,读者不妨参看。拙文载《孔孟学报》(台北),第八十期,2002年,第165-180页。

14如,《逸周书·大聚解》:“因其土宜而为民资。”《逸周书·度训解》:“土宜天时,百物行治。”《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孙诒让《正义》:“即辨各土人民鳥獸草木之法也。”

15卢嘉锡总主编,董恺忱、范楚玉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之第三章第三节,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年。

16笔者在列本表时,参照了夏纬瑛的《管子地员篇校释》和刘洪涛编著的《中国古代科技史》(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90页)。

17农家五壤之分与五行的关系,足可与银雀山汉墓所出《孙膑兵法·地葆》相对照。

18比如说,刘洪涛即持此论(《中国古代科技史》,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84页)。

19英国考古学家柴尔德(Vere Gordon Childe)有“新石器时代的革命”(Neolithic Revolution)之说,这次革命的基本特征是农业、畜牧业的产生和磨制石器、陶器、纺织的出现,而农业又堪称新石器时代的最基本特征,是“人类文化史上划时代的历史事件”。(安志敏:《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农业》,《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第704页。彭华:《“新石器革命”》,见李学勤主编:《中国古代文明起源》,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103-107页。)

20李零:《出土发现与古书年代的再认识》,《李零自选集》,第42-43页。另可参看《吴孙子发微·导言》,第2-3页。

21庞朴曾经广举接受和利用五行思想的先秦诸子,遍及儒、墨、道、兵、名等家(《五行思想三题》,原载《山东大学学报》,1964年第1期;后收入其《沉思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19-225页),却独独遗漏了农家和法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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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峻之:《吕氏春秋》中古书辑佚[A],《古史辨》第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339;刘汝霖:《吕氏春秋》之分析[A],《古史辨》第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355-356;杨宽:战国史[M](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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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刘洪涛:中国古代科技史[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84.

[9]卢嘉锡总主编,董恺忱、范楚玉主编:导言[A],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

[10]杨宽:战国史[M](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88.

[11]刘长林:中国系统思维:文化基因的透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461.

[12]宋湛庆:《农说》的整理和研究[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0.